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基督宗教傳統,教會的記號是聖潔、合一、大公和繼承使徒遺訓的。以合一和大公(普世)為例,合一的基礎是上主的救贖(弗4:1-6;加3:26-28;約10:16,17:20-23)。因此,教會制度上的合一只是一種伸延意義,並非基礎意義。雖是如此,但這又不代表不同宗派和地方堂會就可以互不相干,因為教會是大公的,所以,不同宗派和地方堂會必然連繫於一起,而他們之必然連繫是因耶穌基督的臨在。按以上理解,當前教會的多樣性不必然代表教會的合一和大公受到破壞,反而拒絕教會的多樣性扭曲合一與大公的真正基礎,即上主藉聖靈在耶穌基督裡的救贖。當然,教會的多樣性也絕對可以破壞教會的合一與大公。以下,我嘗試透過多樣的必須性、對正統信仰的再檢視和與意識形態的結合等三方面檢視在合一和大公下的教會。
※多樣的必須性
十年前,一間教會的牧師來電,邀請我為她教會的一對即將結婚弟兄姊妹在婚禮上證道。對於牧師的邀請,我有點愕然,因為我不認識他們,而他們又不認識我。牧師解釋﹕
我的教會不接受會友離婚的再婚。教會不但不會借用教堂給他們舉行婚禮,牧者也不會出席他們的婚禮。雖然他們其中一方是離婚者,但內容很複雜。再者,這弟兄在這幾年已有很好的成長。他們很渴望在婚禮上,聆聽上主的道。我不能答應他們的邀請,所以,我希望你能「代教會」跟他們分享上主的道。
這教會的做法是否不合理不是我要討論的重點,我也無意評論牧師的做法是否符合牧養信念,反而這經歷帶出教會多樣的必須性。假設若沒有一間可以接受離婚者再婚的教會,這對弟兄姊妹的獨特經驗就徹底被排斥了。同樣,沒有我這樣一個不在堂會的傳道者,離婚再婚者就沒有得到牧養了。
查實,今日有新獨立教會的出現不一定因教會分裂所致,而是因他們要面對新的牧養,以不一樣教會模式出現。就以成立於2011年10月的香港眾樂教會為例,它的信經是:
我信創造眾生的上主,持續創造多元世界,並施行公義;
我信救主耶穌基督,與弱小和謙卑的人同行,使眾生和好並得醫治;
我信聖靈,孕育及看顧生命,連結肢體在愛中彼此守望。賜予生命的主召聚我們,持守及秉行社會、生態公義,愛護及服侍眾生,擁抱和肯定彼此的差異。
我們共同背負十架,追隨基督,為和平與仁愛委身。我們並不孤單,因為無論過去、現在、將來、生與死,聖徒互通,成為上主合一的身體。
眾樂教會的信經反映它對生態、社會公義、差異的注重。參與眾樂教會的人有性小眾、社運人士、不適應傳統教會的人、性工作者等。事實上,傳統教會不容易接納這些人,而他們在傳統教會也不感自在。眾樂教會沒有看自己特別優越,反而視自己是大公教會之一員,回應差遣上主(Missio Dei)的吩咐。
或許,某些傳統教會對這些新獨立教會存有一定懷疑,因為這些新獨立教會滿足不到他們以道德對聖潔的理解。所以,他們很難承認這些教會是真正教會。先讓我作簡單澄清,教會的聖潔不是基於道德高尚,而是基於藉耶穌基督使教會成為聖潔,將教會從世界中分別出來。教會的本體論聖潔為教會帶來道德上的成聖,但這倆者的關係並非等同,以致宗教改革者之一馬丁路德說,教會是聖徒與罪人的群體(simul justus et peccator)。這不是說教會中有真信徒和假信徒,而是我們同時是聖人和罪人,並藉著聖道和聖禮的赦免和聖化,我們被堅固了。
我個人認為當下教會多樣性的主要問題不是因新獨立教會的出現而導致與傳統教會產生張力,因為教會多樣性是必須和必然。反而教會之間的衝突來自對「正統信仰」(orthodoxy)的理解。
※正統信仰的再檢視
面對基督宗教敘事的一元與多元時,奧爾森(Roger E. Olson)將基督宗教信仰分為教理(dogma)、教義(doctrine)和意見(opinions)。教理是基督宗教本身不可或缺的信念,例如,上主是愛和上主道成肉身等。相對於教理,教義是次要的信念。或許,教義對某個基督徒團體可能是重要,但對於基督宗教本身卻並非不可或缺。例如,有些教會堅持以全身浸入水中來理解水禮,但有些教會卻不認為這是必須。至於意見,就是那些聖經沒有清楚教導,而它也沒有觸及福音本身。例如,教會的牧職分為傳道、宣教師、會吏、牧師等職級或職分只屬於意見,與教理無關。(註一)類似的分類也是麥格夫(Alister McGrath)的理解,他說,「基督教擁有一個教義等級制度,所有的教義並非一律同等重要。」(註二)他認為基要教義包括:耶穌基督的神性和人性、上主的存在、因信藉恩典得拯救的教義、聖靈的神性和三位一體,而其他就是次要教義。雖然麥格夫為基要教義提供一個範圍,但其中的詮釋已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異。
表面看來,劃分教理與教義之分別是很清楚,但實際並非如此。例子之一,福音派傾向將聖經視為最基本的信仰資源,甚至將某一種對聖經詮釋視為教理之一,但其他教會傳統卻有不同看法。(註三)另一例子,就是同性性行為一事。有教會認為完全不可能接受,但有教會卻持相反觀點。前者認為這屬於教理,所以,若有教會接受同性性行為就是離開基督宗教信仰,而後者認為這屬於教義,所以,反對和認同同性性行為的堂會可以並存,他們都是基督的教會。至於意見,這應不是甚麼重要,但現實是,教會的分裂多來自意見不同。近日,一間接近有千人聚會的教會就有二百多人走出來,另組教會。原因不是對教理和教義的不同理解,而是對教會處理內部人事問題有不同意見。
按以上理解,今日在基督教內所謂的基要派、福音派、普世派、靈恩派、進步派等只屬於教義的分別。這對教會的合一與大公不必然帶來威脅,因為不同文化和不同經驗對教理就有不同詮釋和對教義就有不同強調。簡單來說,印度的基督教跟中國的基督教就有差異。昔日因宗派而產生的宗派主義曾令不同教會傳統對立,甚至互相否定。雖然近六十年內教會已很努力克服宗派主義(註四),但宗派主義所隱藏的二元思維並沒有消失。我認為這是源於人的罪性多於因對正統信仰所致,因為信仰的寬度往往比我們想像中闊。當持守信仰的正統時,我們需要有足夠空間去聆聽和欣賞上主在聖靈的工作和啟示,並以更大的謙卑去辨識教理、教義和意見之分別。
※與意識形態的結合
以上討論主要集中從宏觀角度看多樣性的必須性和必然性,並從教理、教義和意見解答教會多樣性的合法性。然而,當下衝擊教會的大公和合一是宗教右派(基督教右派)。簡單來說,基督教右派是指一系列美國組織,以它認定的正統基督教願景為中心,提出對傳統核心家庭、社會、經濟價值的主張,並希望藉此結聚各層面的國內外勢力,影響國內及國際政治。與神學保守主義不同的地方是,它實行的是政治保守主義。(註五)
宗教右派是美國的現象,不必然適用於美國以外的地區。雖是如此,但教會往往受政治權力誘惑,以致它以為透過以政治力量就能推動教會所理解和追求的聖潔。聖潔是教會記號之一,但教會的聖潔是因上主潔淨它,使教會分別為聖成為上主的教會,而不是因政治立場或道德立場。
以當下對同性戀為例,教會以為結合政治權力反對同性婚姻就等同保持教會聖潔和社會聖潔時,但它卻將教會與某一種社會運動結合了。又當教會以為支持某一政黨就等於實踐公義時,但它卻將教會與政黨結合了。結果,教會的合一是道德主義的合一,教會的大公是政治意識形態的大公。神學上,道德主義的合一和政治意識形態的大公是偽合一和偽大公,因為它將上主等同某種道德立場和政治態度。此外,這偽合一和偽大公更製造人們的分裂。然而,以上說法不是支持教會不應該參與社會運動,而是在參與社會運動時,教會要知道:(一)它不是任何一個社會運動的忠實盟友(不是不參與社會運動),所以,教會不會將自己從屬於任何一個社會運動;(二)它拒絕尋求更大政治權力達成上主的使命,不是不可以跟政治權力打交道,而是不跟政治權力買帳。
※總結
合一和大公之所以受到威脅,因為我們忘記了,合一和大公必須存在多樣性。相反,合一和大公之可以發生,因為我們對能辨識教理、教義和意見之分別。然而,真正的合一是因上主的合一,並聖靈在我們當中工作所致,而非因我們有共同道德或政治目的。
註一:R. E. Olson, The Mosaic of Christian Belief: Twenty Centuries of Unity and Diversity (Downers Grove: IVP, 2002), p.32.
註二:A. McGrath, Understanding Doctrine: its Purpose and Relevance for Today (Hodder and Stoughton, 1995), p.57.
註三:Michael E. Allsopp, Models of Christian Ethics (Scraton: University of Scraton Press, 2003), pp.17-30.
註四: 例如,法國的改革宗教會與信義宗教會於2013年5月聯合成為法國新教聯合教會(United Protestant Church of France)。普世基督教協會(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與不同五旬宗教會已進行對話,並計劃於2013年11月普世基督教協會大會發表報告。
註五: 羅永生和龔立人編:《宗教右派》(香港:香港基督徒學會,2010),頁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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