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管理
 
講道分享
詩歌分享
研經網站
經課表
新眼光讀經
一領一.新倍加
 
陳牧師專欄
信仰專欄:
鄉土關懷
姐妹開步走
原知原味
教會人物誌
青年青不輕
信仰與生活
講道稿
出版品與雜誌:
女宣雜誌
新使者雜誌
站內文章搜尋
新眼光首頁 > 每日新眼光列表
推文:Facebook Facebook Facebook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新眼光首頁 研經網站 訂報退報 友善列印

20241220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使人活的聖靈

參考經文:羅馬書8章1~11節

8:1 如今,那些活在基督耶穌生命裏的人就不被定罪。 2 因為聖靈的法則,就是那使我們跟基督耶穌聯合而得生命的,已經從罪和死的法則下把我們釋放出來。 3 摩西的法律因人性的軟弱而不能成就的,上帝卻親自成就了。上帝差遣自己的兒子,使他有了跟我們人相同的罪性,為要宣判人性裏面的罪,把罪除去。 4 上帝這樣做是要使法律的正當要求實現在我們這些不服從本性、只順服聖靈的人身上。 5 因為,服從本性的人意向於本性的事;順服聖靈的人意向於聖靈的事。 6 意向於本性就是死;意向於聖靈就有生命和平安。 7 所以,意向於本性的人就是跟上帝為敵;因為他不順服上帝的法則,事實上也不能順服。 8 服從本性的人不能夠得到上帝的喜歡。 9 至於你們,既然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裏面,你們的生活就不受本性的支配,只受聖靈的管束。沒有基督的靈的人就不屬於基督。 10 可是,基督若住在你們裏面,縱使你們的身體將因罪而死,上帝的靈要使你們活,因為上帝已經使你們成為義人了。 11 上帝的靈使耶穌從死裏復活;如果這靈住在你們裏面,那麼,這位使基督從死裏復活的上帝,也要藉著住在你們裏面的聖靈,把生命賜給你們那必朽的身體。

法律能讓人明白罪,卻不能為人除去罪,因為罪在法律中發動,使人走向死亡。保羅不禁感慨,法律的命令原是要使人得生命的,反而使人屈服在罪和死的法則下。那麼,怎樣才能使人有活路?要有活路,必須遠離被定罪。跟隨耶穌基督,使我們不被定罪。因著耶穌基督成了罪身的模樣,又犧牲自己,將人從罪的桎梏中解救出來。這並不是說,我們從此就沒有罪,或不再犯罪;而是說,在基督裡,罪不能再將我們導向死亡的道路,因為耶穌基督已為我們開啟一條生命的活路,就是在聖靈裡得到永活的生命。

隨從肉體本性的人,無法勝過死亡的威脅,所做的事不會帶來美好,無法結出甜美果子。人的本性,若照保羅在加拉太書5章19~21節的描寫,是淫亂、穢行、邪蕩、偶像崇拜、巫術、仇恨、爭鬥、忌恨、惱怒、好爭、分派、結黨、嫉妒、酗酒、狂歡宴樂等,這些都是人性的罪惡。順從聖靈的人,則因著與耶穌基督連結而結出豐盛的果子,就是博愛、喜樂、和平、忍耐、仁慈、良善、忠信、溫柔、節制。當我們連結於真葡萄樹──耶穌基督,就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分,得以從死亡的罪惡中被釋放,能結出生命的果子。

人順服的終極對象不是肉體本性或法律,而是上帝。肉體帶來的死亡,不只是個人的生命枯竭,以及與上帝隔絕,也是群體的崩壞瓦解。在聖靈裡的生命,也不單是個人修練與超越自我,更是群體生命的展現。保羅在規勸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時提醒,因為他們是基督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身子上榮耀上帝。在基督裡所得到的救贖,並沒有把肉體摒除在外,而是藉著聖靈使必朽壞的身體能成為榮耀上帝的器皿。

當人的生命被放在上帝面前進行「度量衡」的計量時,便知道定義我們生命的不是法律條文,而是藉由聖靈所給予的生命評價。有上帝的靈同在的生命,才能得到真正的救贖恩典,並且得到上帝的喜愛。保羅在羅馬書14章17節提到,上帝的主權不在乎飲食,而是在乎聖靈所賜的公正、和平、喜樂,如此事奉基督的人,必能得到上帝的喜悅和人的稱讚。

基督信仰是在「死」與「活」之間的抉擇,保羅教導我們唯有基督的救恩能使我們活。當我們追隨基督時,必須用盡全力奔跑天路,倚靠聖靈的力量與帶領,向著永活生命的目標前進。



默想:

願我能在群體的生活中,看見聖靈所賜的生命與平安。

祈禱:

親愛的天父上帝,感謝祢賞賜平安與生命,使我能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由死轉生,願聖靈幫助我常活在祢的光中。奉主的聖名求,阿們。

台灣教會公報社版權所有。

關於電子報發送有任何疑問,請連絡 epaper@mail.pct.org.tw

推文:Facebook Facebook Facebook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使用條款隱私權條款 聯絡我們


106613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69巷3號    電話:02-2362-5282     Copyright © 2006- gospel.pct.org.tw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ICPCT.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資訊中心 建置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