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管理
 
講道分享
詩歌分享
研經網站
經課表
新眼光讀經
一領一.新倍加
 
陳牧師專欄
信仰專欄:
鄉土關懷
姐妹開步走
原知原味
教會人物誌
青年青不輕
信仰與生活
講道稿
出版品與雜誌:
女宣雜誌
新使者雜誌
站內文章搜尋
新眼光首頁 > 每日新眼光列表
推文:Facebook Facebook Facebook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新眼光首頁 研經網站 訂報退報 友善列印

20240123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善待奴隸

參考經文:出埃及記20章22節~21章36節

20:22 上主命令摩西告訴以色列人:「你們已經看見我─上主怎樣從天上向你們說話。23 我以外,不可為自己造任何金或銀的神像來敬拜。24 你們要用泥土為我造一座祭壇,在壇上獻牛羊,作為燒化祭和平安祭。在我指定作為你們敬拜我的每一個地方,我都要來,要賜福給你們。25 如果你們用石頭為我造祭壇,不可用鑿過的石頭,因為動過鑿子的石頭是不適合造祭壇的。26 不可為我築造有臺階的壇,免得你們走上臺階時露出自己的下體。」21:1 「要向以色列人民頒佈下列條例。2 如果你買一個希伯來人作奴隸,他必須為你工作六年。到第七年,他可以恢復自由,不必付任何贖金。3 如果他成為你的奴隸時未婚,走的時候就不能帶走妻子;如果他成為你的奴隸時已婚,他就可以帶妻子一起走。4 如果妻子是主人給他的,而妻子為他生養兒女,那女子和她的兒女都屬於主人;他必須獨自離去。5 倘若那奴隸聲明他愛主人和自己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離去,6 他的主人必須帶他到敬拜的場所,讓他靠著門或門框站著,用鑽子在他耳朵穿一個孔。這樣,他就要終身服事主人。7 「如果有人把自己的女兒販賣為奴,她不能像男奴一樣得以恢復自由。8 倘若買她的人本來想娶她為妻,後來卻不喜歡她,就得讓她的父親贖回她;主人不能把她賣給外族人,因為他已經對她失信了。9 如果有人買女奴給自己的兒子,就得待她像待自己的女兒一樣。10 若有人娶了第二個妻子,他對第一個妻子必須像以前一樣供給食物、衣服,和性的需要,不可減少。11 如果他對第一個妻子不履行這三項義務,必須讓她自由離去,不可向她索取任何補償。」12 「凡打人致死的,必須處死;13 如果不是故意殺人,而是一時失手,他可以逃避到我指定的地方去。14 如果有人蓄意謀殺,就必須處死;縱使他逃到我的祭壇前,也不能免。15 「凡毆打父母的,必須處死。16 「凡綁架人,把他販賣為奴,或留下作奴隸的,都必須處死。17 「凡咒罵父母的,必須處死。18 「兩人打架,一方用石頭或拳頭打傷對方,但未把對方打死,可以不受懲罰。如果被打的人因傷臥床,19 但以後能夠起來,扶杖出門行走,那打他的人必須賠償他時間上的損失,並負責把他治好。20 「凡用棍子擊打奴隸,無論男奴或女奴,以致奴隸立刻死亡的,必須受罰。21 如果奴隸過一兩天才死,主人就不必受罰;他在財產上的損失就是他的懲罰。22 「如果有人因打架而撞傷了孕婦,以致孕婦喪失胎兒,但沒有其他傷害,那人必須賠償;賠款數目應由受傷婦人的丈夫提出,而經判官批准決定。23 如果孕婦本人受傷害,那人就得以命償命,24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25 以灼傷還灼傷,以創傷還創傷,以鞭痕還鞭痕。26 「如果有人擊打男奴或女奴的眼睛,以致打壞了一隻眼睛,他必須釋放那奴隸,作為損失眼睛的賠償。27 如果他打掉了奴隸的牙齒,也必須釋放那奴隸,作為損失牙齒的賠償。」28 「若有牛牴死了人,就得用石頭打死牠,但牠的肉不可吃;牛的主人不必受罰。29 倘若那頭牛常常牴傷了人,而牛的主人屢次受警告,仍然不把牛拴好,以致牛牴死了人,那頭牛要用石頭打死,而牛的主人也得處死。30 如果牛的主人被判以罰款抵命,他必須照規定的數目繳納。31 如果牛牴死男童或女童,也得按照上述辦法處理。32 如果牛牴死男奴或女奴,牛的主人必須償還奴隸的主人三十塊銀子,而牛要用石頭打死。33 「如果有人揭開井蓋,或是挖了井而不把井口蓋好,以致牛或驢掉進去,34 他必須拿錢賠償牲畜的主人,而死了的牲畜歸他。35 如果有牛牴死了另一頭牛,雙方要把活著的牛賣了,平分賣牛的價錢,同時平分死牛的肉。36 倘若其中的一頭牛向來好鬥,牛的主人卻沒有好好地拴著牠,他必須拿一頭活牛賠償對方,而那頭死牛可歸他。」

「媳婦熬成婆」是過去多數台灣婦女共同的經驗。嫁入夫家,服侍公婆是一大挑戰。媳婦經常要順服在婆婆的權威下,處理家務,過程中遭受不平的對待或委曲,只能暗中流淚,默默承受。隨著日子流逝,兒子終於長大娶妻,過去受苦的媳婦如今變成具權威的婆婆,如何對待新的媳婦?這是生命過程中重要的課題。

以色列人因著上帝的拯救,脫離在埃及當奴隸的悲慘日子,以自由之身進入迦南地,接下來要如何面對生活中的奴隸呢?這是無法廻避的重要問題。出埃及記21章1節~23章19節可稱為「立約之書」(約書,the Book of the Covenant),是十誡延伸出來的法律條文,力求在生活中實踐上帝的要求。約書一開始就對以色列人如何對待奴隸,提出規範(21章1~11節、20節、26~27節)。

律法中規定,不幸淪為奴隸者不可終身當奴隸,服事主人六年之後,第七年就可恢復自由之身,不必付任何贖金。這樣的規定讓奴隸有翻身的機會,充分展現對奴隸仁慈的一面。如何終結人生的不幸?就是要給這些遭遇不幸的人,有個重新開始的機會。而這也是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驗──上帝給以色列人機會,脫離奴隸的生活,在應許之地敬拜上帝,享受自由的生活。如今出頭天的以色列人也要如此善待生活中所遇到的奴隸,給他們重獲自由的機會,這是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要求。

以色列人出埃及脫離奴隸生活的經驗,鼓勵19世紀南美洲的解放運動和美國的解放黑奴運動,使被殖民的國家成為獨立的國家,被當成商品交易的黑人得到自由。基督福音是使人脫離被奴役而得到自由的福音,生命得到自由的人應善待那仍被奴役的人,不能以強者之姿進行壓迫和剝削。這也是上帝對人類的啟示。

現今的社會,不少人因為過度消費,積欠銀行債務無能力償還而成為卡奴,就如銀行的奴隸。中國的一帶一路,更為第三世界急需幫助的國家設下債務的陷阱,表面上提供巨額資金幫助基礎建設,但是巨額的債務卻使這些國家淪為遭受剝削的奴隸。這些趁人之危、迫使人成為奴隸的做法,都不符合上帝的旨意。上帝啟示人類,要善待奴隸,並在適當的機會給他們自由。這是上帝對待人類的方式,也是上帝對人類的救贖。



默想:

我們有善待在台灣工作的外籍移工嗎?

祈禱:

使人得自由的上帝,感謝祢,因著基督的救贖,使我的生命不再作罪的奴隸,而是在基督裡得自由。懇求祢幫助我,看見生活中受壓迫的人,善待這些人,使他們的生命也能得著釋放。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台灣教會公報社版權所有。

關於電子報發送有任何疑問,請連絡 epaper@mail.pct.org.tw

推文:Facebook Facebook Facebook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使用條款隱私權條款 聯絡我們


106613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69巷3號    電話:02-2362-5282     Copyright © 2006- gospel.pct.org.tw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ICPCT.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資訊中心 建置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