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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善勝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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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經文:《
馬太福音5章38~4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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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聽過有這樣的教訓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是我告訴你們,不可向欺負你們的人報復。(馬太福音5章38~3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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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受洗不久的姊妹碰到多年前的同事來訪,同事聽到她已經受洗,竟故意打了她一巴掌,說:「另一邊也轉過來讓我打吧!耶穌不是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還有,馬上給我100萬!不然算是借給我好了,妳不可以拒絕,因為聖經說:『有人向你要東西,就給他;有人向你借些什麼,就借給他。』」正當姊妹被弄得不知如何是好時,同事又來一句:「怎麼?不服氣是不是?妳可千萬別想報復我喔,因為聖經也說:『不可向欺負你們的人報復。』如果這些妳都做不到,怎麼能受洗當基督徒呢?」
之後姊妹認真查考經文,才體會到基督信仰的核心乃是愛與恩典,若不是基督在我們生命裡,恐怕任何一條誡命我們都行不出來。其實「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原意是定出合理的賠償範圍,作為審判的依據,但任何賠償都無法弭平已造成的傷害及怒氣,因此,耶穌進一步提醒門徒有選擇不報復的權利,因為上主是良善,基督徒不應以暴制暴,而是要以善勝惡,才能真正帶給人類救贖。
這正是「非武力抗爭」的精神。在台灣,這樣的信念完全體現在林義雄律師身上。1980年2月28日發生的「林宅血案」至今仍未破案,當時,林義雄正遭軍法判刑,後因減刑假釋出獄,1985年安葬了母親與雙胞胎女兒後便赴美進修,1989年他回台推動「非武力抗爭」,於1991年創立慈林基金會,並從1994年起推動了3次「核四公投‧千里苦行」運動,亦在2000年帶領民進黨勝選首度執政後,表明不競選連任黨主席。這是「以善勝惡」的最佳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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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
「以善勝惡」是我的信念與行動嗎?
祈禱:
良善的主,求賜力量給祢的子民,在這邪惡勢力猖狂的世代裡,還能選擇「以善勝惡」,堅信祢的公義終必實現。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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