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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8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解決之道

參考經文:馬太福音17章24~27節

耶穌說:「……但是我們不要冒犯這班人。你到湖邊釣魚,把釣上的第一條魚拿來,打開牠的口,你會發現一個錢幣;這錢足夠繳納你和我的聖殿稅,你就拿去給他們吧。」(馬太福音17章27節)

耶穌的反對者總是處心積慮地想找機會對付他或陷害他,但耶穌總是能巧妙地因應。耶穌告訴彼得付聖殿稅的理由是「不要冒犯這班人」;「冒犯」的原文有「觸犯、使人跌倒、使人犯罪、使人喪失信心」等意思。耶穌的考量似乎與人們對聖殿的觀感有關,因為第一世紀時,猶太男子只要超過19歲,每年都要繳納半舍克勒作為聖殿及獻祭用途。雖然耶穌可能認為稅制的本身仍有討論的空間,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問題影響上帝國的事工,耶穌選擇按一般接納的方式處理聖殿稅問題。

然而,耶穌繳納聖殿稅的方式也很特別,竟然要彼得去釣魚,從魚口中得到一個錢幣,用以繳納他與彼得的聖殿稅。當時徵稅的人問彼得:「你們的老師付不付聖殿稅呢?」背後可能多少隱含著懷疑或挑釁的意味。但耶穌不只付了自己的聖殿稅,也付了彼得的聖殿稅,似乎想以更進一步的方式駁斥反對者隱含惡意的動機。因為耶穌原本就沒有挑戰制度的想法,就像耶穌稍後回應法利賽人和希律黨關於納稅給凱撒的問題:「……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馬太福音22章21節)

當教會的制度仍不是很完備,還有改進的空間,在找到更好的解決之道、更恰當的解決時機前,大家仍按著教會的制度盡自己的本份與義務,這樣的態度應值得肯定。



默想:

耶穌以神蹟的方式,用一個未經他的手付上的聖殿稅,是否也隱藏著某種象徵的信息?

祈禱:

天父上帝,祢是教會的頭,也是掌管我的主,求祢賜我智慧的判斷,並順服祢的旨意。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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