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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23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參考經文:《 約翰一書3章1~10節 》
3:1 你們看,天父多麼愛我們!甚至稱我們為上帝的兒女;事實上,我們就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為他們還不認識上帝。 2 親愛的朋友們,現在我們是上帝的兒女,將來會變成怎樣,還沒有顯明。可是,我們知道,基督顯現的時候,我們都會像他,因為我們將看見他的真相。 3 每一個盼望基督顯現的人都會保持自己的純潔,正像基督是純潔的一樣。 4 那犯罪的,就是違背上帝的法律,因為罪就是違背法律。 5 你們知道,基督顯現的目的是要除罪;他自己並沒有罪。 6 所以,那活在基督生命裏的人都不犯罪;那繼續犯罪的人沒有見過基督,也不曾認識他。 7 孩子們,不要被人家欺騙了。遵行公義的,才是義人,正如基督是公義的。 8 繼續犯罪的,是屬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為了這個緣故,上帝的兒子顯現了,目的是要毀滅魔鬼的工作。 9 上帝的兒女都不繼續犯罪,因為上帝的生命在他們裏面。既然上帝是他們的父親,他們就不會繼續犯罪。 10 上帝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有很明顯的區別:那不遵行公義、不愛自己弟兄姊妹的,就不是上帝的兒女。
默想:
罪不只是失去與上帝的關係,也是失去人與人、人與土地的關係。我是否有破壞這三種的關係,以致仍然活在罪中呢?
祈禱:
上主啊,求祢保守我的心懷意念,讓我不再活在罪中。求祢使我不只思考自己的行為是否違背信仰,更能思考我與祢、我與人,以及我與土地的關係。奉主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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