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詐欺案件受理數及財產損失數變化趨勢
我國於2024年7月公布施行打詐新四法,並於同年8月設置165打詐儀錶板逐日公布詐欺犯罪統計數據。在扣除交易糾紛、債務不履行等假性財產犯罪案件後,每月受理案件數由2024年8月2萬1,244件下降至2025年8月1萬5,296件,雖顯示受理案件數緩步下降趨勢,但每日受理案件仍高達500件。同樣地,在扣除假性財產犯罪案件後,每月財損金額由2024年8月新臺幣(以下同)138.3億元,下降至2025年8月73.5億元,雖顯示財損金額以每月減少5億元趨勢逐漸下降,但每日仍有2至3億的財損,顯示詐欺犯罪仍是相當嚴峻(如圖一)。

圖一.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各月份詐欺案件受理數及財損金額數變化趨勢。(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二、詐欺手法演變
台灣詐騙手法之演變,可發現早期詐欺集團以金光黨等傳統詐騙手法與被害人面對面接觸施行詐術,2000年間則透過當時流行通訊軟體MSN、即時通及傳送手機簡訊等電信詐騙,2008年透過VOIP電腦語音從事境外詐騙,2016年伴隨資通訊科技蓬勃發展,透過社交媒體進行網路犯罪,而邁入網路詐騙時期,2022年後疫情時代,詐騙集團藉網路資訊工具來隱匿身分,以跨國通訊方式逃避國內警方查緝,且隨著AI技術發展,大量投放AI詐欺廣告,而邁入AI網路詐騙時期,顯示出詐騙從傳統經過電信走到網路迎向AI。用AI快速做內容行銷寫詐騙劇本,客服24小時在線噓寒問暖,作假照片假證件假視訊行騙。

圖二.詐欺從傳統經過電信走到網路迎向AI
三、詐欺犯罪主要類型
從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詐欺手法受理數前5名分別是:假投資詐騙,占比20.94%居首;其次是網路購物詐騙,占15.08%;第三是假買家騙賣家詐騙,占9.07%;接著是假交友投資詐財詐騙,占7.04%;最後是假交友徵婚詐騙,占4.7%。現若以財損金額來看,假投資詐騙仍最嚴重,占比高達60.21%;其次是假交友投資詐騙,占13.56%;再來是假檢警詐騙,占9.4%;假交友徵婚詐騙則占2.39%;假買家騙賣家詐騙為1.66%(如表一)。

表一.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發生數及財損數前5名詐欺手法(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以占所有件及財損最高的假投資詐騙為例,其主要犯罪手法乃是詐騙集團透過網路社群或交友軟體主動認識被害人,並假借股票、虛擬通貨、期貨、外匯及基金等名義,吸引民眾加入LINE投資群組,初期會先讓民眾小額獲利,再以資金越多獲利越多說詞,引誘民眾加入投資網站或下載APP並投入大量資金,後續再以洗碼量不足、繳保證金、IP異常等理由拒絕出金,民眾發現帳號遭凍結或網站關閉才發現遭詐(如圖三所示)。

圖三.投資詐欺犯罪流程圖示
四、詐騙者之心理操縱
成功騙局的核心元素,往往有兩大關鍵。其一是以詐術贏得被害人的「信任」,讓對方在不知不覺中交付金錢或個人資訊;其二是「成為社區的一部分」,營造「自己人」的假象,藉由語言、身份或文化符號拉近距離,降低被害人的警戒心。當代詐騙者正是利用這兩個要素,再加上智慧科技突破物理界限的優勢,只要說辭聽來可信,便能快速建立信任感。
這樣的手法,在網路時代被發揮得淋漓盡致。過去面對面接觸或電話交談尚可能讓人心生懷疑,但如今深偽技術(deepfake)、人工智慧生成語音與影像,已能讓人難以辨識真偽。一則看似真實的影片、一段帶有權威語氣的語音,就足以讓人誤信不疑。這使得詐騙更容易跨越地理、語言與社會邊界,形成規模龐大的跨國犯罪網絡。
在常見的詐騙類型中,「快速致富」的誘惑(Get-Rich-QuickSchemes)與「假冒官署」的權威壓力(AuthorityImposterSchemes)是最具代表性的兩種。前者訴諸人性中的貪婪與僥倖心理,以高報酬、低風險的假象吸引被害人投入資金;後者則利用人們對權威的服從本能,假冒檢警、金融監管機關或稅務單位,施加壓力與恐懼,迫使被害人照辦行事。這些手法的背後,既是對人性弱點的精準掌握,也是對社會信任體系的惡意利用。
五、停止責怪被害人才能真正打詐
據內政部警政署受理民眾報案資料顯示,投資類詐騙受害者半數在30天內發覺自己受害,近9成5受害者在6個月內發覺遭詐。相較而言,非投資類詐騙中假檢警詐騙案件30%會在3日內報案,60%在半個月內報案。網路購物詐騙案件44%在3日內報案,近60%會在1週內報案。從而可知,民眾從遭詐到報案間存在時間差,7成以上非投資類詐騙受害者會在1個月內報案,但大部分投資類詐騙受害者要6個月時間才知道遭詐。
調查顯示,即使遭遇投資詐騙,六成潛在被害人仍選擇不報案,其中四成「明知遭詐卻不願報」,另有兩成甚至堅決否認。進一步分析不報案的原因,約有三類:其一,不願被貼上「傻」、「貪心」的標籤,寧可隱忍;其二,假投資常摻雜曖昧情愫,導致難以向家人啟齒;其三,則是至始至終仍深陷幻想,拒絕承認自己受騙。這些心態,正是詐團能持續得逞的溫床。
因此,若真的不幸被騙,要建立不是自己「貪」、「笨」的信念,而是「歹徒精心設計的犯罪」;更應在第一時間報案,而不是妄想單靠一己之力扳倒詐團,必須理解,詐騙已企業化、科技化、國際化,真正的壞人是詐團,而不是被害人自己;親友也應是給予適確關懷支持,而非指責。當我們停止責怪,開始傾聽,給予心理支持與扶助,才能讓被害人有勇氣說出自己的經歷,社會才能累積防詐經驗,進一步形成集體免疫力。
六、未來展望
當生活日益網路化,網路犯罪的發生也成為無可避免的趨勢。詐騙早已發展為一個規模龐大的產業,不僅能客製化鎖定特定被害人,更成為黑幫主要金流來源,對全球人民的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美國富比世雜誌早在2022年5月就以新創詞彙ScaMdeMic(詐騙疫情)形容詐騙現象,指出詐欺的嚴重程度堪比重大疫情。詐騙手法如同病毒般圍繞著人們的「慾望」與「恐懼」不斷演化,透過編造層出不窮的故事手法,騙取財產。詐騙犯罪,已然成為一場關乎信任與價值的戰爭。
「打詐儀錶板」數字透明只是改革第一步,完成「打詐新四法」也只是一開端,將「打詐辦公室」轉型為「打擊詐欺指揮中心」,並通過「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強調數位治理,且宣布2025年度打詐經費約為73億元,是2024年的4.8倍,確實也充分展現政府打詐決心。然就「打詐儀錶板」觀之,縱使2025年後每月財損與發生件數呈現平緩下降,惟數據仍相當可觀,不容樂觀看待。
特別是面對黑幫日益企業化、科技化、國際化,詐騙機房多設於境外,外國籍人士入臺成為詐欺共犯,利用虛擬貨幣進行多層次轉移,網路廣告平臺與電信業者應處態度較消極等挑戰,除應持續以「以組織對抗組織」的思維推動網路治理、落實政策執行、導入策略績效思維外,亦須透過明確的策略規畫、資源分配與績效衡量,以提升整體打詐成效;同時應加強情資導向反詐策略,建構數位化反詐網路,促進跨部會合作與資訊共享;強化國際合作,打擊跨境詐騙鏈條;全民防詐,揭露更多案例,讓民眾熟悉詐術手法;加強被害人保護,營造「友善被害人」的氛圍;善用人工智慧技術及科技偵查工具,科偵授權再升級,才能有效「打核心、追金流、斷生計」。
打詐必須同時從三個層面著手。第一,政府要持續推進科技偵防與國際合作,打擊跨境詐騙鏈條,並不斷檢視現行法規的落實程度,唯有科偵授權再升級,才能更有效斷絕黑幫金源;第二,媒體與教育要揭露更多案例,讓民眾熟悉詐術手法;第三,也是最關鍵的—社會必須營造「友善被害人」的氛圍。唯有讓被害人敢於說出來,社會才可能累積防詐知識,形成集體免疫力。真正的壞人是詐團,而不是受害者。當社會停止責備,開始傾聽,我們才可能在這場信任與價值的戰爭中,守住共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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