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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95期 哪兒來那麼多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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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婚姻
此情可待成追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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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思豪 (東南亞神學研究院神學碩士班研究生)
 
在愛情裡,對錯好壞常常是沒有什麼份量的。所以千萬不要因為失戀而自毀形象,要記得,你沒有做錯什麼!你也沒有比較不好!
 
有一首歌這麼開始:「你曾經對我說,你永遠愛著我;愛情這東西我明瞭,但永遠是什麼……。」
 
無論再怎麼不情願,有些戀情就是無法長久,尤其是那種順著感覺走的戀情,莫說永遠,短命夭折幾乎是其不可避免的宿命。畢竟,一見鍾情本並不意味一生相守,即使是以結婚為前提而交往,亦不代表一定得非君莫嫁、非卿不娶。所以,在步上紅毯、許下誓約之前,分手是可能亦恰當的,應該被理性接受。
 
然而,就算分手是合理正當,亦不可輕慢隨性視之。情侶之間的承諾,雖不比婚姻誓約那般堅貞,但熱戀中的男女什麼承諾都說得出口,最可怕的是「無言的承諾」,在無聲勝有聲的境界裡,什麼都不必說,但也等於什麼都說了。因此,愛情既然與「承諾」有涉,「分手」就多少具備「毀約背信」的性質,絕對不要忽視「分手」所帶來的傷害。
 
經歷分手的人,雖不必自怨自艾,陷入自我毀滅的消極狀態,卻也別急著告訴自己:「沒關係……沒事……」,逕自大唱分手快樂。情感上的挫折從來就不是件小事,「否定自己」和「欺騙自己沒事」,兩者都是可悲的極端。我們要承認「分手」是痛、是傷,一定要給自己一些時間、空間,正視分手帶給我們的影響。本文礙於篇幅,不討論「為何分手?」或「如何分手?」僅僅定焦在,分手以後該如何自處?尤其是被告知分手的人(被甩的人)。
 
一、不要沉緬在「回憶」裡

生命中任何令我們不悅的事件,都不該被擦消抹去,因為這些記憶或回憶,可以幫助我們記取教訓,免於重蹈覆轍。但記取教訓和沉緬不同,沈緬於逝去戀情的回憶中,是對自己一次次的戕害;回去越深,醒過來就越痛。
 
因為回憶是一種擴大器,在回憶中「美則愈美,惡則愈惡」。美好回憶在腦海中會隨著時間消逝而益加純淨、美善;相反的,痛苦的回憶則會越來越顯得面目猙獰。失戀的人若老是沉浸在回憶中,不但身心都無法健康,對下一段戀情也會有致命的威脅!把上一段戀情的傷感留在記憶裡,並且就讓它僅僅是「傷感的記憶」;切不可讓自己沉溺在回憶中,甚至因此錯失掌握幸福的機會。
 
二、自苦境中抽離

避免消極地沉緬在回憶中,相反地要積極地抽離苦境。然而,失戀的人要如何自淒苦的情境中抽離?男人總是借酒澆愁,女人則比較有創意,狂吃、狂shopping,或是變成工作狂……。其實上述各種作法都無法使人抽離苦境,不過是暫時麻痺而已。有人以為「時間」是最好的療藥,其實時間只能淡化傷痛,卻不能化解傷痛,因為仍然身處苦境,不曾須臾抽離。
 
醉酒、狂吃、狂工作等作法,之所以僅具麻醉效果,是因其有限的本質,亦即受苦者如果注目、委身在有限的事物上,是註定永遠陷在苦境中的。唯有與無限者會遇,才有可能抽離苦境。
 
當我們的眼目注視上帝,不論是經由什麼管道或事件,我們就會從自身的痛苦、委屈、疑惑……中抽離出來;或許我們的難題並沒有解決,疑問亦仍無答案,但是苦境卻不復存在。在這方面,約伯和哈巴谷先知有很深刻的經驗,值得我們參考借鏡。
 
三、感謝取代恨怨

對失戀的人,尤其是對被告知者提出這樣的建議,似乎過於高調,然而這卻是必須嚐試的思維。
 
生命的成長,乃靠「他者」的成全,世界上不存在什麼「自我修行」的生命。我們在過程中成長,故理應對每一樁發生在我們生命中的事件心存謝意,也對我們生命中每一個相遇懷感恩之心。
 
在生命中與我們擦身而逝的過客,其實並不會留下太大的影響;是那些愈與我們緊密相連的生命,愈是影響我們至深。而當這類的關係破裂,對我們生命衝擊之劇可想而知。如果失戀者只定睛在「這段戀情」,將永遠不得釋懷,始終停滯在那段戀情中的錯對得失。但失戀者若定睛的是「整體生命的凝塑」,則這一樁樁的傷痛帶給我們的卻是生命的禮讚,甚至在別人遇到相同苦境時,我們還可以拉人一把。
 
走過、顛過、哭過,卻沒有學過,那是一種生命的浪費。當我們起身,撢去塵埃,輕撫傷口,回首抿嘴一笑,那句謝,縱難啟口,留在心中也真箇通體舒暢啊!
 
四、釐清情人、朋友的界線

「分手」雖不意味著反目成仇,但很帥氣地以為「當不成情人,總可以做朋友」,則很容易自陷於藕斷絲連的痛苦情愫中。因為情侶關係雖不能與夫妻關係相提並論,但仍還是有「相屬」的成分。情侶分手卻仍然維持朋友的關係,這種「相屬」的認知和感覺一定要徹底撇棄,否則將陷在無止境的麻煩中。
 
況且,魯益師(C. S. Lewis)在其著作《四種愛》中,對友情和愛情在本質上的分辨,有精闢入裡的提醒。魯益師認為,朋友是肩並肩的兩個人,其眼目被「共同的旨趣」所吸引。而情人則是肩並肩的兩個人,其眼目被「彼此」(對方)所吸引。友情和愛情的本質和兩人所佔位置是不同的,亦即當一對情侶分手以後,其實還不見得有資格成為朋友呢!
 
五、不要太快進入另一段感情

空虛的心境使人盲目,脆弱的心靈使人瞎眼;失戀的人真的會像落水者一樣,急著抓住任何暫時可以讓自己不沉下去的「浮物」。只是,失戀的人並沒有意識到,自己本來就不會沉下去,只要他的腳伸直站穩,會發現根本就是身處一攤淺水。
 
先給自己一些空間、時間,恢復一個人的生活;這是很重要的步驟,因為如果我們無法享受一個人的天空,往往總會把兩人世界給搞砸。給自己一個機會,真誠地從上一段感情中認識自己,更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所擇和所需。
 
六、自我形象的重建

被告知分手的人,尤其是在有第三者介入而被拋棄的情況,最常見的反應是:「我做錯什麼了?」「我是不是不夠好?」……然後崩潰在「我哪一點比那個人差?」的啜泣中。
 
其實,一段戀情破裂了,並不代表有人做錯什麼,或是誰不夠好!原因其實可以就只是:這兩人不合適在一起罷了!我們交往經營要成為配偶的對象,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人,而是最適合我們的人。在愛情裡,對錯好壞常常是沒有什麼份量的。所以千萬不要因為失戀而喪毀自我的形象,要記得,你沒有做錯什麼!你也沒有比較不好!
 
結語

一直以來,新聞媒體充斥著因感情糾紛所引發的暴力,甚至情殺的事件。在這類暴虐事件中,傷害別人的一方反而常認為自己才是受害者,因為他們覺得自己被拋棄、背叛,故將任意傷害他人的舉動合理化。這種極端在意自己得失,卻輕蔑忽視他者生命權的作法,不但顯示其在失戀後不知如何自處,更是一種「非人化」思維的具體呈現。
 
故本文在討論分手之餘,要提醒所有仍處於甜蜜戀情的愛侶:在將一個人視為自己的「情人」之前,請一定要先將之視為一個「人」。因此,即便有一天,他/她不再是你的情人時,你會記得他/她仍是一個人,是擁有上帝形象和樣式的一個人;他/她永遠不該成為被用來傷害、洩恨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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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自 http://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新使者雜誌 第 95 期 哪兒來那麼多鬼? (58-60頁)
新使者雜誌 The New Messenger  95期  2006年  8月 哪兒來那麼多鬼? 95
本期主題:哪兒來那麼多鬼?
發行日期:200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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