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問我為什麼要參加三月九日全台廢核大遊行,在此簡述我的看法。
我相信很多人來遊行,不是為了反對核能,而是反對核四。姑且不論核能的存廢,單談核四,就有太多值得詬病的地方。
我反核四,因為台電的管理文化!我們都知道核四是國內唯一一間台電採行分開招標的拼裝電廠,分包工期紊亂、施工順序錯誤、電纜線鋪設錯誤又重鋪、焊條焊接錯誤又重焊,而且台電逕自變更設計多達兩千項,還為此降低安全檢驗標準;根據監察院的糾正文,核四五年內淹水七次,設備多次遭燒毀;另外,核四預算經五度追加,原本的一千六百億,經翻倍增至三千三百億,這般坑錢,對財政吃緊的台灣來說,豈負擔得了?台灣人民辛苦賺來的血汗錢,被拿去蓋一座不定時炸彈,你覺得合理嗎?
假使真的停建核四,一定有人會問,那如何補足電力?根據媒體報導,去年度因為電價調漲,民眾不敢用電,再加上電廠太多,導致去年備用容量率為27.7%,比法定的容量率16%高出了6.7%;這閒置的6.7%淨尖峰能力,恰等於一座核四發電量;另外,依台電資料,核四即使商轉,供電也只占全台供電6%。可見核四有無興建,並不會對國內電力穩定供應造成太大影響。
談完核四,我想談談核能的存廢。
我反核能,因為台灣沒有理由承受核災及核廢料輻射汙染的威脅!三月九日全台廢核大遊行的第四項訴求為:核一、核二、核三儘速除役。這點我絕對是支持的。華爾街日報於一篇報導中指出,全球有十四座危險核電廠,台灣四座全上榜。經過日本東北三一一強震,我們必須捫心自問,連以科技進步、管理嚴謹著稱的日本都深受核害,難道台灣禁得起一次核災?核廢料輻射汙染更是不容忽視的問題,我們憑什麼把核廢料送去蘭嶼?憑什麼讓蘭嶼的孩子一出生就輸在不公義的對待?
問題來了,如果你問我,假使核一、核二、核三都除役了,在替代能源發展尚未健全的情況下,該如何補足電力?這答案恐怕沒人知道。但我知道,核災、核廢料輻射汙染的代價是人類承受不起的。台灣大學大氣系教授徐光蓉及化工系教授施信民表示,核一、核二及興建中的核四廠,距離大台北地區僅約二十公里,若發生核災將會是一場浩劫,因為台北人只有兩小時可逃,要撤離的恐怕是兩百萬人。儘管機率微乎其微,但那微乎其微的後果我們絕對無力承擔!說難聽點,你寧可死,抑或沒電可用?我想答案呼之欲出。
來做個總結好了。就電力供應而言,核四是存是廢,其實沒有太大差別;核一、核二、核三是存是廢,差別頗大,但絕不及核災、核廢料輻射汙染的代價。
說到這裡,你可能還是無法認同「廢核能」的理念,但至少「廢核四」能獲得你些許的共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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