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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0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末後有審判

參考經文:馬太福音25章31~46節

王要回答:我鄭重地告訴你們,既然你們沒為最微小的一人做,就是沒為我做。這樣的人要受永遠的刑罰。至於那些義人,他們會得到永恆的生命。(馬太福音25章45~46節)

你是一位怎樣的基督徒呢?有沒有照主的「大誡命」──要愛神、愛人,與「大使命」──要傳揚福音而活呢?有沒有活得榮神益人?申命記33章25節b指出:「你的日子(生活)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和合本)我們有沒有好好領受上主的話語,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活出主耶穌的樣式,實踐信仰真理,活出所傳的基督的樣式呢?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章24節提醒說:「弟兄姊妹們,你們每一個人,在上帝面前,都要保持蒙召時的身分。」我們是否好好守住上主給我們的身分?今天基督徒之所以不能勸誡人,是因為沒有向神支取「力量」(沒有讀經);不能教導人,是因為沒有向神祈求「能力」(沒有禱告);不能把人完全引到上帝面前,是因為生活沒有「見證」(沒有愛心)。

有的人信主,願心意更新變化跟隨主,而得享主的喜樂;有的人信主,卻沒有交託仰望,依然活在舊我,甚至成為他人走天路的阻礙,這樣的人將受永遠的刑罰。因此,我們當好好省察內心,不要再充耳不聞、閉眼不見,也不要再硬心不當一回事,因為末後必有審判。基督徒是一群跟隨主、願意捨己犧牲付出的百姓──人餓了,就給他吃;人流落異鄉,便收留他;人赤身露體,便給他穿;人害病,便照顧他;人坐牢,便去探望。捨己,就是樂意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不只注目在自己身上。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主耶穌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並在審判的末後得到永恆的生命。


默想:

我是否樂意為主獻上一切,配得主所賜的永恆生命?

祈禱:

居首位掌王權的主上帝,求祢指教我走在祢的道路上,求祢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有正直的靈。我知道末後必有審判,求祢讓我能照祢旨意來度過每一天。禱告祈求奉主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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