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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71期 「特會」之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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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惑之窗 |
圖像崇拜是偶像崇拜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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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歐力仁
(台南神學院系統神學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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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堅決反對偶像崇拜。但是,他不認為圖像等於偶像,所以不贊同損毀圖像的行為。
一、 「圖像」(icons)與教會歷史中的「反圖像爭論」(Iconoclastic Controversies) 圖像(icons)又稱聖像,是指鑲崁或者是掛於教堂牆壁上之耶穌基督、聖母馬利亞、天使以及聖徒的油畫、木版畫、金屬畫、針繡製品、壁畫或是立體肖像。除了立體的肖像較為罕見以外,這些圖像在東正教的禮拜與信徒的靈修生活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1
基督教會在拜占庭時代,特別是在主後725年至843年間,為了「圖像在禮拜和信徒的信仰生活中應該扮演何種角色」的問題,反對和支持者雙方展開了一場兩個階段,歷時93年之激烈而冗長的「圖像之爭」。第一階段由726至787。因為,當時的皇帝利奧三世(Leo III)認為使用圖像會妨礙極度反對偶像崇拜之回教徒與猶太教徒皈依基督教,因此於726年口頭下令開始銷毀圖像,包括移除鑲在君士坦丁堡之皇宮大門Chalke Gate上方之著名的基督肖像,從此揭開「圖像之爭」的序幕。2
利奧三世的政策在他的兒子君士坦丁五世(Constantine V)繼位後,為了確保反圖像政策的正當性,君士坦丁五世於745年在君士坦丁堡召開一次宗教大會(Synod),稱為希爾利亞會議(Council of Hiereia)。該會議主要的決議是:公開譴責包含大馬士革的約翰(John of Damascus, 約665-749)在內的三位極力擁護圖像者。君士坦丁五世去世後(775),由態度較為溫和的反圖像者的兒子利奧四世(Leo IV)繼位。他擁有一位熱愛圖像的皇后─伊蓮娜(Irene),因此,逐漸釋放因擁護圖像而被囚禁的人,同時也停止一切的迫害行動。當利奧四世辭世時(780),他的兒子君士坦丁六世(Constantine VI)仍然年幼,因此由母后伊蓮娜攝政。她於787年在尼西亞(Nicaea)著名的「聖智」(Hagia Sophia)教堂內召開第七次大公會議,推翻745年之「反圖像議決」,重新確立圖像存在的正當性,更立法嚴懲破壞圖像的人。3
圖像保護法案共計維持了26年之久,直到813年利奧五世(Leo V)即位後,又採取反圖像的政策。於是進入了第二階段的反圖像爭論(813-843)。他於815年召開宗教大會,根據745年的反圖像信念來推翻787年的大公會議之議決。隨後兩代的繼位者,兒子米歇爾二世(Michael II, 821)和孫子提阿非魯斯(Theophilus, 829)均持續執行該政策,直到830年提阿非魯斯迎娶了狄奧朵拉(Theodora)這位熱愛圖像者為皇后之後才獲得平息。提阿非魯斯去世時(842),帝國由狄奧朵拉攝政。她於次年開宗教大會,譴責破壞圖像的行為,並且恢復對圖像的尊敬。後代的東正教徒稱這個決定為「東正教的勝利」(the Victory of Orthodoxy),並訂定大齋節期(Lent)的第一主日為紀念日。4
二、 東正教的圖像神學 圖像爭論的焦點主要在於耶穌基督的圖像,而非其他的圖像。因此爭論的重點並非停留於宗教藝術之層面,而是基督的位格之教義。所以,圖像之爭可以視為第五世紀到第七世紀基督論之爭的延續。捍衛圖像最力之大馬士革的約翰(John of Damascus)便以「上帝的創造」和「道成肉身」的事件來為圖像崇拜提供神學基礎。他一方面強調,雖然圖像是物質,但是有其正當性,因為物質也在創造中被上帝「視為好的」;另一方面宣稱,藉著「道成肉身」,上帝已經具體地展現在世人面前了。因此,以圖像來描繪上帝(基督)決無任何不妥。5 他說:
在上帝道成肉身之前,絕對不能以任何的肖像來代表祂,因為那時人還未得知祂的形體和面貌。但是,既然祂已經透過有形的肉身來揭示自己,並且與世人同住,那麼,人可以用肉眼所見的事物來為上帝製作肖像,以便默想祂的榮美。6
大馬士革的約翰強調,圖像崇拜不等於偶像崇拜。因為,信徒只能崇拜(latria)三位一體的上帝,對於圖像則是給予相對的敬重或服事。7此外,他認為,識字的信徒可以透過閱讀聖經來認識上帝,而不識字的信徒則可以藉圖像來親近祂。因為,用耳朵聆聽講道和用眼睛欣賞聖像其實是同一回事。8 所以,圖像的存在不但有穩固之聖經與教義神學的基礎,更有實踐神學的功能。
最著名的東正教神學家之一的布爾加柯夫(Sergej Bulgakov)指出,圖像存在的正當性主要在於「人具有上帝的形象」(創一:26)和「道成肉身」這兩項事實。這兩個事件說明了耶穌基督取得了真實而具體的人性,使福音書的作者可以用語言和文字來描述耶穌基督在塵世生活的點點滴滴。「所以福音書在這個意義上恰恰是基督的口頭聖像。」9此外,布爾加柯夫強調,圖像是基督的自我顯現,是上帝的恩典之所在,因此信徒可以對著圖像來禱告。透過基督的圖像,「能使人產生上帝之存在的可觸摸感」。10 布爾加柯夫也注意到圖像崇拜和偶像崇拜之間應有的分際:
東正教徒向基督的聖像祈禱,就是向以聖像面貌出現的基督本人祈禱,但是聖像本身仍然是一種物,決沒有變成偶像或聖物。「藉著聖像」上帝、主讓人......可感、可觸摸地使人與「祂」自己相通。......祈禱者通過聖像聖化而與基督神秘地晤見。11
由前面提及的東正教神學家的論述中可知,在主觀認知上,東正教不認為圖像崇拜等於偶像崇拜。然而,他們的圖像神學的基礎是否穩固需要進一步地檢視。
三、圖像崇拜是否偶像崇拜?-新教的觀點 馬丁‧路德堅決反對偶像崇拜。但是,他不認為圖像等於偶像,所以不贊同損毀圖像的行為。他認為,「以《聖經》和好的歷史為題材的圖像(images)和圖案(pictures)卻頗有益處,然而,那也是可有可無的。我並不認同圖像破壞者(iconoclasts)的行徑。」12不過,對於圖像崇拜的行為路德卻沒有進一步地評論。
相較於路德有所保留的態度,約翰‧加爾文則明確地指出,用有形之物(包括塑像、畫像和其他形象)來代表上帝,或作為文盲的課本,以為可以憑藉著它們來親近上帝,就是偶像崇拜。13因為,「形像與真上帝是對立的」。14 加爾文在洞悉人的罪性之後,大膽地推論,製造偶像者必然會導致偶像崇拜。因為,「人若以為在形象裡看見了上帝,便以形象崇拜上帝。最後,他們的思想和眼光既完全集中在形象上,他們就變得更愚蠢,居然讚美形象,以為它們具有神性。」15 當然,加爾文並不反對人從事雕刻與繪畫的工作,因為那是「上帝的恩賜」,而是希望這些恩賜能夠得到「純正而合理的使用」。以免使原本為了榮耀上帝而存在的藝術和技能,因為人的濫用導致恩賜的敗壞和人性的毀滅。16
從兩位新教最具代表性的人物(路德和加爾文)的觀點中可知,基督教信仰決不容許偶像崇拜的行為存在。不過,他們兩位均未針對東正教的圖像神學做出直接的評論,因此無從得知他們對東正教的圖像崇拜的觀點。
《聖經》清楚地記載,上帝「道成肉身」成為一個特殊的、無罪的「人」,而非一般的罪人;雖然他擁有完整的人性(耶穌),但是同時也保有完整的神性(基督),所以是人也是神。耶穌基督是上帝與罪人之間的中保,具有獨特的地位。因此「道成肉身」的事件是上帝的特殊啟示與恩典,其重要性無可取代,亦非一般罪人可以臨摹和複製的。
大馬士革的約翰及布爾加柯夫誤以為,「人具有上帝的形象」和「道成肉身」這兩項「由上而下」(上帝賜與人類)之單向的特殊恩典與啟示,也能夠逆向而行(由下而上);藉由人所繪製之基督的圖像,來默想、認識,甚至觸摸到上帝。其實,聖經並沒有描述基督的長相,可以供圖像畫者有任何形象上的依據。因此,基督圖像的繪畫者所憑藉的只是毫無根據的臆測。而福音書的作者為基督所做的見證卻是出自於親眼目睹。所以圖像不能取代福音書,而福音書也不是圖像。即使人可以畫出耶穌基督的肉體形象,也不可能畫出祂的神性。此外,即使受造界的物質是「上帝視為好的」,也不表示上帝允許人用物質來代表祂。
經過以上的討論,筆者認為,就信仰和神學的層面來看,不能將東正教的圖像崇拜視同為偶像崇拜,因為他們並沒有用圖像來取代上帝,也不認為圖像具有神性。不過,就實際(或說「實然」)的層面而言,卻有誤導信徒的危險。因為,如此一來,信徒必須依賴有形的圖像才能禱告,沒有了圖像就無法默想、與上帝交通。久而久之,有形的圖像便會取代無形的上帝成為信仰的中心,便與偶像崇拜相去不遠了。因此,為了免於落入偶像崇拜的危險,確實有禁止圖像崇拜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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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崇拜是偶像崇拜嗎? (第 7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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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ohn McManners 編,《牛津基督教史》,張景龍等譯 (上海:牛津大學出版社,1996),頁124。
2 The Dictionary of Historical Theology, s.v. 'Iconoclastic Controversies,' by Ken Parry.
3 Ibid.
4 Ibid.
5 McManners 編,《牛津基督教史》,頁125-127。
6 John of Damascus, 'Contra Imaginum Calumniatores, i, 16' in Patristsche Texte und Studien, vol. 17, ed. P. Bonifatius Kotter (Berlin/New York: de Gruyter, 1979), 89.1-4; 92.90-91,收入麥葛福編,《基督教原典精華》,楊長慧譯 (台北:校園出版社,1998),頁194。
7 McManners 編,《牛津基督教史》,頁125。東正教的禮儀神學家Hugh Wybrew也只以veneration (敬重),而不用worship(崇拜),的態度看待圖像。參見Hugh Wybrew, The Orthodox Liturgy:The Development of the Eucharistic Liturgy in the Byzantine Rite (Crestwood: St. Vladimir's Seminary Press, 1990), p. 104.
8 McManners 編,《牛津基督教史》,頁125。
9 布爾加柯夫,《東正教-東正教教義綱要》,董友譯(香港:三聯書店,1995),頁195。
10 同上。
11 同上,頁196。另一位重要的東正教神學家,烏斯本斯基(Leonid Ouspensky)也持相同的觀點。參見Leonid Ouspensky, 'The Meaning and Language of Icons,' The Meaning of Icons, eds. Vladimir Lossky and Leonid Ouspensky (New York: St. Vladimir's Seminary Press, 1999), pp. 25-49.
12 Martin Luther, 'Confession Concerning Christ's Supper,' Luther's Works Vol. 37: Word and Sacrament III, trans. and ed. Robert H. Fischer (Philadelphia: Muhlenberg Press, 1961), p. 371.
13 約翰‧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上冊)》,徐慶譽譯(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96),I,11.1;11.6。此外,改革宗的兩個重要文件,1563年的《海德堡要理問答》和1643年的《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一致地禁止圖像崇拜,並視之為偶像崇拜。見《海德堡要理問答》,問題97~問題98;《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廿一章〈論基督教的禮拜和安息日〉。
14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I,11.5。
15 同上,I,11.9。
16 同上,I,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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