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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9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媽媽!我愛您

參考經文:以弗所書六章1~3節

「要孝敬父母,你就事事亨通,在世上享長壽。」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六章2節)

今天是母親節,每年到了這個節期,為了感念母親一年來的辛苦,許多人總會想一些方法來慶祝。送禮物、上餐廳吃頓豐盛的大餐 ……,就是為了感謝媽媽的付出。

在筆者還沒成為母親之前,我也是這樣的想法,想在這一天好好感謝媽媽對我的照顧,並絞盡腦汁想禮物送媽媽。但成為母親後,我發現媽媽需要的不是禮物、大餐、兒女賺多少錢、或是買多好的東西,而是需要兒女更多的了解、更多的關心與體貼的心。我發現,對母親而言,這些比得到珠寶、鑽石都更寶貴。所以,現在我幾乎天天打電話回家和媽媽聊天、噓寒問暖,雖然有時電話費很驚人,但卻讓我體會到原來媽媽是很容易滿足的。只要你願意花時間陪陪媽媽聊天、聽媽媽講那個你聽過好幾百遍的陳年往事,這更勝過一年一次的大餐或大禮。

漢朝韓嬰所編著的《韓詩外傳》記載:有一天孔子外出,聽到有人在哭,哭得很悲傷,孔子問他為什麼哭?他就說:他叫鎳魚。少年的時候,周遊天下,四處學習,結果父母去世的時候,他不在身邊。如今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歲月往而不返,雙親逝而不可追,所以他才會哭。孔子的弟子聽了這故事,求假回去養親的有13人。

尊敬父母,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因父母是我們的根源,兒女是出於父母,父母是兒女的源頭,正如人是出於神,神是人的源頭一樣。所以,人若孝敬父母,必定討神喜悅,蒙神賜福。



默想:

我平常對父母的態度如何?如何能讓父母感受到兒女的愛?

祈禱:

天父!求祢讓我遵守祢的誡命,用行動與態度表達對父母的愛,讓他們在世上享受天倫之樂。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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