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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2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讓人從你身上看見神

參考經文:約翰福音十八章33~37節

我的使命是為真理作證,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上。凡是屬於真理的人一定聽我的話。(約翰福音十八章37節b)

1900年,王明道出生於北京,他是中國教會著名的佈道家,其信仰精神影響了許多人。因為他堅持基督教的真理,1955年被中國共產黨逼迫,被控以反政府的罪名,判刑15年。剛開始,由於懼怕被槍斃,王明道否定了自己所堅持的信念,並於隔年簽署一份悔過書和立功贖罪計畫。但獲釋後,王明道的精神幾近崩潰,無時無刻受到良心的譴責。一年多後(1958 年),他在良心的催促下,與妻子劉景文自動走進公安局,否認先前的悔過書,也否定所加給他的罪名。兩年後,他們夫婦再次被捕入獄。王明道被判處無期徒刑,妻子劉景文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為了信仰和良心的緣故,王明道度過長達近23年的牢獄生涯,他的妻子也付上19年的牢獄代價。出獄後的王明道,並不隱瞞自己的失敗,讓人看見,一個人即使一時失敗,還是能再站起來。王明道一生為維護主耶穌基督的真理受盡苦難,卻讓後代的人從他們身上看到神的作為。

當耶穌被彼拉多審問時,勇敢地說出祂的使命就是為真理作見證,祂把真理帶到人間來,讓世上的人可以看見真理;耶穌就是真理,祂來到世上是遵行父神旨意,彰顯神,讓人們從祂身上看見神。

要「讓人從你身上看見神」的作為嗎?求上主賜給我們智慧與勇敢的心,在追求信仰的道路上,可以做世上的光,地上的鹽。但願我們學習成為一個願意以生命、行動、態度來堅立信仰的人。


默想:

當我所信的遭受質疑時,我會用什麼樣的方式證明自己的信仰?

祈禱:

真理的耶穌,當我處在台灣民間信仰興盛的環境中時,在面對自己所信時,求祢讓我有勇敢、智慧的心持守住信仰,並見證祢的愛,讓周遭的人從我身上看見祢的作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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