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110年全台有13.95%的單人家庭,由父或母親與未婚子女所處成之單親家庭則佔10.81 %。平均每十個家庭,就有一個單獨居住的家庭,一個單親家庭。假設教會人口呈現常態分配,那麼就很有機會每十個家庭裡,至少有2個家庭跟其他家庭不一樣。
教會裡有少數不同型態的家庭成員,平時似乎不會有什麼特別之處,但遇到下列狀況時,可能就需要考量非主流家庭成員的感受。
一、當重大節慶,教會成員全家都一起出席日崇拜時:華人的農曆春節、中秋節、清明節、端午節通常是家人團聚的時節,尤其是農曆春節,某些宗派會特別舉行新春禮拜,牧師會在禮拜中或結束前介紹各家族的成員,這時候不同家庭型態的樣貌就會呈現出來。
二、靠近父親節或母親節的時候,有些教會開始在青少年聚會或者是兒童主日學課程中安排感恩表演活動,如果只是在青少年聚會或兒童主日學裡舉行,可能少數單親或失親的孩子還可以接受自己沒有另一方父母的缺席,如果青少年或兒童還要在大禮拜中上台獻唱,特別對於有些對單親或失親敏感的孩子,可能會感到失落。
三、有些教會實施混齡的小組或團契聚會,有時聚會內容比較能引發已婚者的關切,單身或失婚者可能會感到難以融入。有時聚會主題涉及親職教育,沒有孩子的人也可能難以產生共鳴。
華人常言:「家醜不可外揚」,華人文化特別重視家庭隱私,對於家庭議題特別容易產生羞恥感。羞恥感是一種直接針對自我的情感,羞恥中的人不自覺的認為自己沒用、不好、沒價值,覺得別人都在嘲笑、藐視自己。例如詩篇二十二篇的作者說:「但我是蟲,不是人,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詩22:6)羞恥感不需要以「我做了不好的行為」為前提,一個人可以在什麼都沒做而僅僅為自身的存在感到羞恥,即便家庭狀態與人不同不是自己做了甚麼,人仍然有可能因此而感到羞恥。由於感到羞恥的人會覺得身旁很多嘲笑藐視自己的觀眾,例如詩篇作者說:「我們成為鄰國的羞辱,成為我們四圍人的嗤笑譏刺。」(詩 79 : 4)。「你使我們受鄰國的羞辱,被四圍的人嗤笑譏刺。你使我們在列邦中作了笑談,使眾民向我們搖頭。我的凌辱終日在我面前,我臉上的羞愧將我遮蔽。」(詩 44 : 13-15)因此,一旦羞恥感過於強烈,人就容易脫離群體。所以,若要避免非主流家庭的弟兄姊妹因家庭狀況而有羞恥感,甚至因此脫離教會,就必須避免引發當事人羞恥感的情境,讓當事人感受到被接納。
從降低羞恥感的角度來看,如果有弟兄姊妹因為聚會時凸顯家庭型態的不同會引發羞恥感,不妨在聚會時以教會為單位,強調教會整個大家庭。聚會內容若會凸顯特定家庭型態的話題,不妨提前公告,讓弟兄姊妹可以自主選擇是否參與。至於安排小朋友於特殊節日獻唱或表演的設計,因為有些小朋友無法表達羞恥感,加上服從權柄者的壓力不得不上台,為避免影響小朋友的心理健康,或許可以私下跟小孩討論,評估孩子的接受程度。
除了聚會活動的慎重考量,私下個別的互動時,筆者有如下的建議:
一、尊重非主流家庭者的選擇,勿加以定罪:非主流家庭可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即使我們不完全理解或贊同這些選擇,但表達尊重仍是很重要,並要避免刻板印象。有了尊重,才可能與他們進行開放和誠實的對話,以便更好地理解他們的經歷和觀點。
二、尊重隱私、提供支持:我們要本著真誠關懷的心了解非主流家庭成員的處境,試著聆聽他們的故事,但不要過分詢問或關心他們不願意分享的個人事情。如果他們需要幫助或支持,我們要及時表達願意提供幫助,包括情感支持、友誼、或在必要時提供實際協助,適時關心他們的生活方式、家庭結構等的問題,以建立更深層次的連結。
三、建立共通點:嘗試與非主流家庭弟兄姊妹找到共通點,以建立更緊密的聯繫。無論他們的家庭結構如何,大家都是上帝的兒女,可以在信仰一起追求,也可以發展共同的興趣、活動或生活目標。
總之,對待非主流家庭的人應該建立在尊重和理解的基礎上,擺脫刻板印象,並提供支持和友誼。每個人都應該有機會被接納和尊重,無論他們的背景或家庭狀況如何。
至於自身是非主流家庭者,首先要堅固自己的信心:不論自己的家庭型態為何,堅信上帝不離不棄的愛將引領自己走向未來,這是很重要的。每個人都期待圓滿的家庭,但真實的處境並非能如人所願,特別是關係的維繫並非一個人獨力能完成,一個人再努力也不一定如心所願,惟相信十字架上的耶穌為自己付上代價,相信自己在基督裡能有更新的生活。因此,務要讓自己有穩定的靈修生活,並持續參加教會群體的生活與服事,這是克服內心羞恥感很大的力量。一旦有這樣的信心與信仰生活,就有力量超越周圍的評語或眼光,以寬闊的胸襟回應他人的刻板印象。約翰福音書中記載井邊打水的撒瑪利亞婦人,她的婚姻家庭與一般人很不一樣,她與耶穌對話之後,她勇敢地進了城分享給其他人,聖經說:「那城裡有許多撒瑪利亞人信了耶穌,因為那婦人做見證說:『祂將我以前做的一切事情都說了出來。』」(約四:39)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無論我們的家庭型態與他人如何不同,我們都是神的兒女,每個人可以勇敢地在人群中擔任福音的使者。
創世記描述人類始祖在墮落前,即便赤身露體也不至於羞恥,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後,眼光就改變,開始會判斷好壞善惡,緊接著羞恥感就出現了。時至今日,人們依然善於判斷好壞,喜歡分別不同家庭型態的人。當人們批判或定罪非主流家庭時,非主流家庭者的羞恥感就油然而生,結果只會讓基督徒群體的關係被破壞,甚至衝擊非主流家庭者的信心。為促進基督徒群體和睦相處,維護非主流家庭者的信心,在「異中見同」或許是個可以掌握的目標:雖然弟兄姊妹的家庭型態不同,但大家有同樣的父——子——靈三一上帝;雖然弟兄姊妹的家庭處境不同,但大家都是神的兒女,相信上帝寬廣無盡的愛終將臨到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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