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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62期 魔鬼或上帝?——基督徒看生物複製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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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題 |
從醫學倫理看複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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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正德
(現為中山醫學院人文醫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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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福?是禍? 桃莉羊的出現,可謂是醫學科技的一顆原子彈,其威力很可能會導致人類社會的混亂、古今價值文明的破產,也可能把人類推向現代巴別塔的頂端。不過另一方面來說,它給予人類在維護健康、延展生命上的潛在利益,卻也無遠弗屆,使在移植醫學上所欠缺的器官,供不應求;在生殖醫學上更可突破性愛傳宗的限制;而且在某一層次上來說,人類長生不老永遠不死的期待,也露出了曙光。這個複製羊的成功,已給複製人的誕生,往前大力的推進一大步。 科學與醫技的進步在近五十年來可謂一日千里,我們不但能飛天鑽地,也能突破自然的地心引力,遨遊太空,深探海底。不過終究我們對生命的奧祕仍然束手無策,然而這一切都因英國基因科學家威爾莫特(Ian Wilmut),以非兩性交合的方法(即非受精卵的胚胎複製),突破創造生命的奧妙,成功地複製出一隻綿羊而改變。當人類有能力去複製生命,他還有什麼不能克服的呢?在醫技科學上,它是一顆威力無比的原子彈。是福?是禍?我們只有靜待。 當醫技能用機器延長一個人的生命,再加上移植醫學的進步,已使醫學倫理變成醫學研究上不可或缺的思考要件。今天人類複製生命的成功,更使緩慢起步的醫學倫理陷入無限的沼澤。但人類的智慧是否已準備就緒迎接新時代的來臨?答案是否定的。怪不得英國政府在威爾莫特複製生命成功的消息傳出之後,立即終止了複製桃莉羊的所在地羅士林研究所(Roslin Institute)的研究經援。
人的價值何在? 複製生命成功的消息傳出後,已有無數從世界各地雪片般飛來的信件,要求羅士林研究所複製她們已過世的丈夫、孩子……。從此以後,一個人的復活、處女生子等,已不是什麼天方夜譚。只要骨頭、DNA還在,我們可以使愛迪生、達文西、愛因斯坦、柏拉圖……,甚至希特勒、蔣介石等再世,而且以後我們也不需要男人,只要有女人,人類就能養兒育女,兩性關係變成多餘,社會結構不是因而會產生極端的變化嗎? 不過,另一方面來說,複製生命的成功卻也會帶來無數的福益與方便,特別是移植醫學。以後我們不但不怕器官移植的缺乏,因為我們可以把自己拷貝,複製一個全然相同的「自己」來應付自己的需要。而且可以把動物的細胞組織加以改變,使人類能運用無窮。然而,問題是人的價值何在?人是否變成一種零件,可以隨時棄置更換?人變成一點尊嚴都沒有,而且因同時可以有無數個「自己」,那麼人不也失去了他的獨特性嗎?如果世界再產生一個希特勒,會不會再陷入淒冷的浩劫裡呢? 在談論複製生命的問題時,有人提出了有趣的見地:複製出來的生命,既不經過傳統的正規生命懷孕過程,那麼被複製出來的生命會有靈魂嗎?我們看到這顆醫技的原子彈不只在科學上引起無數的討論,它也牽涉到宗教上的問題。根據西方宗教,不論猶太教、回教、基督教都相信人是上帝照著他的形象所創造的。不過經人類的拷貝所複製出來的新生命就變成了「分身副本」而非「本尊真身」,他還會有靈魂嗎?再則,威爾莫特所複製出來的綿羊——「桃莉」(Dolly),是由一隻已六歲的母綿羊的乳房所取出的細胞所培植的。因之,桃莉會只是一歲嗎? 問題的重心並不在桃莉羊,也不在科技的進步,而在於當人類有能力去改變又創造自然時,他是否應格外小心,以免科技帶來禍患?科技本身是中性的,由人的操縱來決定去向。是故科技可帶給人類無窮的祝福,也可帶來萬劫的災禍。
生命的神聖性 面對這個爆發性的科技,醫學倫理的看法又是如何呢? 醫學倫理從醫學的鼻祖西波克拉底開始,就有了所謂的原則,來幫助醫生從事醫療決定。到了後來醫學倫理的思考又融入了對公平正義的議題,來使醫療平實合理化。倫理學家把這些思考歸納為四個基本醫學倫理原則,即(1)切勿傷害,(2)利益病患,(3)病人自主,(4)公平正義。不過這四個原則都必須在「生命的神聖性」之大前提內來思考。 從醫學倫理原則的思考上來看,醫學倫理會因為複製人的可能而慶幸雀躍嗎?如果醫學不能促進人性化的落實,又違反了生命的神聖性,當然醫學倫理會嚴加拒絕。目前在醫學倫理學界存有二種聲音,一以效益論為主軸,認為不論任何社會倫理規範,都不能限制人類智慧與科技的往前邁進。他們相信複製人將帶給人類無窮的福益。不過另一方面以責任道義為思考重心的醫學倫理學者,卻對複製人感到憂心。他們問:「我們需要這個科技嗎?在科技發達的時代,不應更加去思索人類對大地及全體創造之責任嗎?」 從上面所述四個醫學倫理的基本原則來看,複製人是一種傷害行為嗎?他會利益大眾嗎?只要提供DNA的人同意捐贈,那又有什麼不可以嗎?再則對整體而言,複製人合乎公平正義原則嗎?我們都可以從這四個原則裡找到支持與反對的立論,在目前複製人還屬於醫學研究的範疇時,我們就必須以「生命的神聖性」的層面來思考! 生命的神聖性當然是根據於人類的尊嚴。當複製人可以超越自然,而不經過生命開始之奧妙過程,卻在實驗室裡發生,那麼我們是否該給它人格的定位嗎?或它只是一個「物」?科學上言之,複製人與一般人沒有二樣,也有他的感情、理智,也會傳宗接代(桃莉羊不是都能嗎?),不過問題的重心在於有必要這樣做嗎?對已面臨絕種的動物,當然有它的說服力,但就人類本身而言,複製人豈不是在開自己生命的玩笑?
衝擊與挑戰 亞洲的生命倫理學者也在思考亞洲的生命倫理原則。有學者根據東方的文化提出:不傷害生命、慈悲、相互尊重、正義及責任等原則。從這五個原則來看,除了責任之外,似乎對複製人的倫理性採取了中性的態度。如果我們從醫學的目的觀之,也不會發現它對從事複製人的研究,採取反對的批判,因為這四個目的——維護生命、促進健康、減除痛苦、治癒疾病,也都只在強調每一個已存在之生命個體的健康。 新世紀醫學之進步,特別是複製人的科技,對基督徒的衝擊與挑戰是巨大與多面的。茲只從多種挑戰中舉出四項來予以思想:
一、人類有限性的再認識 說得更嚴重一點,也就是人類原罪的再犯。科技進步到今天可以解開生命奧祕的地步,應再次激起人類對本身有限性的再認識。人必須以嚴肅謙虛的心在存活的歲月裡去榮神益人,而不是想超越有限。
二、信仰的衝擊 「創造萬物的主宰」是基督徒對上帝的信仰。宇宙萬物之存在以及世界之一切皆因上帝的旨意而出。人類的創造其實只是發現上帝潛在的創造而已。換句話說,上帝有二個不同的創造,一個是有形的物質,另一個則為無形的可能性。人類的發明與創造只不過是上帝無形創造的發現,而把它變成有形的而已。也就是說,人類成為上帝的同工,使隱藏在宇宙內的可能,現實化來使世界更完美。 如果上帝真的以他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類,今天人類在邁向複製人的途中是否也給予即將複製的人自己的形象而取代了上帝?再則,我們也會問到底它有沒有靈魂?倘若人類能用科技的能力造人,即不必經過「自然」的生殖過程,「他」可會有靈魂?
三、生活的挑戰 醫療科技的進步,不但改變醫療的本質,更改變了醫病關係。醫療人員與病患之間已有一層物質的機械加以隔開。不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是醫病關係也因科技的進步而非人性化。基督徒醫護人員還能堅持人性的態度來幫助並診治病人,使病人不只身體得到健康,而且心靈與心智都得到關懷嗎? 醫療科技的進步所帶來對生命敬重之逐漸稀薄,墮胎之到處可見,基督徒醫護人員的使命(mission statement)是什麼?天主教醫院不做墮胎,基督教醫院是否無動於衷?再則, 安樂死的呼聲已吹到了台灣,所幸馬偕醫院帶頭倡導安寧照顧(即自然死),可是以後的角力與挑戰還會接續的增加,基督徒當如何因應? 除了死,人類的生殖科技也向我們挑戰,人工生殖, 特別是借腹生子(即代理孕母), 也儼然上路,基督徒醫師對這個有違犯「不可姦淫」之疑慮的科技到底態度如何?基督教倫理學在面對新世紀的醫技情勢,是否有改寫的必要?
四、人類獨特性的否定 上帝創造的奧妙是多重的,其中之一就是人的獨特性。上帝創造「各照其類」,沒有二個人是相同的,連攣生兄弟之DNA也都有差異。複製人的產生將打破這個上帝給予人類及所有創造物的獨特性,因為複製人是一種拷貝,故使人性貶質,失去尊嚴。
維護人的尊嚴 高科技的發展與研究,已使我們的生活環境與生命價值變得複雜無比,該不該?行不行? 對不對?高科技的醫學與研究發展之倫理,已不是一個個人、一個醫學科學家能加以決定的。因之,舉例來說,加拿大聯邦政府厚生部於1996年6月在國會裡提出了高科技生殖醫學的法案,要禁止複製人以及商業行為的借腹生子、嬰孩的性別選擇、胚胎或精卵子的交易、卵子的試管實驗、非醫療需要的基因人為更異、人工肚腹、培殖生長、從死人身上移去生殖細胞從事生殖、從胎兒取出卵子細胞從事生殖、胚胎複製、異種生殖試驗等,全加以制止。雖然這個法案還未變成法律,加拿大長老教會在2000年的總會已經通過議案,要求政府早日實施來維護人性。 醫學科技之研究與試驗是科學家的特權,政府竟然干預,教會竟然發出呼聲,不是很不科學嗎?問題的根源在於人不能超出其有限性去從事無規章的創造,畢竟人的尊嚴與生命的神聖性是無可侵犯的。對基督徒科技學者來說, 到底該不該參與改變自然與生命的行例?基督徒有沒有責任去維護人性,使人的尊嚴不致糟蹋,醫病關係不致於機械化?保羅說:「也許有人要說:『什麼事我都可以做。』不錯,但不是每件事都對你有益處。我可以說:『什麼事我都可以做』,但我不要受任何一件事的奴役。」(哥林多前書六:12)「我迫切期待和盼望的是:我不至於在責任上有所虧負,反而能時時刻刻,尤其是現在,具有充分的勇氣,無論生死,用整個的我來榮耀基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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