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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7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認罪悔改

參考經文:但以理書九章11~14節

我向上主─我的上帝禱告,為我的同胞認罪。(但以理書九章4節)

這篇祈禱文中,但以理一再祈求上帝憐憫以色列人,並述說因為那些罪引起上帝的懲罰乃是應該的。祈禱中,但以理並不埋怨上帝,也沒有指控他人;唯一做的禱告,就是歌頌上帝的懲罰,乃因為上帝是公義的緣故。
我們在祈禱的時候,應該有一個認知:「上帝已經知道我們所求的一切。」我們在禱告中可說的,就是我們到底做了什麼事得罪了上帝?或做了什麼違背聖經教訓的事?如果我們不敢真實地說出自己所犯的罪,就不能算是在祈禱認罪。
在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耶穌說到一個法利賽人和一個收稅的人在聖殿裡禱告,法利賽人的祈禱除了述說自己的「義」之外,就是都在述說別人怎樣壞。如果我們在禱告中只曉得數算別人犯罪,就沒有資格談認罪悔改;因為這種數算他人犯罪的祈禱,就像在告訴上帝:「上帝,你不知道別人所犯的錯,讓我來告訴你吧!」但我們都知道,這種念頭乃是很偏差的信仰認知。因為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所信的上帝,是個無所不知的上帝。


默想:

悔改是歸向上帝的第一步,也是與上帝和好的開始。

祈禱:

天父上帝,因著祢豐富的恩典,藉著基督的死,使我們得到自由,使我們的罪蒙赦免。也使我們知道,如果我們向祢認罪,祢是信實公義的,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所犯的各種過錯。奉耶穌的名感恩,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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