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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113期 聖神佇咱中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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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題 |
靈恩運動興起的社會因素 |
為了製造吸引力,取得較多的生存資源,台灣教會引進曾在當地教會引發風潮的靈恩方式到台灣,這成為台灣教會靈恩運動形成的其中一個因素。 |
關鍵字: |
作者/王榮昌
(真理大學宗教文化與組織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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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會歷史時間軸,靈恩運動可追溯回第一世紀,教會便對那些看重聖靈特殊恩賜的群體,有不同的看法,甚至引起紛爭。哥林多教會便是一個熟悉的例子(林前12、14章);第二世紀的孟他努主義則是另一個例子,他常會突然抽搐,狀似入迷,然後發出一連串的預言。他對跟隨者說,這種情形是完全被聖靈得著的記號,因為聖靈要引入一個新的紀元,開始有上帝的啟示,他要求人毫不猶疑地接受這些新的預言。
但現今所稱之靈恩運動,大多是指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興起的運動,學者大致將之分為三期,而彼此間未必有歷史上的因果關係。第一次發生在二十世紀初(或十九世紀末),學者稱之為靈恩運動的第一波;第二波發生在二十世紀中葉;第三波是1980年代發生於美國加州的阿納海姆(Anaheim, California)。除了第三波外,其他二「波」準確的發生日期、地點,甚至與之有關的人物,學者均有不同的看法。
從宗教傳統發展的角度,靈恩運動可以視為產生或阻止基督宗教傳統變遷力量的宗教運動之一。因為宗教信仰與宗教組織是具有動力性,不斷變遷的現象。在宗教信仰與組織結構的變遷中,反應出對於持續改變的文化、政治與生態環境所做出來的適應、調節與創新。
如果沒有任何持續的變遷,宗教將會與生存的環境變成沒有任何關連,甚至會演變成從社會上消失的宗教(從人類歷史上消失的宗教)。事實上,這種情境曾經是人類歷史上許多宗教的命運。信仰與組織結構的變遷發生原因,或許是由領導人所發起的變動使然,但是更大的變遷原因是宗教運動所產生的。
宗教運動的型態 對於宗教運動的產生,大致上有三個區隔型態: 第一種,內在因素產生的宗教運動(endogenous religious movements),這項包含了致力於宗教內部的改變。 第二種,外在因素產生的宗教運動(exogenous religious movements),這部分主要是嘗試針對宗教生存的環境作改變。 第三種,自發性的宗教運動(generative religious movements),尋求引介新興宗教的要素進入生存的文化或環境中。
內部因素產生的運動,尋求改變宗教內部或各側面。回顧人類歷史,一些內部成因的運動已經在人類歷史與文化中造成重要衝擊。例如十一世紀,基督教分裂成東方正教(Eastern Orthodoxy)與西方大公教會(Western Catholicism)的重大分離;與十六世紀發生新教(更正教、抗議宗Protestantism)從羅馬天主教分離的宗教改革。分離(schism)是內部成因運動最常產生的結果,宗教組織分離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立部分。更正教便是分離傾向的典型例子。通過分離過程所形成的新興宗教團體,一般將之歸類為「小派」(sects)。
小派運動(Sectarian Movements)具由信眾或低階(lower-echelon)神職領導的傾向。許多宗教運動所產生的結果,改革是多於分離。改革(Reform),最有可能是由宗教領導人所發起的運動,或者是宗教高層對於基層草根要求改變作出回應或是將之吸納成為己意。經歷好幾世紀,羅馬天主教顯著而有效地將運動吸納與重新組織到教會內,形成天主教的宗教團體(religious orders),例如耶穌會的形成。
外部成因運動形成第二種宗教運動的類型。這類運動所關切的是,改變宗教組織所生活的環境的一些側面的事。有學者認為所有的宗教組織在所生存的環境中有四個要素要去面對:1.是否能繼續生存;2.有足夠經濟能力支持;3.爭取到優勢的社會地位;4.具影響說服力的意識型態。
只要這些要素能確保穩定,宗教組織會與環境平等且和諧的相處。這種情形是宗教與文化之間的正常關係。一旦宗教團體的這些要素受到威脅,或領導人尋求增加或擴張需求時,便有可能產生宗教運動。外部因素形成的宗教運動通常不會與一般社會運動有所區分。實際上,宗教運動經常找尋與世俗社會運動組織合作。
第三類型的宗教運動是自發性,致力於產生一個新興宗教運動。新興宗教不是由外來的宣教師引介進社會,就是由自身文化成員自創產生的。分離性運動在文化已存的宗教中產生變化,而新興宗教對於依存的文化而言是新穎。然而新興宗教不必然是全然新的產物。
例如1960年代,哈瑞.奎師那(Hare Krishnas)以澄黃色袍子裝飾,站在街道角落誦唱,第一次在美國出現。奎師那將對美國人明顯是新穎的印度教信仰與儀式帶到美國,實際上,這個信仰早在十六世紀已經首次在印度出現。相對例子是韓國統一教創立者文鮮明牧師,將基督教信仰與東方宗教重要要素結合在一起,創立新宗教。
另一個例子是山達基創立者賀伯(L. Ron Hubbard),科和小說作者,1950年出版一本名《戴尼提》(Dianetics)的書,內容涵蓋了心理治療與精神心靈健康的技術。這本書成為暢銷書,1984年賀伯創立山達基教會(Church of Scientology)。
台灣靈恩運動興起的因素 當然一個運動形成因素多元,不過以靈恩運動為宗教運動中的一個次範疇,嘗試藉由上述三個範疇整理出靈恩運動在台灣興起的幾項社會因素做為參考。
一、社會文化的快速變遷:當教會面對台灣社會傳統文化快速的變遷時,教會針對此情境需要立即作出回應,重新找到新的信仰意義與認同。相較制度調適對應的速度,此時靈恩是處於宗教運動的系統核心,可以在當下以追求靈恩,來取代傳統制度面對快速變遷的社會道德議題作出回應,提供基督徒新的信仰道德與認同位置。
二、邊緣信仰的脫困期待:現存的世界制度對於基督徒而言不是最終的國度。世界制度雖然在於維持人類生存上,具有多功能的重要性,但是最適當的模式是上主掌權治理的國度,而不是這個世界的制度。
宗教能夠針對為何世界制度是如此運作,為何演變成現今狀況提出合理的完整解釋。這個解釋架構提供一個使現存「不公義」的世界,如何變成有意義的道德世界的可能性。因此面對要如何改變現存對立的不公義社會,靈恩運動提供基督徒不用去面對社會改革所引起的激烈衝突的可能性,而給予一種信仰上的期待與轉化。
從宗教運動發展,理論上,宗教信仰與理念能夠指出世界不公義或永恆的層面,能夠提供信徒認同,使民眾針對這些不公義議題時,成為被呼籲起身行動時的分界點,也能夠讓民眾產生信仰正義代理人的強烈感召,因為宗教信仰能說服民眾相信這個行動是具有非凡重要意義在。
然而實際上,在信眾理性選擇的評估影響下,靈恩運動所帶來的衝擊效應是比較低的,因此面對台灣社會道德與靈性等改革議題時,起而參與改革的信仰行動將不會是大部分基督徒所會選擇的表達方式,轉向靈恩追求,寄望信仰上個人心理轉變的表達方式會成為主要的行動訴求。
三、國際宗教文化交流:面對國際宗教文化交流通暢的時代,靈恩運動不是由外來的宣教師引介進台灣社會,就是由自身傳統成員自行開發產生的。從教會歷史發展角度,靈恩運動不必然是一個新的運動。從市場競爭的角度,不同傳統的台灣教會,為了取得生存資源,需要多一點吸引力,因而引進曾在不同地區引起當地教會一陣風潮的靈恩方式到台灣,這種有系統、規模的運作方式,成為台灣教會靈恩運動形成的另一個因素。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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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見楊牧谷主編,《當代神學辭典》,台北:校園, 1997。《靈恩運動》條目。 2.參見Jeffrey K. Hadden, Religious Movements in Edgar F Borgattaed., Encyclopedia of Sociology, vol.4, 2000, 2364-2375 3.Jeffrey K. Hadden, Religion and Construction of Social Problems, Sociological Analysis, 41:99-108,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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