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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114期 憂鬱的光輝十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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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題 |
誰來管教你的王? |
整個社會充斥著對敵人罪惡的指控,卻很少有人願意冒著被當成叛徒的危險,指出己方統帥的過錯。 |
關鍵字: |
作者/拉撒路
(教會執事,青年團契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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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一個王治理我們」的後果 舊約聖經撒母耳記上卷第8章,有以下的記載。以色列士師撒母耳年紀老邁,就立他兒子作士師。但是他的兒子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以色列的長老乃要求撒母耳為他們立王來治理他們,像列國一樣。撒母耳不喜悅他們說「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就禱告耶和華,耶和華卻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撒母耳將耶和華的話都傳給求他立王的百姓,並警告他們立王的後果。
但是以色列人仍然堅持要立王,使他們像列國一樣,有王治理,為他們爭戰。從此以後,以色列人的歷史充分證實了撒母耳的警告:即使英明如大衛王、智慧如所羅門王,都還是犯了大罪;所羅門王之後以色列分裂,列王中惡者佔了大多數,最後南北兩國分別亡於異族。以色列人之所以要立王,原本是希望能像鄰國一樣強盛,沒想到後來卻因王的惡政而導致亡國。
這段記載,提示我們兩個值得注意的特點。第一,撒母耳是一位為上帝所愛,並令人尊敬的士師。然而,他的兒子雖然接替他擔任士師,卻是貪圖財利、收受賄賂的人。第二,以色列人之所以想立王,是因為王比士師更有權力,可以調解諸族的紛爭,把以色列建設成強國。想要立王的以色列人,不知道有沒有把這兩個特性連結起來?如果令人敬愛的撒母耳可以有一個作惡多端的兒子,以色列王的後代也可能是行惡的。
更糟的是,王的權力大,如果行惡將帶來更大的災難;王就算不行惡,許多人也會因為王的存在而感念他,而忘記了膏立王的上帝,進而導致災難。彌賽亞,不只要拯救地上的以色列國,更要拯救所有人的生命。可惜的是,大多數以色列人看不到這一點。
※ 民主社會對領導者仍有錯誤期待
今天的社會,並沒有好到哪裡去,大多數人對於他們的領導者,還是抱有錯誤的期待。不幸的是,這種困境在民主社會比在獨裁國家更普遍。在獨裁國家,惡政看得見,人民只是欠缺替換政權的力量。那麼,民主社會的人民為何常對領導者抱有錯誤的期待?所謂民主,是由人民自己作主,所以人民最大的挑戰就是面對自己,不能把問題推給一個非民選的獨裁者。
面對自己不是簡單的事,尤其是自己犯了錯的時候。人的習性,通常是把問題歸諸於別人或環境,而很少反身自省。以色列人受到鄰國的威脅,希望撒母耳替他們立一個王,建立一個強大的國家,卻沒有反省以色列為什麼衰弱、各支派為什麼有紛爭。在民主社會中,人民碰到了問題,希望選一位領導者來解決問題。但是,如果這位領導者有負人民的付託,怎麼辦?人民會不會怪自己做出錯誤的選擇?
大多數人是不會譴責自己的。當民選公職人員(包括議員、首長)表現不如預期時,很容易製造出兩種人。第一種是憤世嫉俗的犬儒,對於除了自己以外的一切都不滿,認為政治是黑暗骯髒的,選出領袖的人是愚蠢的。這種人通常不會參與公共事務,但其中某些享有文化資本的人,卻可能積極表達對公眾人物的鄙夷,忽略了自己已經成為公眾人物。
第二種人會把問題歸咎於敵對陣營,認為都是他們在扯後腿,才使我選出來的人很難做事。這兩種人看似不同,卻彼此強化,而且都能在民主體制中找到空間。為什麼說這兩種人彼此強化?對所有公眾人物都不滿,進而退出公共事務的人越多,政治場域中彼此敵對的人民就越多,也越沒有緩衝地帶;敵對雙方對抗的越激烈,犬儒派就越覺得政治很黑暗,是在「撕裂社會」,所以不應該參與公眾事務。這兩種力量相互為用,將給民主政治帶來很大的傷害:所有的錯,都是別人的錯;到頭來,不會有人真正負責。
※ 「都是別人的錯」傷害民主政治
民主體制,給予這二種人很大的空間。所謂民主體制,最基本的要件是以公開公平的方式競爭國家最高的領導權;對最高領導人的選舉,因而成為衡量一個國家是否民主的必要標準。所謂選舉,原本是指人民透過選票選擇能代表最多數選民的人,當選者承受了多數選民的付託,等於是選民的代理人,要受到選民的監督,有違付託就要下台。
這個簡單的道理,運作起來卻會有不少問題。首先,什麼是「多數選民」?從來沒有一場選舉是所有的選民都去投票,投票率有些時候會低於五成。假設某人以百分之六十的選票當選,而投票率為百分之六十,則當選人其實只接受了百分之三十六選民的付託。事實上,百分之六十的投票率和百分之六十的得票率,都算相當高了。第二個問題更重要:選民是如何投票的?所謂「多數選民的意見」又是指什麼?現代社會的公共事務相當複雜,選民只有非常片段(而且受到媒體操控)的訊息。
能仔細比較候選人政見之後才決定投票對象的選民,在比例上相當有限,連帶也使候選人不需要花太多功夫來呈現其具體政見,遑論政見的實現。所謂「神聖的一票」,對大多數選民而言,是建立在某些既定的基礎上,包括族群、階級、歷史記憶甚至文化霸權等。對競選者而言,勝選的關鍵在於爭取支持者的認同。
召喚認同有很多方式,但是選舉(尤其是以候選人為主體的選舉)往往誘使競選者採取其中最有效,但也最令人不安的手段:催化敵我意識。人類歷史充滿了透過敵我意識來鞏固權力的案例。以色列人要立王,是因為要和列國競爭;現代國家,是建立在彼此相戰的基礎上。
在選舉中,某個族群的人選擇候選人X,是因為X召喚族人曾被另一族群壓迫的歷史經驗;工人階級支持候選人Y,是因為Y向普羅大眾揭露了資本家的壓迫本性。有些候選人,甚至可以利用他的學識、教養乃至面貌,暗示選民不要支持那些「沒有水準」的人。這種召喚或提醒不見得不好—有些時候,我們因此而更瞭解自己的社會以及歷史屬性,但是潛藏著一個風險:當我們把注意力放在「敵人的惡」時,很可能忘記了我們的選票是「神聖」的,是要讓當選者替大眾服務的。
更糟的是,如果不同的政黨都訴諸選民的敵我意識,整個社會將產生「民主內戰」。戰爭的邏輯,是「你死我活」;在戰爭中,說出對敵人有利的話就是叛徒,批評主帥更是要以軍法處理。戰爭結束,勝利的一方歡天喜地,失敗的一方如喪考妣。在非選舉期,對戰雙方還是不斷砲聲隆隆,為下一次戰爭做準備。台灣過去幾次總統大選,一再重複這樣的劇情,人民覺得辛苦厭煩,但是只要戰爭號角一響,還是會勇赴戰場。
※ 約束自己支持的領袖比自責還難
那麼,雙方主將的處境如何?不論他們是否和支持者一樣同仇敵慨,有一件事情是確定的:不論勝敗,他們都是民主內戰的最大獲利者。選戰的主將,可以讓選民專注於敵方的惡而贏得選票,並忽略自己所犯的錯誤。當敵對雙方的主將都採取這種策略時,只要指著對方的罪惡就可得到支持,所以整個社會充斥著對敵人罪惡的指控,卻很少有人願意冒著被當成叛徒的危險,指出己方統帥的過錯。
由於雙方都不反省自己的錯誤,整個社會的道德標準因而下降;選舉成為「比誰不爛」的競賽:A黨領袖如果有59分,他只要能舉證B黨主席只有58分即可;而B黨主席當然也會設法證明A黨領袖其實只有57分。無論雙方到底有多少分,他們都製造了一群因為厭煩而退出公共領域的人,並分食所剩的選票。
民主政治既然有定期的選舉,這種模式就會持續下去;暫時選輸沒關係,找到機會還是可以贏回來。看來敵對的主帥們,其實早已形成「非神聖同盟」,他們把彼此當成敵人,然後鞏固各自的陣地;如果支持率下降,只要發動對敵人的攻擊即可。 這樣發展下去,民主體制很可能造成兩極對抗和道德墮落。有沒有出路?有人會說,人民要覺醒,不要再被政客騙。但是,要覺醒什麼?那個政客會騙你?很顯然地,敵方陣營的政客無法騙你,因為你根本就不相信他。能掩蓋自己缺失乃至過錯的,當然是能從你身上得到選票的人,而他之所以可以這樣做,當然是因為你相信他,而且支持他。要一個人去約束他支持的對象,比自我譴責還要困難。自己可以透過反省,知道錯在哪裡,但對於我們擁立的領袖,卻有太多的力量把我們的目光從他的過犯移開,尋找替罪者。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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