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自然的關係,是上帝所設立的約。人與土地是同一個群體,要共生(存)、共融(合)、共榮(上帝)。我們受託付,觀察並運用自然資源,嘗試在新增與消耗裡習得平衡之道,並要維護、關愛土地。人類的智識有限,在過去過度的使用、開發中,侵略自然的生存,也越權了—我們以為對自然資源有不受限、任意決定的權力與自由。
上帝讓自然有說話的能力,從天到地到海洋的表達,已經讓人類知道自己的過錯與驕傲。本期的女宣,期待與讀者從聖經以賽亞書為起點,重新思索上帝對人類管家的囑咐,透過氣候與大地變遷,正視自然環境對不公義對待的抗議與反應。
同時,再思我們可以如何重新調整個人、家庭、社會的思維及行為,重新調整與土地的關係,也修復我們與神的關係。再者,保護自然、環境的需求是急迫的,因為已攸關人類的存亡,是必須且緊急的任務。環保不是呼召,這是我們的責任。
愛可以從小小的事做起,對土地溫柔,對人亦有情。對所吸空氣、所喝之水、所摸之物、所立之地等四圍環境的愛護,是我們對鄰舍的善行,是對上帝的敬畏以及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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