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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88期 在開放與保守間──擺盪透視長老教會的倫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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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題
黑白分明之外
關鍵字:
作者/張懋慎 (美國愛默生學院傳播管理與公共關係碩士,台灣神學院神研所畢業)
一、黑白分明
  上個學期在台神修研三的必修課「倫理學導論」,老師的書單中有一本「黑白分明」,說是華人教會界到目前為止最好的倫理學著作。作者在再版前言提到,很多人對這本書的書名頗有微言,認為「黑白分明」暗示了凡事非黑即白,這是把世界看得太簡單,而且是泛道德主義。面對這樣的批評,作者雖然做了務實的回應,卻也凸顯一個現實問題,就是當教會在談論基督教倫理時,往往給人一種印象,就是基督信仰將事情看的很絕對。

  這樣的「絕對性」,在華人社會特別有其力量與正當性。長久以來,華人的教育方式偏重於「填鴨式」、「命令式」,教會也使用相同的方法來教導倫理,表示「因為聖經這麼說,所以不能怎麼樣……」。當有人提出不同於聖經字面意思的觀點時,教導者除了引用聖經之外,教會傳統、屬靈領袖、聖靈感動、甚至連「不要想太多,順服就是了」這種話都搬出來。目的就是要人相信:我說的就是正確的真理,照我說的做就對了!如果不遵守,就會被視為異端或罪人。

  到這裡,你或許並不認同我的看法。你或許會想:「你說的應該是那些外教派吧!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是很自由的啊!」沒錯,長老教會因著我們的改革宗傳統,允許我們的信仰觀點持續被改革,也提供不同神學觀有對話的空間。然而長久以來,我們的教會在倫理範疇內,似乎很少擁有類似的改革動力與對話空間。在教會,我們有慕道班、查經班、主日學、門徒訓練……等等基督教教育課程,卻很少聽到教會有倫理相關的教育系統。關於倫理教育,頂多是幾次婚前輔導,或是等到突發事件發生才做亡羊補牢的工作。

  於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棄守了會友的倫理教育,讓無所適從的改革宗基督徒只好向福音派「黑白分明」的倫理觀取經,或是隨波逐流於一般社會「黑白混雜」的倫理態度。到底,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對倫理的立場是什麼?這樣的立場引發什麼現象?我們可以提供什麼樣的倫理教育?

二、黑白與灰色
  每次上MSN,我所輔導的青年們就會問一大堆平常不敢當面問我的問題:「我可以去夜店玩嗎?」「我朋友懷孕了,她可以墮胎嗎?」「網交算不算性行為?」「我有許多很好的同志朋友,我應該認同他們嗎?」最讓我驚訝的,是有些人會說:「請直接告訴我yes or no!」然而,我無法回答yes或no,一方面是這些問題,不是三言兩語在電腦上打打字就可以回答,二方面是,沒有人可以幫另一個人做任何決定。於是,我回想自己的成長過程,似乎我也經常問輔導或牧長:「請直接告訴我yes or no!」原來,我自己也曾陷落在黑白分明的胡同中。

  在摸索的過程裡,我們都學習到有個狀況叫做「灰色地帶」,套句專業術語可以說是「情境倫理」。但我也發現,我既不喜歡黑白分明,也不喜歡灰色地帶。因為,黑白分明的倫理觀,讓我們充滿了對外的「排他性」,而游走於灰色地帶,則造成我們內在的「分裂性」。

  排他性,在於黑白分明的前設立場:不是黑就是白,讓我們無法在客觀下,了解一個事件或議題的過程與細節,反而只能尋找極端的對與錯,找出事件或議題的黑在哪裡、白在哪裡,然後依據黑與白的多寡,做出最後對或錯、黑或白的評斷。在汲汲於極端歸類、劃清界限、與貼上標籤的過程中,我們忘記了不論是探討事件或是議題,其實都與生命個體相關。我們將生命物化,變成沒有位格、沒有主體性的東西,以偏蓋全地幫他人做決定,甚至是粗魯地定罪。除了排斥生命,我們也排斥了瞭解事件與議題全貌的機會,我們排斥新的認識、新的眼光、與新的解決之道。以最近美國吵翻天的安樂死議題,我們可以探討生命與自由意志的神學、可以進行十誡不可殺人的釋經、可以研究宗教與法律的權柄,但在黑白分明的排他性下,我們永遠無法了解泰莉與她親人的經驗與感受,也只能用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無情地為泰莉與所有植物人做出他們無法做的倫理判斷。而當安樂死變成一個非黑即白的議題時,將永遠不會有合適的立法行動出現。

  分裂性,在於灰色地帶的前設立場:黑白是相對的,讓我們在沒有任何標準在,判斷一個事件或議題的價值。同一個事件或議題,在比較黑的情況中,就顯得比較白;在較為白的情境下,就看起來比較黑。於是,我們的倫理判斷成為一件拼湊品,每個情境都不同、甚至矛盾對立、欠缺連慣性與客觀意義,這幾期在新使者雜誌探討的戰爭議題就是最好的例子。一個支持軍購案的基督徒,該不該支持槍支合法化?一個反對軍購案的基督徒,當有人用槍威脅要殺害全家人的時候,是否仍要用反暴力的方式,眼睜睜看家人一個個被幹掉?新使者曾引發好幾期對話的婚前性行為議題亦是灰色地帶下倫理判斷分裂性的例子。反對婚前性行為的人不能否認,婚前有沒有性行為不是判斷一個婚姻是否成功與聖潔的絕對標準;而支持婚前性行為的人,也可能面對何時與愛人發生性行為才合宜的焦慮。於是,在黑白與灰色之外,我們可以有什麼選擇?

三、彩虹般的倫理教育
  我一直很喜歡聖經裡彩虹的意象。這個在創世記中上帝用洪水毀滅世界後所出現的記號,是一個上帝與人和所有生物「立約」的憑證。這讓我看見倫理判斷下的重要關鍵,就是上帝與我們「約」的關係。約是由上帝主動、是有關雙方的身份認同、是人承認上帝乃審判者、供應者、支持者、和施予恩典者。我認為每個基督徒在做倫理判斷時,最不能忽略的就是這個關係。就個人層面而言,同一個倫理事件或議題,沒有一個人會有相同的反應、衝突、想法、與行動。上帝與每個人立約,每個人必須在神恩典的約下回應祂。我們需要問自己,我要的生命是什麼?我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並且問神,當我認同上帝是我生命的主宰時,我該如何做才合宜地回應神與我的約?彩虹裡的各種顏色,沒有顏色是黑或白、沒有顏色是對或錯,每個顏色都是照她的角度,散發出光線照耀下原有的反應。倫理判斷的分裂性,在於個人缺乏思考,希望在不同的情境下同時符合自己與他人的標準,卻忘記問自己,上帝創造的我是誰?我應有回應神的顏色是什麼?

  就信仰團體層面,彩虹不是單一顏色,她的美就在於不同的顏色組合。如果信仰團體要求每個人都對同一事件或議題做出相同的回應,這恐怕不是上帝的本意,就像上帝創造的彩虹不是單一顏色一樣。倫理判斷的排他性,在於團體不允許多元,為了管理甚至控制,而限制甚至規定不一樣的判斷與回應。卻忘了問:不同的顏色是不是應該自然存在?不同的顏色是否帶出更美的生命力?因此,彩虹裡的各個顏色,不要想改變其他顏色。

  不過,「約」等於「應許」,而「應許」等於「承諾」,基督徒的倫理觀,應是在神自由的應許之下,人做出約束的承諾。正如彩虹是多元的、但並非沒有限制;彩虹不是、也不可能成為太陽。彩虹唯有在光中才能存在,就像基督教倫理判斷必須在承認與上帝的約中才得以存在。而這個約,就是承認人的罪性和有限,並在上帝恩典的光下,個人與信仰團體通過自我認識與彼此對話,反射出最美並最能榮耀神的色彩。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倫理教育,需要一段長期培養的課程,從教導上帝與人「約」的關係開始,透過認識上帝與認識自己、學習如何正確詮釋聖經、反省教會歷史、接觸各樣科學與當代思潮,最後,加上一顆愛上帝、愛自己、與愛鄰人的心。期待這樣的倫理教育,帶給我們的不再是黑白分明的倫理判斷,而是如彩虹般反射上帝真理光芒、又散發美麗色彩的倫理回應。
同作者相關文章:
黑白分明之外 (第 88 期)

原文來自 http://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新使者雜誌 第 88 期 在開放與保守間──擺盪透視長老教會的倫理教育 (10-12頁)
新使者雜誌 The New Messenger  88期  2005年  6月 在開放與保守間──擺盪透視長老教會的倫理教育 88
本期主題:在開放與保守間──擺盪透視長老教會的倫理教育
發行日期:200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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