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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隨基督》是德國神學家潘霍華牧師(DietrichBonhoeffer,1906~1945)眾多著作之一。書中表示,基督徒必定是基督的門徒,要順從基督,要受苦,要捨己。書中有一名言:「當基督呼召一個人的時候,祂是叫他來死。」這「死」是指捨己和完全脫離舊我之意,未必等於殉道或肉體死亡。
如此慎重的事情,有誰能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任呢?只有自己。因此,一旦決心跟隨耶穌,不論前程的苦難與榮耀,都是自己的決定,這是耶穌所喜悅的。有人對耶穌說:「主啊,我要跟從.,但是請讓我先回去向家人告別吧。」(路加福音9章61節)顯然這個人並未與家人討論過關於跟隨耶穌的事,所以他要先回去告訴家人他的決定,或徵詢家人的意見;但也可能只是推託的藉口。個人在自己信仰抉擇上尋求家人或別人的背書,表示將來遇見信仰的困難時,自己可以少負點責任,甚至不關自己的事。因為「是你們決定要我這麼做的!」
耶穌說:「手扶著耕犁而不斷向後看的人對上帝國是沒有用處的!」(路加福音9章62節)當牛、馬拉著犁往前走,扶犁的人卻不往前看,只顧關心身後的事──別人的意見、看法、自身未完成的事情,結果犁出的田地必定歪曲,不適農作。邁向上帝國之道,我們若只顧別人的意見,不能自主跟隨耶穌,我們的信仰只是在符合他人的期望,我們如何耕作自己的信心園地,結出信心的果實。這等人就像和合本聖經所譯:「不配進上帝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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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
為了跟隨耶穌,我可以捨棄什麼?
祈禱:
天父上帝,求祢堅定孩子的意念,決志跟隨耶穌,作主的門徒,是出於自己的禱告後的決定,沒有勉強,只願甘心跟隨。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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