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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信徒的祭司職分

參考經文:希伯來書8章1~13節

8:1 我們所討論的重點是這樣:我們有這樣的一位大祭司;他坐在天上至高權力者的寶座右邊。 2 他在至聖所供職當大祭司;這聖所不是人所造,而是主所建立的真聖幕。 3 每個大祭司是被任命來向上帝獻禮物和祭品的;因此我們的大祭司也應該有所奉獻。 4 如果他是在地上,他就不可能作祭司,因為已經有按照猶太法律來獻禮物的祭司。 5 這些祭司所做的不過是天上聖幕的副本和影像。正如摩西要建造聖幕的時候,上帝對他說:「你所造的都要依照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模式。」 6 但現在,基督所接受的祭司職務比他們的優越多了,正如他在上帝與人之間作中間人的約是更好的,因為這約是根據那更好的應許而立的。 7 如果第一個約沒有缺點,就不需要有第二個約。 8 可是上帝指責他的子民,說:主說:日子要到了,我要與以色列人民和猶大人民另立新的約。 9 這約不像從前我與他們祖宗所立的約;在那日子我拉著他們的手,帶領他們離開埃及。他們卻沒有遵守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此主說:我也不理會他們。 10 主又說:在往後的日子,我要與以色列人民立這樣的約:我要把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頭腦裏,寫在他們的心坎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11 他們無須教導自己的鄉鄰,或告訴自己的同胞說:你們該認識上帝;因為從最小到最大,他們全都認識我。 12 我要寬恕他們的過犯,不再記住他們的罪惡。 13 既然上帝提到新的約,可見他已經把頭一個約當作無效的;任何無效逐漸陳舊的,必然急速消逝。

祭司的主要工作是藉著各樣的祭祀禮儀以及祭物,替人民向上帝獻祭,表達感謝或是祈求上帝赦免人的罪愆。祭司的角色猶如介於上帝和人之間的中間人,透過獻祭讓人領受到上帝愛的救贖。摩西法律記載,利未支族的亞倫後裔,要世世代代為祭司。歷代被任命來向上帝獻禮物和祭品的大祭司,和一般人一樣都是有罪的,所以他在每一次獻祭之前都必須先為自己的罪獻祭贖罪,使自己成為聖潔,然後才能為人民獻祭。被擄歸回時期的祭司以斯拉,也是經學專家,他精通上帝賜給以色列的誡命和法律,把一切法律條例教導人民(參閱以斯拉記7章6~10節)。祭司除了主持祭祀的禮儀之外,也負擔傳講上帝的話語、教導人民明白上帝的道理之職責。

今天的經文進一步論述,耶穌作為大祭司的職務,比其他祭司更優越。耶穌不是用牛、羊等祭牲作祭品,而是用自己的生命作獻祭的祭品。耶穌的獻祭是完美的獻祭,因為祂是上帝的兒子,是上帝親自差遣到世上拯救人類的大祭司。聖潔無罪的耶穌基督傳講上帝國的道理,更重要的是,祂承擔了世人的罪,使所有信靠祂的人因此分別為聖,與上帝之間得以恢復和好的關係。簡言之,耶穌自己既是祭司,也是祭物,信徒因著信,即藉著耶穌的犧牲與奉獻而罪得赦免,也因此分享祂的祭司職分,得以坦然到上帝的寶座前。

16世紀基督宗教改革時,馬丁路德宣揚祭司職分的普遍性,即所有基督徒都領受祭司的職分,是蒙揀選的族類,是王家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上帝的子民。上帝選召人們離開黑暗,進入祂輝煌的光明,來宣揚祂奇妙的作為。今日教會的信仰告白宣認耶穌是基督,藉著信耶穌是主,人們可以直接得著救贖。基督徒常誤以為:只有聖職人員領受祭司職分,其實聖職人員接受神學教育、領受職分,為要負責任地以真道裝備信徒,使每個信徒都知道自己有祭司的職分、應當盡祭司的責任。所以,每個信徒在各個場域都應該成為幫助他人認識上帝、敬拜上帝的「祭司」,而且不是只限於教會內部組織或宗教敬拜禮儀的範圍。所有信徒領受祭司職分,意謂每一位受救贖者,都被賦予宣講和闡述基督信仰的責任與權利,須落實關心別人的需要,替別人代求,為宣揚上帝救恩的使命犧牲、奉獻,付出代價。信徒所從事的各樣服事,都是聖職、聖工,是無從推諉的責任,也是回報耶穌恩典的行動。



默想:

信徒的祭司職分是分享耶穌基督的祭司職分,不在於獲得信仰特權,而是蒙基督的恩典選召,為要服事眾人。

祈禱:

道成肉身的主,感謝祢的犧牲救贖,我願領受祭司職分,跟隨祢的腳蹤,與祢同行。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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