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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順服」,人們很快就聯想到小媳婦忍氣吞聲、逆來順受的樣子。但在民主時代,哪有人還講這種「順服」? 但聖經裡好幾處,皆要求信徒順服,從「對神的順服」,談到「對世上執政掌權者的順服」,最後是「信徒彼此之間的順服」。 這三種,沒有一樣容易做到。順服全然美善的上帝,還能接受;但要順服必定有錯誤、有缺陷的制度、君王、老闆、老公、牧長……, 那就困難多多。於是不少基督徒對聖經中「順服」的教導,或半信半疑,或乾脆聲明這是古文化,現代基督徒不用接受。
美國近年來,連續爆發幾件嚴重金融弊案,害慘許多投資大眾,多位執行長和財務主管啷噹入獄。其中一位,還是眾人眼中的好基督徒。 出事前接受採訪時,還表示他一生都強烈感受到上帝的同在與指引。出事後,他告訴記者:「我並沒有事先籌劃要作姦犯科。我想, 我是太自負了,竟然以為自己可以走捷徑,沒有考慮到後果。似乎,追求成功的欲望,和權力所帶來的好處,讓我養成了走捷徑的習慣。」
站在高處,看著金錢、成功與權力在自己掌控下,驕傲地自認是金融界的上帝,現有的人為制度,何需順服?就這樣, 一個受人敬重的基督徒主管,走捷徑玩弄制度,成了階下囚。「順服」含有「謙卑,不把自己當上帝」的意思。 雖然彼得寫信的背景是在極殘暴迫害基督徒的尼祿皇帝時期,但他要基督徒為主的緣故順服此君王與制度。然而,在民主自由體制下的現代基督徒, 卻因追求權力與成功,連一般的人為制度都不太遵守。即使是牧長,也偶聞其為了教會的好處而走捷徑,不遵守人為制度。 箇中原因就是「自己把自己當作上帝,規則是我訂,何需順服什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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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
是否自己在某一方面,把自己當作上帝?
祈禱:
主,求祢教導我們重新認識順服的意義。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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