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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第 3  季 第 10 週 發刊時間:每週六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愛的行動

參考經文:雅各書2章1~17節

2:1 我的弟兄姊妹們,既然你們是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的信徒,就不可憑著人的外表,用不同的態度對待人。 2 假定有一個有錢人手戴金戒指,身穿華麗衣服,來到你們聚會的地方,同時有一個衣著破爛的窮人也來了, 3 你要是對那個穿華麗衣服的人特別客氣,對他說:「請上座」,卻對那窮人說:「站在一邊」,或是說:「坐在我腳凳旁」, 4 你就是偏心,是惡意歧視人。 5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你們要聽:上帝揀選世上的窮人,使他們在信心上富足,又讓他們承受他應許給愛他的人的新國度。 6 你們竟侮辱窮人!其實,欺壓你們、把你們拉去見官的,正是這班有錢人! 7 毀謗你們所領受那尊貴名稱的,也就是他們。 8 你們若遵從聖經上所記載「愛人如己」那新國度的法則,那就對了。 9 但是,你們若憑人的外表待人,就是犯罪;法律要判定你們是犯法的。 10 誰違背了法律中的一條誡命,就等於違背全部法律。 11 因為那位命令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儘管你不犯姦淫,你殺人就是違背法律。 12 既然你們要受那使人得自由的法則所審判,你們的言行就要符合這標準。 13 因為上帝審判的時候,不會以仁慈待那些不仁慈的人。然而,仁慈是勝過審判的。 14 我的弟兄姊妹們,如果有人說他有信心,卻不能用他的行為證明出來,有甚麼用處呢?那信心能救他嗎? 15 你們當中有弟兄或姊妹沒得穿,沒得吃, 16 你們卻對他說:「平安!平安!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而不供給他們所需要的,那有甚麼用呢? 17 同樣,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雅各書從1章19節到2章26節的經文,都在強調「信心跟行為相輔並行,信心是藉著行為而達到完全的。」(2章22節)作者指出,人有了信,就必須在生活中實踐出來,這樣的信才是正確的信。

◆重富輕貧的社會

在雅各書的寫作時代,社會型態有明顯的地位、階級、性別和族群分別。主人與奴隸間的分別,更有法律的規範。信仰基督的人所組成的教會,當如何面對和因應呢?從新約,特別是保羅的書信中可得知,當時教會的信徒不少是奴隸身分者。所以,當一個有錢人(主人或官員)成為基督徒,加入信徒團契的行列後,一定會被格外重視,甚至被當作向外界標榜的標記人物。

雅各書的作者用很生活化的事作例子,闡述不可憑著人的外表,用不同態度對待人,因為所有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一樣平等的。他提出,在教會聚會時,若有一個有錢人手戴金戒指、身穿華麗衣服,同時有一個衣著破爛的窮人也來了。若是對華麗衣服的人特別客氣,對他說「請上座」;卻對那窮人說「站在一邊」,或是說「坐在我腳凳旁」,那就是偏心,是惡意歧視人。作者清楚教導:上帝揀選世上的窮人,使他們在信心上富足,又給愛祂的人承受祂應許的新國度。

◆愛的具體行動

「愛人如己」,是摩西法律上非常重要的規定(參閱利未記19章18節)。窮人在社會中是屬於弱勢族群,經常會被人疏忽,甚至受欺壓。聖經一再提醒我們,必須照顧貧窮的人,越是貧窮的人,越需要我們的幫助和給予關懷,照顧窮人就是在見證上帝的愛。

摩西法律中清楚提到,必須對貧困者給予必要的生存濟助,更提出具體的行動指示。例如,利未記23章22節:「收割的時候,你們不可割田邊的穀物,也不可回頭撿掉落的穗子;要把這些留給窮人和外僑。上主是你們的上帝。」利未記25章35節:「如果你有同胞窮得無法維持自己的生活,你必須供給他,好像供給外人和寄居的人一樣,好使他繼續住在你那裡。」申命記15章7~8節:「在上主──你們的上帝賜給你們的土地上,無論哪一城,如果發現有貧窮的同胞,你們不可自私不幫助他。相反地,你們要慷慨,把他所需要的借給他。」申命記15章11節:「你們居住之地常會有貧窮的同胞,所以我命令你們,必須向貧窮和有需要的同胞伸援手。」

這些經文具體地告訴我們如何關懷窮人、給予實質的幫助,並且提到關懷窮人是一種帶有上帝應許賜福的作為,那持續謹守、切實行道的人,在他所做的事上一定蒙上帝賜福。

在耶穌的教導中,將「愛人如己」與「愛上帝」並列為最大的誡命。可以說,愛上帝的人就是要彼此相愛,這是耶穌的「新命令」(馬太福音22章37~39節)。保羅同樣提出:「法律的命令規定:『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盜竊;不可貪心。』這一切以及其他的命令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一條命令裡面了。一個愛別人的人,不會做出傷害他人的事。所以,愛成全了全部的法律。」(羅馬書13章9~10節)若有人以外表對待人,特別是對那些有錢人的態度很溫柔,對貧窮人卻用鄙視的態度,這就違背法律的教訓,如同犯罪一樣嚴重,逃不了上帝的審判。

◆同享福音的救恩

基督的拯救是恩典,既然是恩典就是白白領受,因此領受者就沒有尊貴貧賤之分。教會不應該是以人所擁有的經濟力、社會地位的高低來對待人的地方。在敬拜上帝的聚會中,人們不應再以地位或聲譽等來區分人的價值;在至高的上帝面前,人人皆平等、人人皆尊貴。這是何等的福音!貧窮人常被社會所藐視,但教會的接納,使他們的生命有平等的尊嚴,承受上帝愛的應許。

雅各書1章27節:「在父上帝眼中,那純潔沒有缺點的虔誠便是:照顧苦難中的孤兒寡婦和保守自己不受世界的腐化。」真實的信仰是將之確實行在人們身上,否則就流於虛假。我們看到許多基督徒以實際行動將上帝的愛實踐出來,他們不是聽了就忘掉,而是切實行道,這樣的人在他所做的事上一定蒙上帝賜福,更是讓福音廣傳的見證。愛是一切法律的根基,因此不論行事為人或說話,都要以愛為出發點。若是對人沒有憐憫,如何面對上帝的審判呢?


討論題綱:

1.對經濟上有缺乏的弟兄姊妹,我們教會如何給予實際的幫助?

2.教會長執、同工的選舉是以票選產生,是否也脫離不了以學識、金錢為選擇的考量?

代禱事項:

1.求主幫助我們款待人能一視同仁,不因人們的身分、地位、金錢而有所區別。

2.求主賜給教會智慧,能善用資源、金錢來幫補有欠缺的人。

3.求主感動經濟豐足的教會,願意給予弱勢教會一些協助,使其不因經濟、人力不足而導致無法繼續傳揚福音。

祈禱文:

慈悲的上帝!感謝祢。我們擁有的一切,都是從祢的賞賜而來,祢給予我們不同的恩賜,因此我們願意在祢所賜的金錢、恩賜上,遵行祢的命令,分享在親友和教會兄姊身上,謙卑付出來愛人、憐憫人。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行動參考方案:

1.對於經濟弱勢者,教會可以設立慈善基金來幫助他們,並尋求政府或社會慈善組織的協助。

2.教會可以工代賑,提供幫助脫貧的工作管道。

3.中會、族群區會可指派同工,協助媒合經費富足的教會協助弱勢教會福音事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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