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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原本在耶路撒冷公會中被判定有罪,但因他是羅馬公民的身分,免於災難,並受到羅馬法律的保護,他可以從法律上爭取自己的人權與清白。在全世界的法律建構上,羅馬的法律可說是最大貢獻者;但路加揭示,即使最好的制度,還是無法控制人腐敗的本能,完美的制度仍會被不完美的人破壞。
保羅在腓力斯總督的審理中,得不到公義的審判,反而為了討好猶太人把保羅留在牢裡。腓力斯並沒按照法律的公義去審理案件,反而支持人的私利。2年後,非斯都接替腓力斯出任總督,接管保羅的案件,他也為討好猶太人,而沒有依法保護羅馬公民,只圖執政的平靜無事,將來有好「成績」可以升官發財,真是不負責任的官員。
為求公理正義,保羅要求向羅馬皇帝上訴,以遠離猶太人的威脅。從整個事件來看,保羅確實是政治腐敗的受害者。官員利用公權力或職務之便,牟取利益,不管人的死活。在台灣的實況,也常發生類似案件。像苗栗大埔毀田拆房事件,政府對人權做出許多傷害,並放任財團和地方首長恣意妄為、官商勾結,連司法機關都淪為政治打手,使百姓不敢走司法途徑。因為法律並沒有公義的審理,有錢有勢的人就是贏家,造成許多人成為政治腐敗下的受害者。
基督徒看見日漸敗壞的現象,應該有什麼行動?彌迦書6章8節:「上主已經指示我們什麼是善。祂要求的是:伸張正義,實行不變的愛,謙卑地跟我們的上帝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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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
我是否有勇氣在不公義的議題、現象中勇敢發聲?
祈禱:
公義憐憫的上帝,我在祢面前祈求祢的赦免,因為我虧負了祢賦予我伸張正義、實行不變的愛,謙卑地跟祢同行的要求。求祢幫助並指教我常行在祢的旨意中,成為祢所喜悅的子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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