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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5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審判和贖回

參考經文:耶利米書卅二章1-3a,6-15節

上主─萬軍的統帥、以色列的上帝說過,人要重新在這地方購置房屋、田地,和葡萄園。(耶利米書卅二章15節)

利未記中有規定,如果有人因貧窮不得不出賣土地時,他的至親應把這土地贖回來(參利未記廿五章25~28節)。在古代的以色列社會中,這是非常重要的習慣。當時的文化,將財產視為個人和上帝關係的結連。家族所擁有的土地,是從上帝所繼承,是非常神聖的委託及責任。若是家族的一塊土地喪失,上帝交託給某個家族的土地就從此喪失了。

耶利米的侄兒要他買下在亞拿突城的田地,因為耶利米是他的至親,有贖回的義務和購買的優先權。雖然耶利米此時買這塊地,並非明智的決定,但因為上帝要他買這塊地,他就如此行。耶利米以這個象徵性的行動,說明他確信上帝最後會贖回猶大。在9~14節詳細地記載交易的細節,強調這是公開的事件,也表明耶利米是上帝的代言人。在故事的結尾,上帝藉由耶利米說:「人要重新在這地方購置房屋、田地,和葡萄園。」(15節)在這故事的開始時,上帝說出審判的話語。但在祂審判的話語快實現時,上帝又藉由耶利米說出安慰的話語:上帝將贖回這塊土地和百姓。

在我們的人生中,有時我們感受眾多的混亂及挫折;在我們所處的世界中,我們也常常看見,那是個充滿錯亂、死亡的世界。但是,我們知道那並非一切的結束。因為,我們確信那位說出審判話語的主,同時也是帶來安慰及盼望的主。


默想:

在最近的信仰生活中,我是否經驗到混亂及挫折?我是否經驗到盼望及安慰?

祈禱:

主上帝,當我們離開、背叛祢時,祢審判的話語臨到我們。但是,我知道,只要我們願意悔改歸向祢,祢安慰的話也要再次臨到我們。奉主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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