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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7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禁忌與十誡

參考經文:出埃及記二十章1-20節

愛我、遵守我命令的人,我要以慈愛待他們,甚至到千代子孫。(出埃及記二十章6節)

一位不曾到教會但極看重族人的弟兄,在第一次聽到聖經中的十條誡命時卻說:「原住民的g a y a和聖經的十誡的教條是一樣的。」原住民的gaya從過去到現在代代相傳下來,它有著部落傳統宗教的意涵。部落的老人時常告誡子女,務要遵守我們的gaya,因為這是祝福的源頭。相反的,若不遵守或輕看gaya,則會帶來一連串的惡運和痛苦。看起來,這似乎和基督教福音相違背。其實,若從它的精神與意涵,我們可以在其中看見上帝原來的智慧;因為,它是上帝賜給原住民的生活智慧與哲學。

聖經指出,上帝指示以色列百姓:「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曾經領你從被奴役之地埃及出來。」原住民的耆老也常說:「Saw nii ka kari rudan sbiyaw!」一再叮嚀族人不可犯了禁忌!耆老說,我們若仍犯罪或越過禁忌,就違反了上帝。從原住民的角度來看,違反了神靈的意思是會遭天譴的;相對的,遵守與實行的人必得保守和祝福。無論是聖經的十誡或原住民的gaya,目的都不是要人生活在恐懼中,而是要人因著它得到祝福。因為,人需要規律、秩序、原則,這些都是神賜福的來源。

當上帝創造萬物時,是有秩序的、和諧的,萬物在一定的規律中運行。可是人犯了罪破壞神的律,造成無窮災難。人必須學習依靠神的律,才能相互生存,使一切回歸自然。從神的誡命中,我們看到人的軟弱與無助;但神應許,依靠祂的必蒙護佑。因此,我們豈能不依靠神的誡命呢!


默想:

在我的生活中,什麼時候是我最大的試探?我如何力行神的誡命?當我犯錯時,我要如何面對神?

祈禱:

赦免人罪的神啊!我明白在祢手中有無限的慈愛。我雖時常得罪了祢,但祢仍願意領回我,使我回到祢面前。求主幫助我能力行誡命,使我一生都在祢的慈愛中。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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