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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時,有一天被學校的軍訓教官叫到訓導處去問話。教官想知道,我為什麼三番兩次地進出吳文牧師的家,又為什麼會認識吳文牧師。其實,當時只不過是家父要我將花東社區發展中心的公文拿給吳文牧師而已;沒想到,卻被國民黨的特務視為罪犯似的。那時,我心中就深切想要自由,一種免於恐懼的自由。隨著民主的進步,看到台灣的「自由」,有時候會問自己,那就是我想要的自由嗎?看到爆料不用負責任的「言論自由」,踐踏基本人權而不以為意的「新聞自由」……,心中總是吶喊:「那不是我要的自由」!直到現在,我仍然在尋找「真自由」。
保羅告訴我們,「為了使我們得自由,基督已經釋放了我們」,而且「不可用這自由作放縱情慾的藉口」。其實,保羅已經告訴我們真自由是什麼了──真自由是要使我們得釋放,而且這種釋放並不是放縱情慾的藉口。真自由是要「順從聖靈的引導」,而不是人本性的慾望;真自由是要讓我們有新的生命,不是活在過去的陰影中。
短短的幾節經文,已將台灣所缺少的「自由要素」說得清清楚楚。在台灣所呈現出來的自由,充其量只不過是放縱自己的藉口,只是政治鬥爭、漠視人權的藉口。如果我們不從「愛心互相服事」開始學習自由,不真正相信「基督釋放我們」,使我們有新生命的話;那麼,自由就仍舊離台灣非常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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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
我想要的自由是怎樣的自由,可以在信仰中找著嗎?
祈禱:
釋放人的上主!我們需要祢的靈內住在這塊土地上。求祢的靈讓我們不隨從私慾、不政爭相待,而是以愛心互相服事來得著從祢那裡來的自由。奉主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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