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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6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知錯悔改

參考經文:創世記38章1~30節

猶大認得這些東西,就說:「她有理。我沒有對她盡應盡的義務;我本應該叫我的兒子示拉跟她結婚。」(創世記38章26節a)

小時候,爸媽為了訓練哥哥和我的順服、耐心和膽識,要求我們必須每天一大清早帶水壺前往教會去裝濾好的山泉水,再提回家。因每天必須很早起,走著不算短又沒有路燈的漆黑鄉道;對孩童來說,實在有某種程度的負擔。

因此,有一次我和哥哥講好,不必走那麼遠的路到教會取水,直接在我們家附近的公共水池提回來就好。取完水回到家,爸媽質疑我們為何速度如此快,而且水的口感喝起來也異於往常?但是我們以編好的台詞回應,爸媽也就相信孩子的「純真」與「勤快」了。

傍晚時分,鄰居一位老人家在我們兄弟不在時,居然將實況向我爸媽「報導」出來。那一晚,我們兄弟當然沒好過地被爸爸訓誡與懲罰了。受罰時,爸爸講了一句深銘我心,影響我一生的話:「人必須誠實,才會得到人的信任;人必須知錯悔改,才會得到人的尊重。」

今天的經文描述,當猶大聽聞媳婦塔瑪當了妓女,並且已經懷孕時,怒喊道:「把她拉出來,燒死她!」但當猶大得知事實錯在自己,就坦承他本應叫兒子示拉跟她結婚,為其大兒子傳後代,卻因害怕失去小兒子,而沒對媳婦塔瑪盡應盡的義務。猶大承認自己的錯誤並悔改,也讓他的家庭免於陷入破裂、充滿憤恨的結果。


默想:

到如今,我還有什麼做錯仍未改過的事呢?在上主面前,我願意認罪悔改嗎?

祈禱:

親愛的上主,幫助我賜我勇氣在祢面前認錯悔改,光照我的心喜愛行在祢喜悅的事上。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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