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經文:《
歷代志下19章4~11節
》
19:4 約沙法王住在耶路撒冷,但是他定期出巡民間,從南部的別是巴到北部以法蓮山區的邊界,呼召人民歸向上主─他們祖宗的上帝。 5 他在猶大各設防城委派審判官, 6 對他們說:「你們辦事要謹慎;你們不是奉人的權威宣判,而是奉上主的權威。你們宣判的時候,上主與你們同在。 7 要敬畏上主,宣判要謹慎;因為上主─我們的上帝不容許不義,偏私,或賄賂。」 8 約沙法也在耶路撒冷指派利未人、祭司,和其他領袖作審判官,裁決違犯上主法律的案件和民間的糾紛。 9 他指示他們說:「你們要存著敬畏上主的心執行任務,要忠心誠實辦事。 10 如果從各地各城有同胞因殺人或任何違犯法律誡命的案件呈到你們面前,你們必須小心指導他們在審問期間該怎樣做,才不至於得罪上主。不然,你和你的同胞會激起上主的忿怒。如果你們盡責,你們就沒有罪。 11 大祭司亞瑪利雅對所有宗教案件有終審權;猶大省長,以實瑪利的兒子西巴第雅對所有民事案件有終審權。利未人應負責監督法庭判決的執行。你們要勇敢地奉行以上的指示。願上主與善良的人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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