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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多疑

參考經文:民數記五章11-31節

另一可能是妻子根本沒有對不起丈夫,而是丈夫多疑。(五章 14節)

這段經文是記載當丈夫懷疑妻子不貞時要如何處理。而丈夫的懷疑可能是真的,但也可能是因為多疑。當有這種情形,上主要以色列人將這事交給祭司處理。並不是要祭司當審判官來審判真假,而是主持儀式,由上主的親自介入來查出事情的真相。相信這種上主親自介入的判決一定是最公正的。

這讓我們想到,若是上主能介入在現今的司法審判中不知要多好。我們看到任何一個訴訟都像在上演一齣 「羅生門」的戲,同樣一件事情卻能有完全不同的說詞,各說各話,再加上偶爾有不盡職的法官,更讓我們無法知道事情的真相。

在家庭的婚姻關係中,「多疑」一直是夫妻恩愛關係中的最大殺手。其實,「多疑」是「信任」的反面,因為無法信任,所以就產生了懷疑。就像今天的金句所說的:「另一可能是妻子根本沒有對不起丈夫,而是丈夫多疑。」要減少讓對方多疑,唯一根本的方法就是建立雙方的互信。如此,我們才不會很容易就預設對方是有罪的。信任代替懷疑,恩愛就會代替怨恨。

當然要讓人能信任,關鍵就是自己是否值得別人信任。一個人若無法常常讓人覺得他是誠實的,怎能讓人信任他呢?在要求別人之前,自己應先要求自己。但願我們都能以「信任」代替「多疑」。


默想:

我是一位值得別人信任的人嗎?責任在己,不是在別人。

祈禱:

主啊!求祢幫助我能以「信任」代替「多疑」。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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