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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5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評斷的原則

參考經文:馬太福音7章1~6節

不要評斷人,上帝就不審斷你們。因為,你們怎樣評斷人,上帝也要照樣審斷你們。(馬太福音7章1~2節a)

這段經文易被解讀為:耶穌的跟隨者不能評斷人。但從哥林多前書5章1~5節,保羅指責容忍信徒與繼母同居一事,可見並非不可評斷信徒錯誤。馬太福音18章15~17節說,信徒若得罪人,使人承受痛苦,而傷害者若不願悔改和解,教會可視他為外人。讀者被提醒,要小心那言行不一的假先知(7章15~20節)。基督徒並無法免於評斷他人,因此聖經提供了評斷的原則。

一、不要以為容忍他人的罪,自己能在上主審判中不被審判。二、評斷他人前,想想自己曾否放縱犯罪,但經歷上主仁慈的赦免,如此就不會對犯錯者過於嚴厲。三、勿以自己未曾犯罪的姿態對人吹毛求疵,這反而暴露自己其實是在偽裝自己沒犯過錯。四、不要使用摧毀性的言語嚴苛評斷人,因為這只會帶來關係的破壞。五、要明辨對方的靈性狀況能否接受真理,我們無須對惡意輕蔑和嘲弄福音的人繼續傳講基督信仰,如此只會招惹危險。

弟兄姊妹彼此糾正缺失是必須的,但我們也要承認自己的不足,再以柔和態度去糾正他們。人最終的評斷是上主的審判,我們的所言所行都將在上主面前受審判。而在這過程中,上主會興起周圍的人事物來修剪我們的生命。



默想:

上主的話教導我們評斷的原則,我是否從中有更深的領悟與學習,並為此感謝上主?

祈禱:

審判萬事萬物的主上帝,感謝祢讓我們有反省與成長的機會,因祢的愛讓我們受祢話語的鞭策與導引。為了生命的純全,彼此評斷是必須的,但願我們能謹慎運用評斷的原則,彼此互相激勵,榮耀祢名。禱告奉主耶穌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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