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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3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禁不起誘惑

參考經文:創世記3章1~24節

上帝問:「誰告訴你是光著身體的呢?你吃了我禁止你吃的果子嗎?」那人回答:「祢給我作伴侶的那女人給我果子,我就吃了。」(創世記3章11~12節)

夏娃受到蛇的誘惑,吃了本不該吃的善惡果。這個禁不起的誘惑,導致人為了所犯的罪付出代價,離開伊甸園。整起事件始於蛇與女人的對話──蛇對女人說:「上帝真的禁止你們吃嗎?」「不見得吧!你們不會死。」「你們吃了那果子,就會像上帝一樣能夠辨別善惡。」女人在蛇的一連串話語中,受到誘惑,又看到那果子實在好看,於是摘下吃了,又將它給了丈夫,他也吃了。

世上有許多誘惑人的方式,都和蛇的話很像。首先是讓人心中產生懷疑,然後給予不同答案,再以甜言蜜語包裝,勾引人一步步落入誘惑,而遠離原本安穩的生活。看看亞當和夏娃的結局,他們不只失去原本地位,不能再居住伊甸園中,也讓後代從此受到罪的轄制。男人必須辛苦工作,才能得到賴以維生的糧食,女人則要受懷孕和生產之苦。這就是禁不起誘惑所付出的代價。

亞當和夏娃不僅犯了罪,還對所犯的罪找藉口。當上帝責問時,男人並沒有認罪,反倒說:「是祢給我作伴侶的那女人給我果子,我就吃了。」來推卸自己應負的責任。同樣的,女人也將自己犯罪的行為,推給上帝所創造的那條蛇。人所犯的罪,並不在於吃了善惡果,而在於違反上帝的命令,並且不承認自己的過錯,還找藉口為自己脫罪。雖然這些藉口聽起來似乎都有道理,但藉口並不能掩蓋人犯罪的事實。當我們禁不起誘惑而犯錯時,願我們能在上帝面前承認自己的罪,使我們不至於失落現有美好的一切。


默想:

我願在上帝面前承認自己曾因禁不起誘惑而犯下的過錯,不再找藉口,只有單單認罪。

祈禱:

主,祢知道我的軟弱,知道我會為了所犯的過錯找藉口,但祢仍然愛我,不離棄我。從今以後,我願意改變我的心,誠心為自己的錯誤悔改認罪,不再落入誘惑中。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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