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45期 無聊的長老教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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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 |
泰雅族的黥面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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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力‧給怒(賴安淋)
(藝術工作者,現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泰雅爾中會河頭教會傳道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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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泰雅族的黥面傳說,流傳著二則故事。一是族裡少女,突然無緣無故的死亡,最後因一位少女做了一個夢,夢中祖靈顯現,告知要在臉上刺上花紋,並得一位聰明男子設計的圖案,刺紋在少女額頭上,終於可以避開災禍。另外一則,是天地剛形成,地上只有姊弟兩人,他們苦惱如何繁衍後代,於是姊姊用計在臉上以黑灰塗臉,使弟弟不認識她,遂與弟交合,才使族人得以傳衍下去。這兩則故事內容雖然各不相同,卻有類似的遭遇,即面臨滅族的危機,也以相同的方法解決所面對的難題,均在臉上刺墨(tatoo)以逃避災禍。泰雅族人的紋面或稱黥面,雖然不是所有原住民中的專利(註1),然而它確是泰雅人最為珍貴的文化精髓之一。它不僅是泰雅族人的審美標準及身份地位的象徵,更是他們對人、自然以及宇宙關係中賴以維生的標記,且深具特殊的宗教意義。根據族人的口述經驗,刺紋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又不得不為之,否則將失去結婚資格及參加部落各種祭典、歌舞、集會、狩獵等機會,尤其婦女在刺面頰時,疼痛難忍,顏面腫脹,且須仰臥一週,僅飲水及流質飲食。黥面的紋式,因社群之不同而略有差異,通常泰雅男子刺於前額與下顎的中央,女子則從前額和兩耳的根原處刺起經兩頰而至口緣。負責刺紋技術的人,多半是女性,而刺紋幾近成為他們的專業,這種專業,大多數是世代相傳,由做母親的傳給女兒,如無女兒則傳給近親。刺墨大都選定秋冬施行,因為天氣寒冷可以避免傷口發炎。施行的方法是在牙刷形狀的木把前端,排橫置六支或十支黃銅針或縫針,使之按於面部,再用長約四、五寸的棒狀小鎚輕叩之,把針尖打入臉部肌肉中,血液滲出,以竹篦拭之,於是用手指沾鍋底的煙灰塗在刺痕上,手續便告完成(註2)。
左圖「黥面族」,乃筆者1996年完成之畫作,由132件人像組合而成。(165x1059cm),男左女右依1~9張數目排列而成。從畫作中表現泰雅族人的生命及尊嚴,並對現代文明人提供更多的反省與思考。
神話傳說的黥面意義 一、解決難題 從兩則神話故事中,我們看到泰雅人當面臨生命威脅時,他們並沒有逃離現場。縱然這是關係存亡的大災難,他們卻仍然決定固守家園而與命運搏鬥。從第一則故事中,少女從夢中得到了解決問題的方法;表面上這似乎是一種不確實際的消極方法,事實上,這是泰雅人原始神靈觀念有關。當自己面對無法解決的難題時,總是寄望於超越自己能力以外的神靈來施予援手。這是泰雅人以(utux)為中心的祖靈信仰觀念,也是他們最明顯的價值區域之一(註3)。泰雅人信賴「gaga」超自然信仰,希望能得到族靈與神明的庇祐(泰雅人的神靈觀念,包含兩方面,一是「祖靈」、一是神明既「未識之神」)。如此看來泰雅人不是在逃避責任,反而是更積極地將問題述諸於嚴謹的(utux)信仰來尋求解決之道。
在古時其他民族中,也不乏有以夢來得知神旨的例子。例如:從許多的聖經故事例子,也可以肯定以色列民族,夢是一種傳達上帝的啟示(註4)。基督教的「一神」觀念,與原住民的「未識之神」到底有多大的關連性?維也納學者彼得‧舒密特畢生研究最簡單的民族神觀時,他發現差不多所有民族,都有一個相當清晰的一神觀念(註5)。總之,此處我們可以肯定泰雅人尋夢得啟示的宗教價值及兩種信仰對象。
另外一則故事是姊弟亂倫而得到逃避災禍的方法。在泰雅族傳統社會中,其實兄妹或姊弟亂倫的禁忌最被重視,在傳說中姊弟結婚亂倫的情形,報導人均立即聲明,那是古時候在特殊情形下發生的事,因為那是族人最不允許的psanik(觸犯禁忌)的行為,且以最嚴格的處理方式(註6)。可見這是泰雅人在最不情願狀況下,所想出的唯一方法,為了能延續生命忍痛犧牲的做法。在這裡我們所看到的是嚴格的祖靈組織與禁忌觀念被瓦解了。就好像今天的原住民社會所面對的娼妓問題一樣。在經過歷史變遷的過程中,原有的規範已蕩然無存,新文化又未能整合成有系統的標準,而產生了失調現象,再加上三次的大衝擊影響:第一波是撤退來台的國民黨軍人,第二波是越戰美軍,第三波是日本觀光客,他們的求妓行為(註7),把原本社會抵抗力最弱的原住民少女拉入了賣淫的市場火坑裡面。這是我們原住民的悲哀。我想泰雅人還在築夢,盼望有一天這問題能被社會所解決,還我們應有的尊嚴。
二、忍受痛苦 每當紋面時,施術者要把六到十根細銅針,一排排地打入受紋者的臉部肌肉中,流血腫脹,疼痛非常。受紋者得咬緊牙關忍耐到底,才能成功。事後又要忍受飢餓地療傷,一連數週。縱然如此,泰雅人卻樂此不倦,且代代相襲,成為了族人們生命特質的莊嚴符號與榮耀標誌;因為忍受黥面的痛苦,帶來了有希望、生命與尊嚴的特殊意義。反觀,現今的大社會裏,原住民仍不斷遭受苦難,猶如一排排的針扎在臉上的痛苦;在資本家的剝削,優勢族群的歧視下,原住民始終都無法擺脫這種不利的政經地位(註8)。這些一陣一陣的痛苦,毫無留情地打在原住民的傷處,流血了,腫脹了卻沒有人來療傷止痛。如今,黥面不再是榮譽的標記了(註9),而是羞辱的記號。聖經彼得前書五章8-9節說:「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的確,這世界充滿了許多的不公義,如兇猛飢餓的獅子,尋找那些不謹守,不儆醒的人,這裏告訴我們,戰勝這兇猛仇敵的方法是做一個剛強的人,也就是以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同時也提醒我們在世上受苦並不孤單,除了有許多同樣有信心的同胞陪伴我們以外,耶穌也一同忍受我們的苦難,瞭解我們的需要,因著耶穌我們可以得到那堅固的信心。
左圖「婚約」(71x196cm)1994年完成之油畫作品。「婚約」除了需透過種種有關這鯨面禁忌的嚴格考驗外,在男女背景的各種圖騰中,更隱喻了許多的生活責任,唯有在額上刺墨者,才能真正達到成熟的地步。
三、成熟的標記 故事中提到男子必須善於打獵,做事認真負責,而且在打戰時還要奮勇獵取敵人首級,這種人才有資格刺墨。女子在十六歲左右,能夠自己製作織品時,就有資格在額上刺墨(註10)。最重要的是對已經刺墨的男女,被族人認定已經具備了自立的能力,不論身心靈都已達到了成熟的地步,可以結婚成立家庭,並可以公開參加部落中的種種活動,如集會、祭典、狩獵等,也可以在公開場合中,穿戴與自己身分相稱的服飾以及表達意見。所以黥面是泰雅人生命的成熟標記。換句話說,「年齡」不是泰雅人成熟的依據。男女只要到了足齡階段,便必須接受嚴格的能力測驗,男的以獵物,女則以織品為檢視標準,由頭目與長者加以審定之後,合格者舉行成年禮,並施以刺紋為記。難怪,早期泰雅社會經過這樣嚴謹的試練過程之後,男女婚姻的離姻率幾乎是零。另外泰雅人的黥面除了能力的肯定之外,也是一個責任的開始,能負起保衛家園的責任。
基督徒的成熟標記亦是如此,當我們接受基督為個人救主之後,不能單憑信主時日的長短來作為成熟的依據,而是在於願意花時間、有計畫並付出代價的與神交往,才能逐漸達到成熟的地步。(林後三:18)說:「我們眾人既然敝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和神交往之後,我們會不斷地改變,使我們從一個基督裏的嬰孩,漸漸長大成熟,成為神兒子樣式的人。也如(彼前二:2)所說的:「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剛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又在(希五:13-六:2)說:「凡只是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辦好歹了」。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
四、文化之傳承 黥面的問題,不只是為了延續族人的生命,也是教導並訓練族人如何面對真實生活的種種挑戰,並能將族人的智慧結晶傳承給下一代。故事中提到有一位少女透過「夢」得到啟示之後,卻沒有人曉得在臉上刺花紋的方法,所以只有乾著急的份,在最危急的時刻,還好出現了一個聰明的男子想到了辦法,設計紋臉的圖樣,因而解救了族人免於滅族的命運。當我們仔細分析,這一位聰明人,他的確是一位很特別的人。因為他想到了人沒有想到的事,更是一位勇於創造的人,因為他做了人沒有做過的事,就是設計圖樣。事實上說他「想」的,倒不如說是他「發現了」,因為他發現了前述祖先遺留下來的智慧結晶「文化圖騰」。他之所以聰明,就是他懂得將祖先的生活經驗應用於現世實況中,因而找到了解決問題的新方法(註11)。這是文化的創新過程,也是文化傳承的精義。女子夢裏的啟示,男子所設計的圖騰,其根源皆來自於傳統,我們毫無疑問的「承」接下來了。問題是如何「傳」呢?從這男子身上我們所得到的啟示,不是將這古老的傳統原封不動的傳給下一代,它必須經過轉換、改良、創造,才能真正的有所「傳」的傳給下一代,否則容易陷入文化「斷層」與「隔代」危險中,這是非常不負責化的作法。
左圖「老者」,(41x56cm),1993年,在泰雅族的「父系」社會中,老者的社會地位極為崇高,死後其靈魂歸入「祖靈」之列,並左右族人命運。隨者時代變遷、原住民社會蕭條,這些僅存有黥百歲人瑞,大都孤苦無依,其勇敢、能幹的象徵,也正逐漸凋零殞落之中。
五、永不褪色的刺紋 毫無疑問的,當紋面圖樣用針描刺之後,塗上黑色煙灰,深入皮膚內層,這樣圖案就永不褪色了。但是到了日本殖民時代的「理番」政策,以強勢和同化的手段破壞了原有的社會組織,並開始頒令禁止刺紋的習慣,有許多的同胞為了逃避日本人的輕視與責打,自願用刀割皮來消除臉上紋樣(註12)。時至今日,年輕一代的泰雅族的黥面藝術已永遠的褪色,且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紋面雖不復見,卻帶來了另外一個課題。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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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見吳文政著,泰雅族神話故事,台灣世界展望會,1984,頁20-21。包含有泰雅、賽夏、鄒、排灣、魯凱、卑南等族。
2.參劉其偉著,台灣土著文化藝術,台北雄獅,1979,頁74。
3.參李亦園著,泰雅人的超自然信仰,1962,頁1-45。
4.E典作者,對夢價值的評論。
5.彼得.舒密特為了研究初民神觀,足跡遍及日本初民聚居的地方和非洲的雨林,結果寫成十二巨冊的「神觀起源」(origin of the idea of God.1926)
6.同上引書.李亦園著,南澳泰雅人的傳說故事,頁128。
7.劉哲勳著,台灣社會變遷的少數民族婦女娼妓問題,1994文化會議論文,頁235-247。
8.參傅仰止著,中研院集刊47,頁175-176。
9.參明立國著,在台灣原住民的祭禮中,1989,頁188。
10.同上引書,吳文政著,頁20-21。
11.布特曼指出研究傳統的真正目的,就是從歷史傳統中瞭解存在的各種不同途徑,以致我們可以和必須在其中出抉擇。Jesus and the word,NY:Scribner′s,1934,pp.3-15。
12.筆者認為日本政府的禁止紋面,主要原因與泰雅人的頑抗有關,當時日本人稱泰雅族人為白狗族,如白鼻心,夜間出沒抵抗,白天消聲匿跡,日本兵談紋臉就色變,歸服後始有禁止或常責打有紋面者之說。黥面對泰雅人意義非凡,絕不是如宋龍飛,民俗藝術下冊所言乃因「殘酷與不人道」之由而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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