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弗瑞迪(Fredy)打理完畢,背著書包去上雙語小學。這樣的教育機會對於不少出身宏都拉斯咖啡小農家庭的孩子來說,並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在中南美洲及非洲有許多像弗瑞迪年紀的小孩,由於個子小、手腳靈活,加上家境貧窮,整天得在咖啡園及可可園裡辛勤工作,換取非常微薄的收入。他們可能終身採摘咖啡豆或可可果,卻從來沒有嘗過咖啡或巧克力的滋味。
為了幫助像弗瑞迪那樣的孩子就學,於是國際上出現了一些有心人士,透過公平貿易或社會企業的模式,幫助這些咖啡或可可園小農們的家庭,跟他們建立長期的夥伴關係,不但以高於國際市場的價格收購小農產品,往往也會預付高比例的採購款,以確保小農生活。同時扶持小農改採環境友善農法,使人、作物、大自然與上帝得到平衡,保障食品安全。因此,小農不但可以獨立自主運作,還可以讓孩子就學,提高家庭的社經地位。在台灣就有像「生態綠」這樣的社會企業,在銷售有機咖啡豆的同時,也持續與全球各地小農持續合作,並提供各地區社區發展金,協助改善居民生活用水,以及小學教育。
像這樣以做好事來賺錢,同時也把賺來的錢用來做好事的企業,我們稱為「社會企業」。
用商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
「社會企業」的雛型源自於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尤努斯(Muhammad Yunus)。這位經濟學教授創建了孟加拉鄉村銀行(Grameen Bank,或譯格拉明銀行),透過小額貸款及商業諮詢,協助貧窮家庭的婦女創業。他這種運用創新的商業力量解決貧窮問題的方法,成效卓著,也因此使尤努斯贏得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之後,有愈來愈多的有心人士,也開始運用商業模式來解決各種不同的社會問題。
過去,國人較常以非營利組織來解決社會問題,如針對老人、行為偏差的青少年、貧窮家庭及學童、受虐兒、受暴婦女等等對象的問題,成立各種基金會或協會來支持這些弱勢團體。只是這些非營利組織不能以營利為目的,機構的營運主要靠募款及政府補助。
社會企業跟非營利組織一樣想解決社會問題。但不同於非營利組織的是,社會企業在財務上必須自給自足,以成功的商業模式,建立自己的市場,並以公司盈餘解決該企業想解決的社會問題。因此,不同於一般私人企業,社會企業不會只是盲目地追求企業「規模」、「成長」以及「效率」為目的,也會依循某種公益理念,把資源放在需要的地方,不會只想賺錢而已。
社會企業在台灣
不同的社會企業往往是為了因應特定的社會問題而生。以台灣現有比較知名的社會企業為例,除了前面提到的「生態綠」協助改善許多國外咖啡小農產銷與生活問題之外;「喜願共合國」所生產的麵包及餅乾,除了達成台灣小麥復育的目的,也解決了小農產銷的問題,並採用友善土地的方式種植小麥,使消費者吃得安心;「財團法人台北市勝利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則是為了解決身心障礙者的就業問題,除了職業培訓之外,也提供身心障礙者多元的就業場域;「日月老茶廠」除了保留製茶傳統
外,也從事有機種植,成為環境教育農場;「上下游新聞市集」建立網路平台,持續報導生產、食安問題讓消費者知道;「社企流」也是利用網路平台,除了分享世界各地社會企業相關的資訊給華文讀者外,近年來也引介不同社會企業與有心創業的人士,透過課程與諮商,促進社會企業的開展;在阿里山原住民部落的「光原社會企業」,除了堅持不用農藥、採有機耕作,與土地共存共榮,成為全台第一個取得有機驗證的原住民部落外,也建立產銷制度,創造就業機會,促進了原鄉發展;「四方報」則是以東南亞語言出版刊物,解決新住民及外籍勞工們各種資訊的需求;「大誌」雜誌則是幫助遊民重新找回生活立足點;八八風災後,小林村村民藉由種植青梅重新找回經濟力,成立「2021社會企業」以青梅種植與加工帶動地方產業。
隨著近年社會企業的興起,政府也鼓勵社區或非營利組織所經營的庇護工場可以朝向社會企業的方向發展,希望有朝一日可以使地方重新繁榮,年輕人得以返鄉/留在家鄉發展;非營利組織也可以賺取更多的自籌款,不再依賴捐款或政府補助款。
從上面所舉的社會企業的例子,在在說明了社會企業以「做好事來賺錢,再用賺來的錢做好事」的商業理念。社會企業這種以成功的商業模式,又不失公益的做法,試圖解決資本主義社會中所存在的各種社會及環境問題,成功幫助社會弱勢找到生命的立足點,實踐基督教宣揚的愛與分享,同時幫助弱者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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