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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41期 新新人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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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流.脈動 |
半調子的占星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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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柯志明
(文化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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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文學如許發達的今日,遠古的占星學(又稱占星術,下文互用)卻也這般風行(請注意一下電腦網路、報紙、電視、暢銷書,還有故意以「水瓶座」自許的「新世紀運動」對此之宣揚),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極為弔詭的現象。
※ 非科學非宗教之半調子方術 雖然古時之占星學與天文學難分難捨,但是自覺褪去宗教或玄學外衣的當代天文學絕不願沾上占星學這個充滿神秘腥味的稱號,否則將是對其科學身分份之嚴重冒犯。一個嚴守自然科學信念的天文學家,絕不輕言星辰有何物理學之外的意義,更別說是對應人間變幻莫測的命運了;他們所在意的只是星辰(astro-)所顯現或含藏的物理規則(-nomy)而已。然而,占星學則相信星辰(astro-)乃是人類命運的記號,蘊含著人世運作的邏輯(-logy),解讀星辰是理解、預測命運的確實途徑。所以,即便占星學必須建立在天文學所揭櫫的星辰運轉之常態規則上,以此解釋或預測各人的命運,天文學與占星學的信念基本上仍是背反的(antinomical)。
占星學雖談不上科學,但能否視為宗教呢?恐亦非如此。雖然占星學源自於將天體視為天神顯現的原始初民神話,將人世命運歸因於玄渺而富神聖意味的星空結構,由此顯示人類生命深植於宇宙結構而有其「神秘」基礎,因而保有濃厚的宗教性。不過,如今則簡化為只是一種星辰/人世的對應解說,幾乎與神靈崇拜無關。於是,除去宗教色彩,占星學所談論的無非就是一種「天(體)人(事)對應」的機械宿命論(machenical fatalism)──人由天體決定,人類命運因而只不過是一道道複雜(說複雜也不複雜)的星辰配置之準數學習題而已。
因此,若從基督信仰(宗教)與天文學(科學)所構成的兩端看來,占星學恐怕只能視為一種非科學亦非宗教的「半調子方術」!
※ 占星術的理論詰難 其實占星術是否可信,我們的日常經驗或許是最為簡便的檢證方法。看看我們周遭的人,屬同年同月同日同一時辰而同一星座的人,他們的命運是否相同?如果橫跨數天的同一星座不夠準確,那麼時辰差異不大的雙胞胎、三胞胎、四胞胎等同胎者是否即有相同的命運?我相信如奧古斯丁(St. Augustine)以以掃與雅各這對雙生子的不同遭遇所指出的,人類紛亂的命運絕不是有條不紊的星體所能解釋的(《懺悔錄》VII: 6)。只要經驗上有一例外(當然不會只是一個,我相信大概全都不同,因為天底下絕不可能有兩個命運或遭遇一致的人),占星術即不可信。或許有人會為例外辯解,但是這些說法無一不是強詞奪理的「馬後炮理性」;事前一套,事後又一套,都任由他/她說。
況且,接受占星術的解釋必先接受它對各星體或星座所賦予的不同意義,但問題是,這些意義的根源或依據何在?誰賦予的?除非它們是天啟(這點不可信)或是具普遍性的先天概念(這點不可能),否則就是歸納得來的(顯然如此)。如果經歸納分類而來的,那有何必然性呢?非但沒有必然性,而且還犯了「循環定義的謬誤」──依據生辰將人之性格或遭遇加以歸納分類,然後以不同生辰的星象代表歸納得來的不同意義,並宣稱這些意義具有必然性,再由這些意義來解釋或預測不同生辰之人的性格或遭遇──「解釋項」(人的不同性格或遭遇)正是其「被解釋項」(人的不同性格或遭遇)。而根本上,「不同生辰之人必然具有某某不同性格或遭遇」這個命題的真假值並沒有被有效地解決。這樣,到底占星學是以人在強解天體,還是真以天體在預測人呢?恐怕連占星術士們也搞不清楚了!
然而,更成問題的是,占星術既然不願承認星體背後尚有超越的神靈(God or gods),以之決定人世命運,那麼無情無意的機械天體如何對應充滿知情意的人間活動?非位格的(impersonal)的天體如何可能是有位格(personal)之人的命運基礎?除非我們也把人化約為物體,把人的知情意活動化約為洛克(J. Locke)所謂物體可有可無的偶然次性(secondary qualities,如色、香、味、冷、暖等),否則星辰如何成為人存在的根源?而倘若人果真如物,那麼我們一切的思慮、決意與感受豈不成了無意義的幻覺(甚至連幻覺也談不上)?這樣,我們與草木瓦石何異?我們為臻至生命之良善而有的努力、憂心豈非多餘?剩下的只是虛空而已!如此一來,占星術或許滿足了我們追求生命之原由的理性好奇,代價卻是失去整個生命的意義。因此,理論上占星術必須在能保住人存在意義的前提下,告訴我們位格與非位格這兩種異質現象如何具有對應或交互的關係,否則它很難逃脫「瞎掰」這種緊鄰「戲論」的指控。
※ 占星者的心理描繪 除了理論難題之外,占星者的心理態度也是成問題的。
首先,占星者宛如生命的偷窺狂,他們企圖透過星體洞徹「天機」,妄想以「天體」來掌握人類複雜命運之先機,並以此滿足其亟欲「宛如神靈」而「掌握」萬有的虛幻慾望。當人因不知未來而焦慮時,他們卻能為人指點運命迷津,他們是誰?是運命之神嗎?
不過,這種自大也正是其懦弱怠惰的生命本質之外相。他們以為靠著天體即能趨吉避凶,生命之懶惰者莫不以此為甚,正如所羅門王所言「懶惰人說,道上有猛獅,街上有壯獅」(箴二六:13)。不願承認並面對生命之無常與艱難,卻妄想以無根據的規則一勞永逸地掌握人生;我認為愈篤信占星術,意志必愈脆弱,頭腦亦愈簡單(今天喜談占星術者不正是那些傳媒上的影歌明星嗎?你以為他們懂得什麼深奧哲理?他們的意志與頭腦堪為我們的生命典範?恐怕「寥若晨星」)。而問題是,預知又有何用呢?如果命中一切皆已注定,事先知道又如何?要來的終將會來。如果來的是惡運,事先知道只是加增現前之恐懼與苦惱而已;如果將來的是喜事,先知則使其失去新奇而徒增乏味而已。反之,如果預知之後而又可以預防或改運,則這豈不表示生命並非命定?而既不命定,那麼占星以知命豈不是多此一舉又自愚愚人嗎?
不止此也,這種將命運歸屬星體的作法也隱藏著一種推委卸責的心態──得利乃是理所當然,而為惡則是不得已(意思是說,這我負不了責)。甚至,無辜者因他人之罪惡而受難時,占星術士竟然認為如此發生乃屬命運之必然(看看電腦網路上那些術士對白曉燕命案之胡扯即可明白,他們的意思似乎是:「曉燕啊,妳被綁、被凌虐、被殺、被棄之於臭水溝,乃是命中如此;白冰冰啊,不用傷心,這是妳生命逃不掉的劫;林春生你們這夥人啊,你們也不用太自責,反正你們生而為人,就是要幹殺手;至於臺灣人民,也不要怪國民黨政府的黑金政治、沒有搞好治安,因為星辰已顯示這些命案乃『理當如此』」)。看吧,人既然甘心當星辰之布偶,當然也就必然耍其罪惡之賴。不自我反省,不批判社會,不督責政府,卻藉無言無語、無情無意的星星在耍嘴皮。
如果占星術可信,這個社會將是一個不需倫理、不必法理的不倫不類的社會,因為機械、宿命的世界乃是非道德的(non-moral)。如果我們還認為人倫法理是必須的、批判社會是有意義的,那麼我們即必須棄絕占星術那套「非人」的人生觀。
※ 何不追問星辰之主? 當然,人絕不甘願自己只是一平面之物,總相信生命有更為深遠的意義,而幽冥的星空則是神祕不可測之存在深淵的最佳象徵;把生命投射到星空,再以星空來理解生命,這似乎是極自然的宗教心理。然而,無論星空如何幽渺,終只是一無垠的物體場域而已,難道這有形的無垠場域不更指向或顯示著一無形的神聖能力與智慧嗎?如果我們更徹底一點,豈不更當尋找穹蒼背後那永能的神性!保羅說:「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 20),廣漠的星空豈不是使人知道上帝的最顯眼之物嗎?
康德(I. Kant)說有兩件事充滿他的心並時時令其升起驚奇與敬畏之情,即「在其上佈滿繁星的天空與在其內的道德律」(《實踐理性批判》「結論」)。星空之可畏不在其決定人的命運,而在它展示著宇宙之浩瀚與造物者的偉大。康德固然認為我們不能直接認識上帝,但他也認為,沒有上帝,這個世界即不可理解,不成「體統」。你若不信上帝,你能理解這無垠的星空嗎?有靈的活人誰不會因星空而驚歎造物之偉大?詩人說「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這日到那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詩十九:1-2),豈不是最真誠的讚歎!
人類既然甘願將命運歸諸星體,何不更將之歸於使星體存在的上帝呢?既然對「天機」這麼好奇,何不直接閱讀顯露真正天機之奧秘的《聖經》呢?何不親近即是天機、奧秘本身的基督呢?對基督徒而言,認識作為「人子」的耶穌基督是認識人的關鍵(可參見Jaroslav Pelikan,《歷代耶穌形象》第六章),而絕非任何其他受造物。
上帝將人造為有靈的活人,使人有自由,可自由決意而行;縱使人因誤用自由而換來對真理之「無知」與「無能」(St. Augustine,《論自由意志》卷三第十八章),但上帝仍願意藉由基督賜人更完全的自由(約8: 31-36;林後3: 17;加5: 1, 13)。然而,如今人藐視上帝及其恩典,棄絕屬天的自由,不願朝向真實的命運解放之路,卻去擁抱等而下之的星體,作繭自縛。難道這就是人的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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