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管理
 
講道分享
詩歌分享
研經網站
經課表
新眼光讀經
一領一.新倍加
 
陳牧師專欄
信仰專欄:
鄉土關懷
姐妹開步走
原知原味
教會人物誌
青年青不輕
信仰與生活
講道稿
出版品與雜誌:
女宣雜誌
新使者雜誌
站內文章搜尋
新眼光首頁 > 每日新眼光列表
推文:Facebook Facebook Facebook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新眼光首頁 研經網站 訂報退報 友善列印

20061024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上主的懲罰

參考經文:民數記三章1-4 節

拿答和亞比戶在西奈曠野向上主獻凡火時被擊殺了。(三章4 節a)

有關拿答和亞比戶在獻祭時被擊殺的事,在利未記十章1~7節有詳細的記載。拿答和亞比戶拿自己的香爐,盛了火,燒了香,把它獻給上主。但那是凡俗的香火(或譯:不被認可的火),因為上主並沒有命令他們獻這香火。所以上主降火,在自己面前把他們就地燒死。

讀這段記事時,我們會覺得上主好像很無情、殘忍,但摩西接著解釋說:「上主曾說:『事奉我的人必須尊重我的神聖;我要向我子民顯示我的榮耀(或譯:我的子民必須敬重我)。』從這件事你就知道這句話的意思了。」同時摩西還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你們不可披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表示哀悼。不然,你們一定死亡;上主也會向全體會眾發怒。但是,你們全體以色列同胞可以為上主降火所造成的死亡事件哀傷。……」

拿答和亞比戶在獻祭前已是被膏立的祭司,但因為不尊重神的神聖,而被神棄絕。這告訴我們,在對神的事奉上不可馬虎,特別是明知故犯。到新約時代,除了使徒行傳五章1~11節亞拿尼亞夫婦因為欺哄,當場受聖靈的擊殺以外,我們沒有看到神這麼嚴重的及時處罰。但這並不代表神有兩種標準,而是神更希望我們得救,而不是受罰。我們在事奉主時,應該事前要預備心,事奉時要盡心,才能蒙主的悅納。


默想:

我能確信每一次的事奉,都盡心盡力,蒙主悅納嗎?

祈禱:

主啊!幫助我在事奉祢時,能預備心,能盡心,能蒙主祢的悅納。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台灣教會公報社版權所有。

關於電子報發送有任何疑問,請連絡 epaper@mail.pct.org.tw

推文:Facebook Facebook Facebook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使用條款隱私權條款 聯絡我們


106613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69巷3號    電話:02-2362-5282     Copyright © 2006- gospel.pct.org.tw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ICPCT.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資訊中心 建置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