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議題是目前台灣正發燙(ing)的滾動巨石,它以極快速的方式衝向台灣社會的每一個階層,最後會造成多大的傷害,正待冷靜觀察。今天我的分享主要從下列六個面向來闡述:
A.性別的不同,所造成男女不平等的過去與現在
和世界各國過去的歷史一樣,傳統上台灣社會的結構,過去男女是不平等的,只因為性別的不同,家庭的地位就不同。傳統上,父母財產只分給男孩,不分給女孩;傳統上,「三從」是美德: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傳統上,「男主外,女主內」:女人在家做好家裡的一切事務,無權管男人在外的一切行為。侍奉公婆、照顧孩子、料理家務、善待丈夫,是女人一生的神聖責任。早期台灣受中原文化影響頗大,綁小腳(三寸金蓮)是才德與貴氣婦女的象徵。這風氣從北宋經元明清各帝國沿襲到日治時代,甚至到民國初年,民間都還見到貴婦綁小腳,無法外出工作或遠行的情形(綑綁與受約),只因為性別的不同,就業機會、升遷機會、薪水基礎、社會期待就完全不同,這是長期以來台灣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
B.基督信仰對女權運動的積極貢獻
1.早期宣教師規定,要成為受洗的基督徒,一定要先鬆綁受綑綁的小腳。
2.在南台灣和北台灣分別設立女子學校:「淡水女學堂」(1884-)、「台南市私立長榮女子高級中學(1887-)。在早期無才便是德的台灣,為說服家長讓女生上學讀書,宣教師甚至每月按女工的月薪給家長,才願意放人。真是展現倒貼的愛。
3.李幫助(1909.9.28-1997.7.24),1949年在高雄受封立牧師,是台灣第一位女牧師,從此展開一波波強而有力的婦女運動。
4.阻斷雛妓。主後1986年6月成立「彩虹專案」,一個專門為預防少女從娼,且直接救援被迫從娼之少女的事工。
5.幫助家變與單親婦女於1983年成立「台北婦女展業中心」。讓遭遇家庭變故的婦女,能突破困境,技能與經濟獨立,提升婦女自主能力。
6.積極介入社會運動和各種法律的制定,使婦女在受教權、人權、就業機會、和人性尊嚴等各方面,逐步提升婦女的社會地位。
7.2016年全台灣的長老教會全力支持民進黨的蔡英文當選總統。創造女性登上總統寶座的最高榮譽,女性在台灣已經成為真實顯耀的領導角色。
以上總總推動性別平權不斷向前進步的血淚歷史,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都是核心棟樑,沒有缺席。
C.性別的多元:從無知的過去,跳到恐慌、誤解,甚至是充滿對立的現在
1.2015年以前,同性戀或同性愛在台灣還是個非常淫穢不堪的道德話題。民間根本很難聽到同性戀、或同性婚姻等如LGBT的公開討論。
2.2015年小英的總統選舉,承諾當選後推動「婚姻平權」。2016年當選後的小英政府,積極推動「同性婚姻平權」的法律制定,落實競選承諾。
3.同志議題在西方國家和教會雖歷經40年以上的磨合和論戰,都還難有和諧與一致的結論。任何主流教派一旦把這議題提到總會做立場的表決,那教派必然嘗到痛苦分裂的苦果。就在台灣面臨同性戀和同性婚姻逐漸白熱化的關鍵時刻,我被徵召擔任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性別公義委員會主委,左右為難、處處承受重大壓力。我個人立下這樣的願望:盡全力讓長老教會總會在未來幾年不致因為同志議題的差異,造成內部的對撞或分裂。
D.基督信仰對多元性別運動的傷害與安慰
目前台灣的泛基督宗教對同性婚姻議題,大致我把它分為以下四類:
a.絕對反對到底派;b.中間偏左的保守派;c.中間偏右的開明派;d.開明派。
a.絕對反對到底派
1.上帝只造男造女,一男一女的性別婚姻才是正道。
2.強力否認有第三性的存在。說上帝不會有錯,任何同性愛或第三性的性愛都是個人慾望所造成的罪惡行為。為此創世記十九章、士師記十九章、利未記二十章13節、羅馬書一章26-27節、哥林多前書六章9-10節、提摩太前書一章9-11節等經文,做為攻擊同性的性關係都是上帝所厭惡的罪的根據。所以,那些作惡的人需要悔罪與被輔導矯正。同性伴侶制度或同性婚姻萬萬不可行,是得罪上帝。
(雖然這些單節的經文,初看都對同性性行為採取反對立場,但若放大到整章去看,同性性行為的罪,並不是原始聖經作者要談論的主要焦點,或者只是所責備的眾罪之一:如創19和士19主要是在責備惡待出外旅人。新約和耶穌談到所多瑪,焦點也不在於攻擊那城的同性性行為的罪惡(太10:15;彼後2:6)。從羅馬書一章18-32節整段經文看,保羅的重點是在警告:那些不敬畏造物主上帝,反把榮耀歸給受造之物的人,他們行為必然墮落。任何可恥可惡的事都可能發生,男男女女的罪惡是其中眾罪之一。關於順性或逆性(羅1:26-27),問題是:假如天生那人的本性就是同性性傾向呢?同性的性行為只是他/她順其天然的本性行為罷了。何罪之有?在許多奧秘未知的領域,其實我們理應先謙卑承認「自己所知有限」。)
3.認為贊成同志愛,就是支持性氾濫、雜交和愛滋病等毀家滅種的重大惡行。
b.中間偏左的保守派
1.拒絕接受同性戀者是天生的觀點(他們認為造物主上帝絕對不會有錯)。
2.同意有同性愛,但不能有同性的性關係。
3.同性的性行為者必須被關心與輔導。
4.認為同性的性行為會導致社會的性氾濫、雜交,並使愛滋病惡化到無法控制的地步。(贊同同性戀=助長愛滋病)
5.反對政府通過任何的伴侶關係法案或同性婚姻法。
6.反對任何同性戀者,考神學院或當教會的長老和執事等聖職。
c.中間偏右的開明派
1.認可同性戀者可能是天生,他們也有追求愛與被愛的權利。
2.同意另訂同志婚姻專法。
3.但不同意同志領養孩子。
d.人權婚姻平等的開明派
1.不管性傾向如何,只要是人,人人性別平等、追求婚姻的權利平等。
2.一種法律,應適用於國家的每一個人,另立專法就是歧視。台灣要成為進步文明的國家,性別平權應該一步到位。
E.何去何從?正在十字路口搖盪(ing)
有關同性戀、同性愛、同性婚姻與家庭等,台灣社會大都對這議題都還很陌生。何去何從?我只能說,LGBTQIA等問題在台灣社會各階層和各角落正激烈搖盪。未來這巨輪會以什麼方式滾向何方?會造成多大的社會傷害為代價?無人能真正預知。但我深信,上帝是歷史的主宰,要深信祂主宰一切,有限的我們根本不必過分杞人憂天。
在同志議題的光譜中,保守的福音派教會僅介於a絕對反對到底派和b中間偏左的保守派。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屬下的23個中會和4個區會中,從中間偏左的保守派、中間偏右的開明派、到完全能尊重人權至上的開明派都有。所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雖然內部充滿緊張與壓力,但已經呈現出,長老教會是屬於多元聲音,又能互相尊重共存,兼具民主精神和還能彼此尊重的信仰團體。願上主保守台灣在性別平等議題上的發展過程。
F. 長老教會性別公義委員會年年推動教會內部的性別平權
最近這幾年,PCT年年調查各區會、中會和總會各層級幹部的性別比率。目的在於,統計並公佈各單位每年落實性別平權的努力與成果如何。以2016年長老教會調查性別比率為例,總會幹部5人皆為男性;總委會57人當中男性45人占79%、女性12人占21%;平地中會中委牧師及長老共165人(中委牧師男性79人占48%、女性17人占10%;中委長老男性52人占32%、女性17人占10%)得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領導群還是以男性為主。面對未來,PCT有幾個重要的指標值得努力與觀察:
1.總會幹部五個重要的職務:總會議長、副議長、書記、副書記和總幹事,什麼時候至少會有一名女性出現(F1/5)?
2.什麼時候總會議長能有女性牧師,甚至是女性長老來擔任呢?這都具有性別實質平等的重要指標意義。
結論: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從150年前基督福音傳入台灣後,解放女性,使女性能實現與男性平起平坐的寶貴受造,一直是上帝國福音的重要部分。當台灣已經產生女性國家領導人的此時,教會內部如何能調整腳步,落實男女平權,好讓保羅在2000年前寫給歌羅西教會的福音信息(歌羅西書三章9-11節),能夠在21世紀初期的台灣早日實現呢?
在造物主面前,一切受造不因男女性別而有價值上的分別,不因社會階級而造成生命價值的高低。一切受造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不應該有分別。這些話,特別是要針對那些在基督裡經歷了被救贖了的新生命的人說的。我們不只這樣領受這教導,也要如此努力,使上帝美麗又平等的國度早日實現。阿們。(本文於「今日台灣教會的宣教任務」國際研討會座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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