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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7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莫讓信仰成了無「基」之談

參考經文:提摩太後書三章14節~四章5節

要傳福音,不管時機理想不理想都要傳,用最大的耐心勸勉,督責,鼓勵,教導。(提摩太後書四章2節)

大學時代,有一次到高雄找同學到「新崛江」逛街。途中經過一個不知名的路口,恰巧遇到紅燈,在等候綠燈時,看到一個70幾歲的阿婆,一手拿柺杖,一手不知道拿著什麼東西,一拐一拐的在發,好像在跟人推銷什麼東西似的。本來以為她在賣玉蘭花,仔細一看才知道不是,原來她是在發「福音單張」傳福音,看到人就說:「來信耶穌真好,你也要信耶穌!」當下非常感動,雖然阿婆不會講道理,但她臉上的喜樂,認真的表情,使我相信她傳的耶穌是真實的。阿婆看到我,慢慢對我走過來,要向我傳福音,我跟阿婆說:「謝謝妳,我也是基督徒,我也信主。」阿婆聽完之後,竟當街大喊:「感謝主!哈利路亞!恭喜你得救了!」

這件事至今仍讓我印象深刻,或許早在那個時候已經立志要學像阿婆,要為主傳福音了。傳福音,不只是向別人介紹信耶穌得永生的好消息,而是透過言行把信仰實踐出來。提摩太後書三章15節說到:「你也記得你從小就明白聖經,就是能給你智慧、指引你藉著信基督耶穌而獲得拯救的那本書。」

我們切莫讓信仰成了無「基」之談,不要成為不冷不熱的基督徒,只有在教會「才敢」提起耶穌、讚美、感謝耶穌。要學像保羅,不管時機理想不理想,都要傳、在眾人面前都要講述、都要認主,分享好消息。


默想:

距離我上次傳福音是多久以前的事了?除了在教會提到上帝的話語,我在日常生活中有時常提到祂的作為嗎?

祈禱:

施行創造又救贖的主上帝!我要頌讚祢的作為,傳揚祢的福音,時常講論關於祢活命的話語,一生以此為念。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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