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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0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亞伯蘭的智慧

參考經文:創世記十三章1-18節

我們是至親,不可爭吵;你的牧人跟我的牧人也不可爭吵。(創世記十三章8節)

台灣有句諺語:「相分食有剩,相搶食無份。」根據楊青矗在其所著的《台灣俗語詞典》的解釋,分配資源時,如果懂得互相謙讓,就可能有剩餘,若一昧地爭搶,則一點東西也得不到。

亞伯蘭和姪子羅得雖是親族的關係,但在面臨自己的經濟產業、資源供需問題時,尖銳敏感的分配原則很快就浮出檯面。由於兩家各自擁有大批牛群、羊群,需要大量且穩定的土地草原來供應牲畜所需。在資源有限的情形下,分配若無法均勻,便會傳出爭奪牧草,甚至互相爭吵的事(創世記十三章7節)。身為家族長者的亞伯蘭首先開口,打破這個僵局。他處理的方式很簡單,就是「讓」。亞伯蘭讓晚輩羅得先選擇,讓他決定喜愛的土地,作為牛、羊群(經濟產物)活動與牧養之處。有優先選擇權的,
當然選比較好的區域。羅得眼光似乎相當精準,選擇了一片水源充足、土壤肥沃,直可媲美伊甸園的土地(創世記十三章10節)。

亞伯蘭在羅得選擇約但河谷一帶肥沃土地之後,先是居住於迦南,後在上帝的引導下遷到希伯崙,在幔利的聖樹附近住下來,並在那裡為上帝建了一座祭壇。拱手讓出上帝應許之地給羅得的亞伯蘭,雖然表面上看似吃虧,但上帝並沒有因此虧待他。上帝繼續看護這位懂得「捨」、懂得依靠上帝旨意而行、堅守上帝教誨的亞伯蘭;上帝在亞伯蘭的人生道路上,不斷給予幫助與保守。反觀,看似佔到便宜的羅得,除了依靠自己作選擇以外,他也在所多瑪這個罪惡滿盈之地,很快便忘了上帝的教誨。


默想:

亞伯蘭懂得在爭執中退讓,是因為他所看重的部分與羅得不同;不同之處在哪裡?

祈禱:

親愛的上帝,懇求祢幫助我面對與人爭執時,懂得謙讓與包容。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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