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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54期 平信徒時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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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流.脈動 |
當建立一個人道化的社會福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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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布興.大立
(玉山神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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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月十八、十九日筆者被台中市一間設教才六週年的原村教會邀請作培靈,會後有一位社青問到他為了聲援高雄市公益彩券愛心試辦版,幾週前他特地到高雄市購買十張的彩券,請問牧師「購買愛心彩券是不是賭博?」我相信這是大部分的基督徒對於日前高雄市發行公益彩券所要問的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基督徒不要有先入為主的觀念,把「愛心彩券」與賭博劃上等號,首先當了解為什麼高雄市執意要發行公益彩券?
從謝長廷市長撰寫的「高雄市發行公益彩券:一個回歸憲法保障弱勢權益的指標性決策」一文中,有關市政府發行彩券的理由、目的、合法性,及其憲法上保障弱勢權益的立場,說明的非常清楚。坦白說,彩券的發行在法律上的依據與憲法上的觀點,筆者不是這方面的專業,也沒有能力就此以法論法。本文只是站在一個人民的感受,肯定市政府的苦心與措施,在於「為拓展社會福利財源,實踐弱勢優先的理念」,並且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四日正式發行「高雄市公益彩券愛心試辦版」二十四萬張,在一週內銷售完畢後,謝市長如此評估說﹕「銷售情形也證明了地方發行彩券的政策正確,彩券在一週內全數售罄,市府社會局不僅增加社會福利財源,高雄市殘障人士更因為能取得銷售彩券的工作而獲得收入與尊嚴」。
市政府,乃至於中央政府對保障弱勢權益與殘障人士之工作權的法源上,在尚未周圓、建全下,我們支持市政府為弱勢的權益提供了殘障人士工作的機會,而發行的公益彩券。就基督教的信仰而言,弱勢團體如同耶穌所說:「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微小不足道的人」之故事,把弱勢的需要看成是如同自己的需要,視他們的缺乏為自己的缺乏一般,如同耶穌這樣說﹕「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落異鄉,你們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害病,你們照顧我;我坐牢,你們來探望我。」(馬太二十五﹕35-40)因此基督徒當義不容辭為弱勢的需要與殘障的權益之保障極力爭取,站在他們實況的立場來看公益彩券現階段的必要性,對他們是很人道的,不需要用賭博的角度來傷害了他們的尊嚴。
雖然如此,我們也並不盡然完全苟同高雄市政府以公益彩券來保障弱勢的權益,也就是說,難道只有公益彩券就能夠保障殘障人士的工作權嗎?應該在政府的機構與人事使用條例,建全的社會福利制度,以及勞工法與社會機構上更積極的保障他們的權益及其工作的優先權。要不然拿弱勢之權益作為發行公益彩券的籌碼,無論是向中央爭取發行權,或是籌措社會福利的財源,都免不了陷弱勢者於不義,這樣不但侮辱了他們的尊嚴,而且也是最不道德的行徑。因此政府亟需建立一個具有人道化的社會福利制度,來保障弱勢者的權益,進而杜絕中央將操控的「博奕條款」,以及各種假藉濟弱扶傾之名而助長台灣人賭風遍行之實的彩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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