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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7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為你的信仰負責

參考經文:路加福音三章7~18節

要用行為證明你們已經悔改。不要自以為亞伯拉罕是你們的祖宗就可以逃避審判。我告訴你們,上帝能夠拿這些石頭為亞伯拉罕造出子孫來!(路加福音三章8節)

施洗約翰完全是行動派的信仰者。他告誡那些自詡為亞伯拉罕後代的人,上帝的信仰,沒有「隔代贈與」這回事!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信仰負責,親自面對上帝。沒有任何人可以宣稱,在上帝面前可以擁有豁免權,包括基督徒在內。

一位剛搬到美國紐約居住的退休牧師,某日於住家附近的一間雜貨店購物,結帳時,雜貨店老闆突然問退休牧師一個問題:「您是基督徒嗎?」退休的牧師心想,「我不只是基督徒,更是一位牧者呢!」但是他念頭一轉,收下心中的驕傲,這樣回答雜貨店的老闆:「喔!先生,這可要您親自去問問我的鄰居,才能判定我是不是一位基督的信徒。」

一個完全沒有信仰行為的基督徒,不是真正的基督跟隨者。「基督徒」並非是一個名詞;相反地,「基督徒」是個動詞。以為只要受洗,每週定時禮拜就是基督的信徒的人,可能要失望了。作為動詞的基督徒,需要有真正的行動,來顯明自己是活在基督之中。對稅棍,這可能意味著從此不可再收取回扣;握有權勢武力軍權者,可能意味著要揚棄以武力斂財的惡習。信仰不能成為偽裝惡習的藉口與保護傘。站在教會屋簷下的,不必然就是基督的學生;如果失去悔改的行動力,還有可能成基督的阻擋。


默想:

我是個言行合一的基督徒嗎?

祈禱:

親愛的主,當我們應該用行動力來見證祢的時候,請讓我毫不猶豫。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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