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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0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洗禮─悔罪─改變

參考經文:路加福音三章15~17節、21~22節

一般人民都接受洗禮,耶穌也來受洗。(路加福音三章21節a)

施洗約翰呼叫人接受洗禮的先決條件是要先認罪悔改,也要用實際行為證明自己已悔改。洗禮象徵潔淨與悔改,接受洗禮者願公開承認自己是罪人,並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受洗者也將悔改的決心公開宣告,讓信徒知道;所以,接受洗禮者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也成為教會的會員。洗禮是得救的記號和開端,它讓人永記上帝的盟約,時時遵守實行上帝的教導與旨意。沒有悔改的受洗,只是增加教會會員數的量而已。

之前有兩位名人受洗,引起教會界一陣騷動,就是博達公司前董事長葉素菲,和力霸、東森集團王令麟。幾年前,博達製作假帳訛詐許多無辜的投資者,東森固網也蓄意侵占了廣大投資人利益,兩者均屬蓄意侵占。從神的教會是為每個認罪悔改之罪人而設立的角度來看,我們都是悔改的罪人;因此,教會理當接納葉、王二人。不過,從經文來看,認罪悔改後應有具體改變的行為,正如稅吏撒該罪悔改後說:「我要把我財產的一半分給窮人;如果我欺詐過誰,我就還他四倍。」(路加福音十九章8節)

根據《商業周刊》912期報導,葉素菲的經營團隊在中國廣東深圳巨額投資,另組公司;這不禁讓人懷疑她悔改的真實性。葉與王兩人若真的認罪悔改,必須為其蓄意的惡行盡最大努力,拿出他們訛詐的財富儘量補償受害者的損失,否則他們終究不會得到真正的心靈平安,更讓人質疑其信主的目的。人認罪悔改,仍應對其罪行承擔償還的代價;而葉素菲已被判刑14年定讞,將為其所犯的罪行付出代價。


默想:

接受耶穌的恩典,就可以不為之前的罪行負責任了嗎?

祈禱:

親愛的主,感謝祢接納我這個罪人,為祢所用。我願意斷絕過去的罪行成為新人,榮耀上帝利益眾人。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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