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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在台灣流傳著一部叫作《家栽之人》的日本漫畫書,用精細美麗的圖畫,述說一位少年法庭的法官的種種作為。這位法官被描寫成有耐心、有愛心、感覺敏銳,判斷力又強的人,對所接到的案子總是盡心盡力去了解、求證,引導走上歧途的青少年回心轉意。
在現實生活裡,法界的各級人員往往工作量過大,根本不可能那麼細心地慢慢了解一個人;因此,我們看到誤判的例子、或是不能服人的裁決越來越多。特別是在這個政治意識形態籠罩的時代,審判者更常被他們自己的政治意識所左右,做出自以為義的判斷。
在5~11節的經文中,我們讀到約沙法王派遣宗教領袖去當審判官。他們有從上主來的權威,但也同時負很重的責任。他們不只要審判,更要教導人民要怎樣才能「不得罪上主」。審判者如果沒有教導犯錯的人,讓他們找到回歸正義的路,審判者也有責任呢!
理想的審判官,既不是要當打虎大英雄,也不為討好在上位者而審判,而是以敬畏上主的心,忠心誠實的來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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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
面對四周的亂象,目前我應當盡的責任是什麼?
祈禱:
上帝啊!求祢賜我敬畏與虔誠的心,在祢所託付的工作上,能盡心盡力。奉主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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