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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75期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永遠的黨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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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淺說 |
上帝與人關係的橋樑 - 信心 |
為何信心是上帝與人建立個別關係的唯一橋樑?這是因上帝並非人能用肉眼所能看見的,也非人能用理性證明祂的存在的;這位超然的上帝,人只能以信心與祂接觸。 |
關鍵字: |
作者/廖上信
(台灣神學院院長,新約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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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怎麼樣的一本書呢?對基督徒而言,聖經是上帝的話,因它是見證上帝在人類歷史中施行拯救並給予自我啟示的記錄。聖經作者又怎麼能夠見證上帝的作為呢?若無信心的回應就沒有聖經的見證。「信」或「信心」(pistis, faith)一詞是關鍵字,為上帝與人在其接觸中,人所必備的條件,因唯有出自人信心的回應才能確立上帝與人的「個人」(personal)關係,誠如經上所云:「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
由此可見,沒有信心的人是不可能與上帝有任何個別的關係,因為信心是建立其關係的唯一橋樑。為何信心是上帝與人建立個別關係的唯一橋樑?這是因上帝並非人能用肉眼所能看見的,也非人能用理性證明祂的存在的;這位超然的上帝,人只能以信心與祂接觸,因信「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人若在生活中敬畏上帝,尊祂為大,則行事為人應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
那麼信心又是什麼?在聖經中「信心」具有多重的意義,只是就信心為何是建立上帝與人關係的唯一方法而言,信心展示認知與信靠的雙重意義。今以此兩點分述之:
一、信心即認知 - 我們所面對的最基本問題是,這位超然的上帝是如何為人所知的?是人在宗教經驗的追求中所發現或領悟的嗎?當然不是。聖經顯示,上帝樂意把祂自己啟示於人,使人明白祂的心意來認識祂,也使人在此關係中認識自己的處境。上帝主動愛的行為是人能認識祂的原因;對此,聖經常被喻為一本上帝尋找人的故事書(創三9;路十九10)。上帝尋找失喪的人來拯救他們,向他們表露祂自己的心意,也可說是上帝自我啟示的作為;上帝拯救人的同時,也把祂自己啟示於人,使蒙恩得救的人認識祂,與祂建立個人的關係。這是整本聖經從舊約到新約一貫的見證和信息。
倘若上帝在人類歷史中從未啟示過祂自己於人,則無人能認識這位創造者、全能的上帝。啟示是上帝的作為,向特定人指示有關祂自己「認知」的內容,誠如經上所云:「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上帝……樂意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加一15.16);「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向他啟示我自己」(約十四21)。啟示不僅意味著有可認知的內容,也涵蓋著讓人知曉此內容所需的指引或亮光,意即啟示是一轉移事件,起自於上帝,而終止接受者人,不宜在啟示的客觀事實與主觀接受之間作分隔,因為啟示是由於兩者相遇而形成的。也就是說,當耶穌沒有被確認為基督之時,耶穌基督並非一啟示事件,正如他若未曾救贖過任何人,就不是救贖者一樣。
人又如何面對上帝啟示的作為?信心是其回應的唯一方法。信心在此首指認知的行為,「是得知上帝榮耀的光」(林後四6),明白上帝的確啟示了祂自己。顯然地,啟示蘊含著認知的內容和其行為,這可從彼得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告白耶穌是基督、永生上帝的兒子之後,耶穌所說的話可見,耶穌不但肯定彼得所告白的是正確的信仰,也指出這種認知是來自父上帝的啟示(太十六16-17)。啟示可認知的內容固然屬於啟示重要的部分,但無庸置疑的是,對啟示的認知(行為)本身也是啟示,這種認知是信心的行為。
啟示的主體是上帝,人以信心接受啟示所做的回應,也就是信仰告白;信心指向它所做回應的對象-上帝。由此可見,信心不是接納某些事情是真的,而是認識一個有位格的上帝。在新約聖經裡,希臘字動詞「信」或「相信」(pisteuein)之後,連接著介詞「入」(eis),是最常用以表達信心的對象是上帝或基督。這在約翰福音書中也最顯著用以強調,因認識而與基督聯合的關係。約翰的耶穌宣告說:「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約五24)。由聽信而得的永生啟開新關係,因為聽信就是認識。「永生」也就被界定為對獨一的真神和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的認識(約十七3)。「認識」在此意指相信的人與這位有位格的上帝建立了親密的個人關係。
基督徒在以信心所接受上帝的啟示中,對上帝所做告白的認識也就成了認識自己的基礎。保羅對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表現所做的詮釋,可說是一極佳的範例與說明。保羅首先指出,「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接著他以這告白的信仰述說亞伯拉罕如何了解他自己的處境;亞伯拉罕知道自己是在無可指望並視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的情境中。然而,他所告白的上帝既是「使無變為有的上帝」,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他所告白的上帝既是「那叫死人復活的上帝」,他在視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的情況下,因滿心相信上帝所應許的必能作成而活過來(羅四17-22)。
同樣,基督徒也是以認識上帝作為認識自我的借鏡,在告白對上帝所持的信仰與理解之下,我們都認識自己「從前與上帝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祂為敵」(西一21),曾是遠離上帝的罪人,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在基督裡成為上帝家裡的人(弗二13、19),得了兒子的名份(加四5)。信心改變了我們「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弗二12)的境遇。這種認知以及生活的改變所啟開的新生活,乃是我們以信心回應上帝的啟示並與祂建立個人關係的結果。
二、信心即信靠 - 信心既是建立上帝與人個人關係的唯一橋樑,其基本要求就是人對上帝要有正確的態度。信心確立了在造物主與受造者之間,人作為受造者對造物主上帝應有的態度,顯示上帝創造人的本意以及人最大的本份。我們教會的《要理問答》第一條這麼問:「人最大的本份是什麼?」,其答是,「人最大的本份是榮耀上帝,以祂為樂直到永遠。」榮耀上帝並永遠活在與祂團契之樂中,是上帝依照祂自己的形象創造人的目的。
然而,由於始祖亞當和夏娃的墮落,世人也都犯了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羅三23)。在創世記第三章裡記載,始祖受誘惑、吃禁果、違背上帝的命令而犯罪的故事。整個故事不僅說出亞當和夏娃的犯罪是不順從上帝命令的結果,也暗示罪就是意圖擺脫上帝而成為自主的存在者(autonomous being),意即成為小上帝;這難道不是蛇所說話中之意嗎?蛇對女人說:「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第五節)。罪的根本意含是指人越過了受造者的極限,不守本份,破壞了造物主與受造者之間應有的關係。在上帝創造的秩序中,萬物必須都靠祂而立(西一17),人也不例外;人一旦想成為自主的存在者,就顯然破壞了整個創造的秩序。
活在罪中、與上帝疏遠、破壞造物主與受造者之間的和諧關係、虧欠了上帝榮耀的人,又怎能與上帝恢復正常和諧的關係呢?「一切都是出於上帝,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這就是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林後五18、19);與上帝相和意味著蒙上帝的恩典,藉著基督的救贖,而因信稱義的結果(羅三24;五1)。信心是重建上帝與人關係的方法;因信心意指信靠或倚靠,當人願全心全意「靠上帝而立」時,造物主與受造者的正常關係再次得以建立。人在信靠上帝中拾回先前在罪中生活所失去的尊嚴而能將榮耀歸於上帝。
保羅提及亞伯拉罕的信心時,他指出亞伯拉罕有全心全意倚靠上帝的心,不因自己所面對惡劣的處境而對上帝所應許的話起疑惑,反倒心裡堅固,將榮耀歸給上帝(羅四20)。唯有信靠上帝,人才能將榮耀歸給上帝;所以倒過來,保羅也能這麼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十四23)。
因此,「信靠或倚靠上帝」一詞在聖經中成了一很重要的概念,表達人對上帝應有的生活態度。舊約和新約一樣,基本的要求是對上帝要有正確的態度,就如詩人寫著:「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又要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詩三十七3-5)。「倚靠上帝」之勸勉經文在聖經中一再地出現,為整本聖經信息之中心,其出現次數之多無其他用詞所能相比的。聖經作者常勉勵讀者應實踐倚靠上帝的生活,就如常被引用的一句話,說:「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三5、6)。先知也提出警告,否定人對自己能力的倚靠;不可倚靠自己的公義(結三十三13)、戰車、勇士(何十13)或偶像(賽四十二17;哈二18)。耶利米警告人不要信靠任何人的力量:「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耶十七5)。
新約對信心的強調,必須從基督救贖的背景來了解。新約的中心信息是,上帝差遣祂的兒子來到世上,成為世人的救主。基督十字架上代贖的死為世人成就了上帝的救恩。信心表示全然信靠上帝恩典的作為,完全棄絕倚靠自己的努力去獲得救恩的態度;信心是人得著救恩的唯一方法。當一個人信靠基督的時候,就決意將自己委身與他,信靠不是一個會成為過去的階段,而是一個持續的態度。
綜觀上述,信心乃是建立上帝與人個人關係的唯一方法,為上帝恩典的賞賜,而非屬於人與生俱來的本能,如一般所謂的自信;因人依其本能是無法得知上帝啟示的內涵(參見林前一18-25)。正如上帝的救恩是上帝給予人的禮物,信心也是上帝所賜,作為人接受祂的啟示來認識祂的方法,並能信靠祂,以便將一切的榮耀歸給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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