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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9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公義的耶穌

參考經文:路加福音廿三章1~5節

彼拉多向祭司長和群眾說:「我查不出這個人有甚麼罪狀。」(路加福音廿三章4節)

32年前的今天,也就是1977年11月19日,發生了「中壢事件」。當年11月台灣進行地方縣市長選舉,原為國民黨的許信良未獲黨提名參選桃園縣長,於是宣布自行參選,後來被開除黨籍。19日選舉當天,傳出監選舞弊的消息。民眾不滿警察未積極處理,反將監票主任帶走保護起來,雙方爆發激烈的衝突。衝突中,有民眾被擊斃,憤怒的群眾於是放火焚燒中壢警察分局和警車。這也是台灣舉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以來,一次規模不小的政治事件。

政治事件,每個地方、每個時代都會發生;在耶穌的時代也一樣。猶太人用故意捏造的惡意謊言控告耶穌,他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怕耶穌一旦獲釋放,會使他們失去現有的財富、舒適與權利。即使彼拉多對他們說:「我查不出這個人有什麼罪狀」,耶穌仍然因為政治性的控告,被判了死刑。

為了自身利益而犧牲別人的生命與權利的問題,在現今台灣的社會,依舊存在著。或許你會認為,「我們又不能改變什麼」;但請記得,身為基督徒的你我,耶穌賜給我們禱告的權柄,我們豈不是更應該迫切為台灣社會禱告,求公義的耶穌掌權,讓社會的公義彰顯呢?


默想:

面對社會上存著許多不公義、不公平的事,我用什麼樣的角度來看?

祈禱:

公義的上主,當我們面臨社會上許多不公義的事件頻頻發生時,求上主掌權,讓祢的光照亮掌權者的心,也使我們能住在祢的光中,並且行出祢的道。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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