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關於愛的意義,我想了很久。到底什麼才是「被愛的感覺」?要怎樣做才是「愛他人」?
我的媽媽是位虔誠的基督徒,她時常提起教會是非常有愛又溫暖的場所,希望我可以去參加聚會。但我總用時間分配不足,實際上卻是不想參加的理由拒絕了。後來,因為在學校參加團契,又成為幹部,也得知了神研班的消息。於是,抱著為疑問尋找解答的心,報名參加。
不純的愛
王榮義牧師在專講中提到,「你做得很棒」這句話通常伴隨的是壓抑及迷失自己,只有聰明、表現乖巧的孩子才會獲得讚賞;而父母也害怕孩子失敗,讓自己無法心安。於是,父母在傳送愛的同時,不知不覺中參雜了自己的焦慮及不安,孩子也就在不知不覺中接收到了不純的愛。
聽到這裡,我突然醒悟到,我不是不理解,而是在逃避。我認為自己不值得被愛,不承認自己的軟弱,「上帝無條件的愛是給需要的人,而不是值得的人。」這句話是眼淚潰堤的最後一根稻草。那一刻我才真正意識到,要正視自己的需要,才可以獲得愛,這是多麼的重要!林前十三 13:「信心、盼望、愛這三樣是永存的,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愛。」
愛會消失嗎?
小組查經討論時,有人提到,我們應該要像上帝愛我們一樣去愛別人。但我們畢竟是人,不是神。於是有人問:「人的愛是一個固定的量嗎?去愛別人後,愛會消失,還是轉移給其他人?」
可十二 28~31,有一個經學教師問耶穌:「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重要的?」耶穌回答:「第一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上帝是唯一的主。你要全心、全情、全意、全力愛主——你的上帝。』第二是:『你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沒有其他的誡命比這些更重要的了。」因著這段經文,我認為:因為上帝無條件地愛你,也希望你可以傳揚福音給需要愛的人,讓上帝的愛被更多人看見,讓更多人知道,「愛」是可以不用害怕失去的。
「酷兒神學」的啟發
鄭世璋牧師在「酷兒神學」工作坊中提到:「出櫃」就是把最真實的自己袒露在世人眼前;而上帝道成肉身,以耶穌基督的身份將自己交給世人,在某個層面上,也是出櫃的一種表現。「酷兒神學」看重被忽視的邊緣人的經驗。你的身份決定你建構神學的方式,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批評你看到的世界是錯誤的。每個人的生命議題不盡相同,又怎麼能確定誰才是真理?上帝與我們立約,不是為了滿足祂想佔有我們的慾望,而是出自愛與分享。上帝一直在用祂的方式愛世人,人的無知不該阻礙上帝的愛,更不該自以為理解上帝,而扭曲了祂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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