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板印象是一種複雜的、模糊的、矛盾的再現模式,如同刻板印象自己宣稱的焦慮那樣,不僅要求我們擴展我們的批判和政治目標,而且要求我們改變分析對象本身。」——霍米.巴巴(Homi Bhabha),《文化的定位》(The Location of Culture )
「憐憫可引起道德判斷,如果憐憫像亞里士多德說的那樣,被我們當成對蒙受不幸者的愧疚之情的話。但憐憫絕非災難性不幸事件中的恐懼的自然伴生物,而是似乎被恐懼稀釋(分散)了,恐懼往往淹沒憐憫。」——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關於他人的痛苦》(Regarding the Pain of Others ,註 1)
作為改宗者的迦南婦人
馬太十五 21~28 是馬太福音中外邦人、婦女存在感最強烈的經文。在這短短 8節經文中,外邦婦人以三次直接、主動的發言,不僅為其女獲得醫治的恩典,還被耶穌肯定其信仰。她主導了此段敘事的走向,使人對外邦婦人印象深刻,儘管聖經沒有提到她的名字。
有研究者稱呼此婦女為改宗者(proselyte),並強調任何對這個經文的研究如果忽略了「改宗」的維度都是縮水的(truncated)。(註 2 )事實上,這位婦女並不是馬太福音裡唯一的改宗者,在這段經文之前,馬太福音八章就有一位迦百農百夫長主動稱呼耶穌是「主」。他替自己的僕人代求,並在過程中表達出對耶穌的認識與信靠——百夫長只求耶穌發話醫治,而耶穌發話醫治後,也大大肯定其信心。於是從經文來看,這樣有明確堅定信心的外邦人、改宗者(即稱呼耶穌是主的外邦人),並不是第一次出現。
將這兩段同樣論及外邦人/改宗者信心的經文平行來看,百夫長的敘事發生在「迦百農」,整段經文在百夫長與耶穌之間發生,而迦南婦人的敘事則多了許多元素。首先,對話發生在推羅和西頓之外,也在革尼撒勒之外的模糊地帶,我們不能說那裡是純然的外邦之地,因為推羅和西頓也是神所應許之地,儘管以色列民實際上並沒有獲取它。在這樣的地方,一位迦南婦女出現了,對話基本上發生於耶穌與她之間,但門徒也在旁邊,並同樣有發言。再者,從這兩段經文的上下文來看,百夫長的敘事發生在耶穌潔淨了一位痲瘋病人之後,以及醫治彼得的岳母與一大群人之前;而迦南婦人的故事則發生在耶穌與法利賽人、文士辯論潔淨觀念之後,以及醫治一群人之前。於是我們可以說,作者似乎有一種傾向——將潔淨、信心與醫治連結起來的敘事安排。那麼,我們會有一個問題:這三個詞彙要服務的是什麼樣的核心信息?讓我們先把這個問題懸置起來。
加料的經文
迦南婦人經文選段比百夫長經文選段多了更豐富的元素,如「迦南」一詞,這並不是一個中性的詞彙,而是會喚起以色列歷史與文化衝突記憶的詞彙,比「百夫長」一詞包含的意義更豐富。其次,一位「婦女」比一位「百夫長」更特別,回到馬太福音成書的年代(約是主後 70 年後),那時女性被視為男性的財產,一個如「物」般的女性出來對耶穌說話,加重了敘事的複雜性。最後,充滿爭議性的「狗」比喻,更增加了神人對話的衝突——一位如物般存在的人被比喻為狗,可以視為跨越維度的升級吧?此外也有研究指出,這狗可不是路上吃垃圾的狗,而是家宅裡的寵物小狗。
我們也許會問,為什麼作者在這 8 節經文裡加了那麼多「料」?是要再次提醒潔淨、信心與醫治的重要性嗎?還是為了和緩讀者的心,如作者在耶穌醫治許多病人之後,寫了讓四千人吃飽的事蹟,以緩解此經文的驚駭性(從跟法利賽人和文士論戰的耶穌,到以比喻引發爭議的耶穌,再切回廣施慈愛的耶穌形象)。但是,在這之後卻再次提醒要慎防法利賽人的酵(理智的耶穌);於是,我們也許又會有一個想法:難不成法利賽人、文士與撒都該人(這才是「酵」),比歷史文化中的迦南人更需要提防?
麵包的真實滋味
這些林林總總的問題,讓人對這段經文感到費解之餘,卻高頻地出現一個詞彙——「麵包」。在十五 1~20,法利賽人拿「不洗手就吃麵包」的事件跟耶穌爭執;接著十五 21~28,一位迦南婦人向耶穌求救,耶穌則說了個麵包的比喻,並暗示婦人是狗。然後,耶穌又讓門徒拿著七個麵包餵飽四千人;最後,十六 5~12 耶穌甚至開始跟門徒討論麵包的「製作方式」(酵),且要門徒提防。在這樣的脈絡裡,我們如何跟上「麵包」意義的流動,而不被「耶穌使用羞辱人的比喻,將迦南婦人比喻成狗」、「這個狗的比喻合宜嗎?」等等諸多盤旋於外邦人、婦女、救恩、憐憫,乃至耶穌、門徒與改宗者的議題困住,得以撥雲見日,看到真正的「麵包」。
也許我們可以大膽地說:十五 21~28 將民族、歷史、性別和階級議題,壓縮成如同鑽石的「麵包」,其中飽含了我們立基於個人生命史、教會群體關係、社會、文化、性別種種刻板印象的味道。例如身為女性,看到迦南婦人被比喻為狗,很難不覺得被冒犯,儘管能可能是「寵物狗」,但也難免因「孩子」與「狗」之間的物種差異所感到的階級性,而覺得被冒犯;又或者如果麵包就是「救恩」,那麼「即使被說成狗也願意」的交換條件式想法,難道就是合宜的詮釋嗎?
也許我們該關注的是:「耶穌離開那裏,退到推羅、西頓境內。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太十五 21~22,和合本2010)在那裡,一個物品(婦女)會說話,一位「大衛的子孫」、一位「主」(耶穌)會反思。也許,馬太福音要帶領讀者重新探究,說明「大衛的子孫」到底是什麼意思?去品味「麵包」的真實味道之餘,也讓我們看到有血有肉的「大衛的子孫」,可以有多元的行為(可以沉默,也可以使用爭議性的比喻),卻不至於犯罪,而足以成為跟隨祂的人的典範。
附註:
1. 黃燦然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06。筆者將此句置於引言,是要說明對於迦南人的恐懼,稀釋了對其的憐憫;因為在歷史的語境中,以色列群體與迦南族群是戰爭關係。
2. Glenn S. Jackson, Have Mercy on Me : TheStory of the Canaanite Woman in Matthew15.21-28. Sheffield : Sheffield AcademicPress,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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