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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5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進入信的時代

參考經文:加拉太書三章23~29節

你們大家都藉著「信」跟基督耶穌合而為一,成為上帝的兒女。(加拉太書三章26節)

夫妻關係的幸福美滿與否,基礎不應僅是一紙結婚證書,而是在婚姻中彼此相愛,雙方努力建立信任與親密關係,才能甜蜜長久。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亦如此。我們和上帝的關係若僅止於遵守誡律,卻失去愛的關係,這樣的信仰便顯得空洞乏善可陳。法律核心的基礎乃是愛的關係,如申命記六章5節所言:「你們要以全心、全情、全力愛上主──你們的上帝。」親密、愛的關係,使我們得以享受在主的恩典和祝福。

保羅說:「既然現在是『信』的時代,法律就不再監護我們了。」因為法律的功用乃是指引我們歸向基督,法律不是信仰的終極目標,上帝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才是我們努力的終極目標。我們不能將這兩層關係給錯置了,否則就會像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一樣,面對充分展現人性、生命深層關懷的耶穌,竟然以防衛、辯駁、設計陷害來對付,失去了與主耶穌親密交往的良機。

「信」是一把鑰匙,當我們敞開心接受耶穌基督,與耶穌基督的生命連結之後,便打開了通往天父世界的大門。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享受在天父的慈愛中,接受祂的呵護、養育,使我們在愛中成長。「信」使我們與耶穌基督合而為一,我們彼此間不再是陌生人,而是天父家中的兄弟姊妹,使生命得自由,不再受罪的轄制,得著上帝的應許與祝福。你是停留在法律的年代受監護?還是已進入「信」的時代共享主愛呢?


默想:

穿上基督是榮耀的身分,我們信了耶穌,是否讓這榮耀的身分,成為福音的見證,繼續發光呢?

祈禱:

親愛的天父上帝,求祢幫助我與祢合而為一,讓我的生命活出基督,展現新的生命樣式,是更豐盛、可以帶來更多祝福的生命。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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