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眼光首頁 > 每日新眼光列表
推文:Facebook Facebook Facebook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新眼光首頁 研經網站 訂報退報 友善列印

20050601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對猶大的審判

參考經文:阿摩司書二章4~5節

上主這樣說:「猶大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棄絕我的法律,不遵守我的誡命。他們被祖宗所信奉的假神勾引,離開了正道。」(阿摩司書二章4節)

先知阿摩司逐一譴責鄰國的罪後,接著就轉向自己的國家──猶大國。身為南國猶大人的他,奉上主差遣到北方以色列去傳講信息;雖然如此,他對祖國仍毫不留情地加以批判。他指出猶大最可憎的惡行,是厭棄上主的訓誨律例,隨從迦南人的偶像。

猶大人深知上主給他們最大的應許:你們若遵行上主的誡命、律例、典章,必能使你們的子子孫孫在流奶與蜜之地得享長久(申命記六章)。這是何等重要的訓誨與應許;然而,猶大人卻三番四次厭棄上主的訓誨與應許;他們甚至隨從虛假的偶像,以致走迷了路。上主是忌邪與聖潔的神,祂不容許任何迦南人的異教混雜在猶大人的信仰中,讓猶大人的心靈偏邪,進而走向歧途與淪亡。

事實上,猶大的列祖就曾因這種行為付上極大的代價,如今猶大仍重蹈覆轍,背棄帶領他們出埃及、扶持他們的上主;因此,遭受刑罰是在所難免了。

猶大的罪亦與鄰國一樣,為他們招致戰火。先知指出,戰爭將毀滅王室的宮殿,並燒毀繁華的世代。上主是公義的神,犯罪的豈能逃避祂的刑罰呢?唯有認罪、悔改,才能蒙受上主的救贖。正如上主所立的新約:「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刻在他們的心版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記卅一章33節)


默想:

上主的刑罰與審判,是要帶給我們新生命,只要我們認罪、悔改,必能帶給我們新的拯救與賜福。

祈禱:

上主啊!我們如同猶大人一般,厭棄了祢的教訓,偏行己路,懇求祢的赦免,請祢再次賜下悔改的靈,使我們悔改來歸向祢,重新得到祢的救恩與生命。奉主的名求,阿們。

台灣教會公報社版權所有。

關於電子報發送有任何疑問,請連絡 epaper@mail.pct.org.tw

推文:Facebook Facebook Facebook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使用條款隱私權條款聯絡我們

106613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69巷3號    電話:02-2362-5282     gospel.pct.org.tw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ICPCT.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資訊中心建置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